普项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末日从噩梦开始 > 第1160章 逐渐淡忘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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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补偿刘佳,林默如他所说的那样,请刘佳吃了顿大餐。

说是大餐,实际上就是路边小摊上的街头美食。

而且也不是林默花钱。

买冰激凌的时候林默口袋里的钱就花光了,所以是刘佳付的账。

“你记得还我!”

刘佳手里的小青蛙钱包扁了不少。

“你放心,肯定还!”

“对了,刚才你在那个老楼的样子吓死我了,你嘴里念叨的是什么?”

“招魂咒。”

“真的假的。”

“当然是……”林默想说是真的,毕竟那是他跟老哥,还有隐门一脉的高手学的,可如果这一切都只是自己的一场梦,那肯定是假的。

因为在这里,他根本没有老哥。

家里就他这么一个独生子。

“假的,我瞎编的。”林默最后补充道,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

“你还挺有才,那個符呢?”

“我瞎胡画的。”

“你不去写小说简直是屈才,对了,你那本小说什么时候写完啊?”

“快了。”

“那写完了,我要第一个看。”

“行!”

万家灯火下,是两个人手牵手的年轻人,几个路过的中年夫妻看到,都是一脸羡慕,说着年轻真好。

……

这里是现实世界。

真正的现实世界。

这里没有诡异,没有噩梦,所有的这些因素都只存在于小说电视电影这些人为创作的作品当中。

生活很平淡,而平淡里也有各种小惊喜和小幸福。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睡觉起床上学校,生活似乎慢慢回归了正轨。

有的时候林默再去回想那个梦,当中很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就像是其他人做的梦一样,即便是再怎么记忆深刻,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慢慢逝去。

就像是一开始浴池里涌出来的泡沫,泡沫再多,也有逐个破灭的一天。

反倒是这里的现实生活越来越充实,至少对林默来说是这样。

一家三口很幸福。

而且老妈虽然刀子嘴,但实际上心里却是很溺爱这个儿子,也愿意支持儿子的爱好。

老爹就更不用说了。

俩人处的和亲兄弟差不多,要不是实在不允许,有可能就烧黄纸拜把子了。

学校里,同学之间的关系也很好。

主要是和刘佳的关系在升温。

高中了,都进入青春期了,身体也开始发生了变化,荷尔蒙开始大量分泌,一男一女互相之间吸引简直不要太正常。

这是万物规律,下到鸟兽,上到人,都一样。

在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当然,林默实际上和刘佳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儿,他俩倒是想,就是刘佳的父母盯的比较紧。

这一切都那么的真实。

慢慢的,林默已经不怀疑这里的真实性。

他开始享受生活。

高三高考完之后,刘佳约着林默到了一个小树林,然后也不知道俩人在里面干了点啥,出来的时候都是面红耳赤。

这事儿是他俩的秘密,谁也没跟谁说。

高中结束了。

属于那个时代的青春和记忆,永远留在了高中的纪念册上,而对于林默来说,人生才刚刚开始。

这话不是他说的,是毕业的时候,张老师说的。

据说之后老张哭了。

他说如果可能,他再也不想带毕业班。

教书不累,就是分别的时候贼难受。

晚上聚餐的时候,不少同学都抱着哭,包厢里尽是鬼哭狼嚎。林默也想哭,倒不是他眼窝子浅,主要是气氛烘托到那一步了。

要么说人是受周围环境影响的。有的时候不知不觉,就会被周围的人带沟里,而且还不自知。

对于考什么大学这件事,林默和刘佳商量过。

刘佳学习太好,林默虽然也不差,但要考的和刘佳同一个级别,难度的确是非常大。所以他们一路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关系,怕是很难再维持到大学了。

这件事林默挺伤感,刘佳更伤感。

这几天一直抱怨林默没有认真努力的复习。

可这事儿真由不得人。

“正所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林默撤了一句。

刘佳立刻掐他胳膊,说你早就想和我散席是不是?

林默说不不不。

“咱吃完这一桌,然后一起吃下一桌。”

听到这个刘佳才笑起来,不得不说,她笑起来真好看。

暑假的时候,刘佳冲破艰难险阻,和林默出门旅游了一趟,走了好几个地方,路上一直在感慨祖国的风光好,真希望有生之年都看一遍。

林默说没关系,以后咱们有的是时间,一年去一个地方,后半辈子肯定够了。

刘佳害臊,继续掐林默。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的。

暑假之后,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各奔东西。

一个南一个北。

分别的时候俩人哭的那叫一个凄惨,一盒纸巾都不够用。

终究还是分开了。

人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本来林默认为自己得难受好几个月,可没想到几天他就缓过来了。

想难受居然都难受不起来。

他一度怀疑自己是薄情寡义之辈,狠狠的自我进行了一番批判。

不过大学生活,都知道,比在高中时期那简直就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放了羊了,也没人约束学习,也没有人管你,整个人仿佛在这一瞬间进入了自由世界。

林默很快的就沉浸其中。

除了每天都会和刘佳打电话互述衷肠之外,其余的时间过的同样非常精彩。

偶尔林默会觉得这一切很熟悉。

他大学所在的这个城市,似乎他也很熟悉。

这里是候鸟市。

但为什么会觉得熟悉,林默想不起来了。

几年前的那一场梦,他已经忘了。

大学的生活看似空闲,自由,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但实际上真正经历过的人都知道,这段时间实际上过的非常快。

每天的日子可以看成是复制粘贴出来的,有的人在无人约束之后彻底放飞自我,然后虚度年华,等四年之后才追悔莫及。有的人依旧能保持自律,抓紧每一天,日复一日的提升自己,自然,将来的他,会感谢那个时候努力的他。

但大部分人的人生,在这四年里,会变的完全不同。有人说,大学是幼稚人们的最后一道防护线。

等毕业之后,面临的就是社会的捶打。

在这件事上,大家都是公平的,甭管是天才还是蠢材,都会被捶打,所不同的是,有的人成了百炼金刚,有的人被捶打了几下,碎成了一地的垃圾。

在大三的那一年,林默提前遭遇了人生的一次捶打。

他和刘佳之间的关系出现了问题。

人们说,再好的感情也经受不起异地恋。

说这话的人绝对是有生活的。

因为人是会变的。

会根据环境,根据阅历发生变化。

三年时间不长不短,林默变了,刘佳也变了。

从一开始减少了联系,到后来就算打电话也变成了不咸不淡的问候,最后刘佳索性提出了分手。

林默斥责对方说你变心了。

“对,是我变心了。”

刘佳爽快的承认了。

那一瞬间,林默很想不顾一切的冲过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达到对方所在的地方,面对面的质问她。

可那样显得有点LOW。

男人都是要面子的,哪怕心里翻江倒海,但表面上还是接受了这一切。

实际上这种事早有预兆。

有同学就说过,刘佳那种级别容貌的女孩子,无论走到哪儿都是男人追求的目标,一开始她可以拒绝,但随着追求者越来越优秀,就算是再意志坚定的女孩子,也会变心。

和水滴石穿是一个道理。

更何况,候鸟市和刘佳大学所在的吞鲸市,也差了好几级,一个超一线,一个是二线末尾。

怎么比?

最终林默没有去,主要他很了解刘佳,就如同刘佳很了解他一样。

属于一旦决定要做的事情,八百匹马都拉不回来。

自己去,除了自取其辱之外,就是损失来回的路费。

为爱冲锋的勇士不是谁都能当的。

林默这一次维持住了自己的体面。

电话里说祝你幸福,那边刘佳沉默了一会儿说,咱们还是朋友。

“我去他大爷的!”

林默跑到宿舍阳台骂了个痛快。

要不是现在学校锁了大门不让出,他是真想出去喝个酩酊大醉。

所以在这时候,林默体会到了,什么叫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同寝室的兄弟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这算啥,以后不如意的事情怕是还多着呢。

真是一群牲口,就知道在老子伤口上撒盐。

有研究表明,失恋这件事对一个人的打击是非常大的,有的时候,甚至改变人的性格,由此改变这个人的一生。

林默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也是同道中人。

接下来的日子,他过的浑浑噩噩,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再加上有一棒子同样堕落的室友,天天不是在网吧,就是在去网吧的路上,逐渐林默也跟他们同流合污,成了一个混子。

混呗。

谁特么不是混?

到时候考个差不多,拿个毕业证学位证就行。

考研?

傻子才考。

林默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和大多数人一样,不会有什么太大的起色,但也不至于混的太差。

现在的他就像是一条直线,懒得有起伏,也不会有什么起伏。

直到有一天他跟着同学出去撸串,不经意间看到了路边开过的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