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
马卓那边得了土豆以后, 自然也被警告了,相比红薯发芽是变难吃,土豆发芽吃了, 就是要命了。
对于将土豆红薯分发出去种植,看到产量,还要注意吩咐那些人,发芽的不能吃。
只是没发生过的事, 还真不好警告。
很多人都不以为意, 把这话当成耳旁风。
马卓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这红薯,却是要想办法, 做成更容易储藏的。
马小良知道他阿耶的苦恼,让人写了做法,比如红薯可以做成红薯粉。
不光可以当淀粉用,红薯还能做成红薯粉丝和粉条。
至于土豆, 目前来说,马卓那边没多少, 大部分都是拿来做种子的。
倒是岛上, 已经开始做土豆粉了。
更多的是直接折腾土豆本身,什么土豆泥、孜然土豆片、炸土豆。
最最重要的是!
马小良心心念念的酸辣土豆丝!
只见大厨拿着菜刀, 唰唰的切着土豆, 一会就变成根根分明的土豆丝。
做法么, 也是按照马小良的描述, 御厨不愧是御厨, 相差无几的, 就给复刻出来。
虽说跟马小良记忆里的,有那么一点点细微的差别。
但他已经很满足了!
开玩笑, 在一年前,他连想都不敢想!
现在,他都吃上酸辣土豆丝了!
酸辣土豆丝有了,锅包肉还会远吗?!
马小良的目光,默默的落到了在他周围溜达的猪崽。
这小家伙,如今体重长了不少,按照后世的标准,怎么也有一百六十斤了。
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偶尔还有音乐伴奏。
那是山上给阿焕上的艺术课,马小良只听了一次,就睡的很好。
老催眠了!
所以每次马小良,都让猪崽过来熏陶一下。
果然,猪崽一听,坚持不了几秒,就忍不住的犯困,最后无法抵抗的倒头就睡。
就是年轻啊,睡眠质量杠杠的。
马小良很满意猪崽那一身肉,并且满心欢喜的,在等待过年了。
也就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希望猪猪可以发愤图强,多吃多喝长肉肉!
毕竟这猪猪心如止水,也没啥其他的爱好。
自从过了中秋节以后,马小良表示,山上的生活过于清新。
他们需要跟山下一样的接地气!
重要的是享受生活,又不是都出家了。
事实上,山上的生活也就幼崽比较悠闲。
至少在铁匠那,都快忙疯了。
他们还专门扩建出一个打造琉璃的工坊来,以后的小钱钱,都指望这里了。
被带上岛来的工匠们,都在那统一学习。
最起码得了解一下,不同的工匠手艺怎么样。
沙子变成琉璃的过程,肯定是不会让工匠看到的。
不过最近都在研究,如何让琉璃变色。
这时候老道的本职工作,就突然派上了用处。
对此他本人也是很意外的,当然了,也可以完全不意外。
他家徒儿,翻出了老道的炼丹书籍。
山上的众人才明白,为什么幼崽会想要烧沙子玩。
原来都是家学渊源!
他师傅炼丹就是这么玩的!
老道士:我不是,我没有,不要冤枉老道!
道士也没想到,一口锅从天而降。
偏偏他又有口难言,怎么解释?说他家徒儿自己想出来的?
谁又会相信呢?
幼崽才三岁,还是算上了虚岁的三岁。
这么点大的孩子懂什么?
反正山上的这些人,都将不合理的地方,甩锅给了幼崽的师傅。
也就是背黑锅的老道!
老道做错了什么?
好吧,老道只是哭着喊着要收这个弟子。
现在都是属于老道的福报罢了。
谁让这是他求来的徒弟,还是关门不再收的那种。
现在看来,老道还是有先见之明的,直接收的是最后一个关门弟子。
杜绝了以后一切麻烦!
就这么一个弟子,就足够他秃头的了。
还想再收?这玩意要命啊!
道士蹲在炉子前,尝试丢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进去。
至少在工匠的眼里,确实是很奇怪没错。
道士不炼丹了,开始来炼琉璃了。
“师傅师傅,我想要那样的。”马小良不光是他师傅漏风的皮夹克,还各种的折腾。
他指着自己房里那面铜镜,硬要他师傅也给他搞一面,用琉璃做的镜子来。
道士:你是我祖宗!
不过老道到底是有点本事在那里的,折腾了一个月的时间,还真让他弄出来了一面,平整的琉璃镜!
虽然马小良知道,这玩意叫玻璃。
但……
他们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反正他一个小崽说话也不管用。
“哇,师傅好棒! ”马小良捧脸,无脑夸赞!
“咳,也还好啦。”道士矜持的一笑,委婉的说道。
“这么好看的镜子!”马小良自恋的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崽,好看!”
虽说新做出来的镜子,还有一点点颜色上的缺陷,但已经做到了非常的清晰。
并且镜子周围的装饰,也都很精致。
可以说,道士专心搞镜子最重要的部分,其他的都让能工巧匠来,上面甚至还装点了好看的宝石。
对此马小良是最满意的,闪闪发光!好看!
一看就贵重!
总算这小徒弟很满意,他可是按照小家伙的要求,将琉璃做成圆饼。
要透明没有杂质,再给圆饼贴膜。
这镜子在安装到镜托上,才算完成。
“阿焕,看,师傅做的,好看吗?”马小良转头就去给阿焕炫耀了。
阿焕望着镜中的自己,有那么一丝的陌生,呆愣了一下。
“?”马小良见阿焕不回答,眨巴眨巴眼睛问道,“阿焕是看呆了吗?”
“……”虽说阿焕可喜欢马小良了,但是被揭穿事实,他还是有点无语的。
当然了,他不是对马小良无语,而是对自己的大惊小怪无语。
他竟然看自己的脸看呆,这一点都不帅气!
主要平时阿焕没有很关注自己的脸,别人洗脸需要自己洗,他又不用。
他身边十几个侍女,从头到脚的,根本轮不到他自己来干活。
也从没想过,要让他们殿下自力更生。
殿下要是什么都会了,还要他们来做什么?
更何况幼崽就是要宠爱的,像马小良就理直气壮,他还只是三岁的幼崽。
要自力更生做什么!
他还小呢!
不过镜中的模样,确实是新奇。
以往就算看的清楚,也不过是一些大概的模样,没有这么的清晰。
这镜子里面,即便的人脸色是否红润都一清二楚的。
像马小良的小胖脸,在那镜子里,可以看的出这娃娃被养的极好。
面色红润还肉呼呼的,谁见了不说一句胖宝宝。
相比之下,阿焕就属于更加的精致,哪怕只有简单的小揪揪,肌肤白皙,浓郁的黑发,跟时下头发稀疏的幼崽完全不同。
两个崽站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就被称为金童玉女。
当然了,是不了解两人身份的,才敢这么说。
“我可真好看呀。”马小良拿着镜子,照了又照,还不忘记夸赞阿焕,“阿焕也好看哒。”
老道:看不下去,一点都看不下去!
“我说……”老道到底是宠孩子的,摸了摸幼崽的脑门问道,“现在满意了吧。”
“满意哒,不过师傅傅呀。”马小良扭捏的说道。
“你又想干啥?”老道一听这小子肉麻的称呼,当即戒备的问道。
“还要四个,不,六个!”马小良想了一下,比出了六根手指来。
“……”老道为自家徒弟的厚脸皮震惊,“你当这是什么?地里的土豆吗!”
“不会吧,师傅辣么厉害。”马小良无辜脸的问道。
“……”虽然在徒弟的心目中自己很厉害,有点小小的开心。
但!
这小子不会是忽悠他吧?
但看到幼崽纯真的小眼神,三岁的幼崽而已,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阿婆要一个,阿母要一个,阿姊要两个,阿兄要一个。”马小良开始数起来,每一个人都是有理有据。
给了他阿婆了,阿母怎么能少,否则就是不孝顺。
两个阿姊都是女孩子吧,也都是爱美的,肯定也是要镜子的。
阿兄虽然不是女孩子,但阿兄已经是大人了,要注意外貌,不然以后娶老婆,怎么留住老婆的心。
老道:你小子倒是挺操心的。
“这不就才五个?”老道觉得这小子是不是欺负他不识数?
“崽也要一个哒!”马小良拍着自己的胸膛说道。
“?”老道更纳闷了,疑惑的问道,“你不是有一个了吗?”
“这个是要给阿焕哒。”马小良将镜子塞给了阿焕后说道,“阿焕,喜欢吗?上面的图图,是我画的哦。”
“喜欢!”阿焕点点头。
也难怪老道喜欢这小徒弟,这么贴心的小棉袄,谁能不喜欢啊!
只有面对小徒儿的时候,老道才觉得,这个世界还有些期望。
有马家的家风在,只要他这个徒儿不走歪。
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更何况还有殿下在。
就这小子的骗术,不,是贴心程度,拿下殿下还不就是手到擒来?
得亏这小子不是个女娃,不然……
恐怕一个是昏君,一个是妖后。
不行,光想想都觉得可怕。
老道可管不了这么些,还是去弄他的镜子吧。
经过了第一次后,后面接下来,也就不难了。
不过马小良可不会像给阿焕的镜子那样,全是镶嵌了宝石。
这么浮夸的审美,咳,不是,这是幼崽才会喜欢的审美。
给阿婆的,当然是要稳重一些啊。
至于给阿姊的,将来说不定要成为嫁妆的,也要好好的做。
马小良已经想好的款式,就是用木头做成妆奁,他只需要跟工匠描述清楚,应该差不多了。
可以说阿焕身边的工匠,都是很厉害的。
既然是做成妆奁,当然是要能够一物多用了。
按照马小良的想法,这个妆奁里面,要可以装那些放脂粉的小东西,最好还可以挂首饰。
小抽屉就不能少,镜子最好是可以翻盖的。
不然镜子只能固定着,半夜看到会吓到人哒。
老道在一旁听的,简直无语。
这小子是给他两个姐姐备上嫁妆呢?
不过听在做师傅的耳朵里,却是觉得,这孩子怎么能这么好。
一般人家的眼里,两个庶女罢了。
也只有马小良一人,将她们放在心里。
就他让人打造的妆奁,拿出去画,不说万金,就是千金,也是可以卖的出去的。
因为一次要做六个,几个工匠需要废些时间。
好在马小良连什么模样,都已经想好了,工匠们画出草图以后,便可以开工了。
只是打小件的妆奁,工匠估摸着大概一个来月的时间,打造妆奁很快,主要还是上漆晾干需要时间。
马小良表示可以等待,反正距离过年还有些时间。
正好回家过年的时候,他就能把妆奁送给家里面的人了。
这时候他大哥应该也回家了吧?好几个月没瞧见大哥了,想他!
从红薯收获季,马小良就陆陆续续的收到一些功德。
因为他跟功德笔心意相通,勉强知道了,是来自红薯被推广获得的功德。
这让马小良心痒痒的,恨不得将红薯推广到更多的地方去。
就连寒衣节施粥,马小良提前给阿翁去了信,让他们今年用红薯熬粥。
用红薯不光能降低成本,本来嘛,红薯长的快,成本也低。
比起粥来,红薯更有饱腹感。
只需要原来一半的米,就能煮出跟往年差不多的粥来。
最重要的,顺便还能推广红薯!
大家吃到好吃的红薯,喜欢吃了以后,是不是就有更多的人种植呢?
红薯可是全身上下都可以食用的,红薯叶清炒的味道很不错。
而且收获的时候,还能把那些丢去煮一煮,拿来喂猪。
一点都没有浪费就对了,马小良看着每天都在增重的猪猪,都不禁变的慈眉善目起来。
按照道士的说法,这小子看猪的时候,眼里仿佛有光。
不知道阿焕从哪里听说了,马家在寒衣节的时候,要施粥,表示可以帮忙。
帮忙当然不是亲自去施粥,而是可以给大米和红薯。
马小良自然是来者不拒,但,他并没有让阿焕的人,在太守府所在的地方施粥。
“为什么?”阿焕疑惑的问道。
“因为县城就那么一点人呀,没必要这么多施粥的。”马小良解释的说道,“要是太多施粥的,会让人觉得,这个便宜很好占。”
他阿翁是给年纪大的人施粥,希望可以帮助他们多一些活下去的食物。
而不是让那些人觉得,可以不劳而获。
现在是冬天,如果县城里的人,多让老人领上几碗粥,是不是家中的老小,都能填饱肚子了?
经过解释,阿焕了解了一点。
他确实有能力可以帮助别人,但不能毫无底线的去帮助。
否则很可能就是害了别人,他们现在都还小,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就是道士听了也点点头,别看他徒儿年纪还小,为人还是很通透的。
至于殿下,他觉得殿下并非是真的善心。
不过是看马小良想要施粥,他才想让马小良开心的。
怎么看,都觉得,他这小徒儿,很有妖后的潜力啊……
至于别人看马小良是妖妃,妖什么妃,呸!
就他徒儿,当然是当皇后的啊。
某道士明显忘记了,这两个小家伙都是男娃。
而山上那些人,也全是开玩笑罢了。
阿焕的提议,马小良觉得还是好的,按照他师傅的意思,似乎是多攒功德,能让阿焕的身体好起来。
攒功德还不容易嘛,他自己没钱当然不行,可阿焕有钱啊!
修桥铺路,施粥等等,有啥是不能的?
当然了,修路的话,他最好研究一下水泥,这样的路更方便。
不像泥路,到了下雨天走起来泥泞不说,平时还容易扬灰。
更何况,他可是听说了,这年头铺路一点都不便宜!
就算阿焕有银子,也不能这么糟蹋!
勤俭持家是优良的传统美德!
不过给阿焕出谋划策,马小良就卖力多了,反正阿焕有粮,就让人去调查,有没有地方遭灾的。
不为别的,给无病无灾的地方施粥,只算是锦上添花。
可若是有地方遭灾了,那这些粥,就是可以救命的。
结果一查,还真的有。
并且这地方因为比较偏,管理的人居然还瞒报。
要不是阿焕派人去调查,还真发现不了。
等真的爆发了,那时候也已经晚了,不知道要饿死冻死多少人。
都不需要阿焕做出决定,反正他们殿下都说了,要给遭灾的地方施粥。
赶紧将粮食征调过来,马车也准备就绪。
“我们也去吧。”马小良有些想要去的意向,但他不能直接下决定。
“你要去凑什么热闹。”道士戳了这小家伙一记。
“万一能帮上忙呢?”马小良不服气,看不起谁呢。
“你们两个去的话,我们还要分心照顾你们。”老道说什么也不答应,要是徒儿再长个几岁,说不定他就答应了。
这小子再怎么古灵精怪的,那也只有三岁而已。
殿下也不过四岁,说什么也不可能放心的。
最后因为年纪太小败北,马小良被驳回请求,要是再敢纠缠,就写信告诉他阿耶。
可恶,师傅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师傅了!
居然还学会了告状!
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能告家长呢!
马小良能怎么办,只能在山上跟阿焕一起,等着他们回来。
可恶,错失了一次出去浪的机会。
他是想去施粥没错,同时他也想出去溜达溜达,看看外面的世界。
可惜,这样的想法,直接被扼杀在了摇篮里。
主要他还是怕师傅真去告状,他都三岁的大宝宝了,怎么还能被告家长呢。
他们一走就是大半个月,比起寒衣节施粥的一天。
阿焕这边的人,就要时间长一些。
毕竟遭灾的人们需要安排,足足施粥半个月,好在有红薯这些东西在,比轻飘飘的粥能填饱肚子。
并且这里的人,也决定了,等来年的时候,也要种上一些红薯土豆。
最起码家里人不用饿肚子,多亏了有好心人。
至于那个隐瞒不报的,也被直接拿下,丢上马车,准备绑去给马太守。
当然了,还顺便拎了几个本地人,还有找到的一些此人贪赃枉法的罪证。
等马小良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爱看热闹的幼崽表示,他为什么年纪这么小!
不然这热闹,他一定可以看到。
阿焕不太懂马小良在惋惜什么,不过架不住他愿意宠着马小良,表示以后他带上马小良。
“阿焕你最好了。”马小良跟阿焕贴贴,开心!
因为师傅,还有不少家将都不在山上,所以冬至过的一般。
马小良让大厨做了两种吃食,一种是饺子,一种是汤圆。
反正都是他们以前没吃过的,饺子其实也简单,无非就是擀皮,剁馅。
因为这时候的猪肉不好吃,所以大厨选择了羊肉的,里面还包了大葱,当然不能少了韭菜鸡蛋馅的。
汤圆的馅料选择就多了,有赤豆的,还有黑芝麻的。
换了在太守府里,用黑芝麻包汤团,那是舍不得的。
可在这山上,完全没有问题。
像这些寻常人家极其珍贵的东西,山上多的是。
所以在马小良提出包汤圆的时候,阿焕就答应下来。
那大厨就更没有问题了,他们殿下都不心疼,他一个厨子有啥好心疼的?
并且发现,这样的汤圆是真的好吃。
甜口的汤圆,阿焕只吃了一个,他喜欢饺子。
这个从没听过的饺子好吃!
无论是羊肉的还是韭菜鸡蛋的,都好吃!
“可惜啊,师傅他们不在,不然也能尝尝。”马小良嘴上这么说,吃起来一点不像可惜的。
“等回来,再做。”阿焕完全不觉得这有啥问题,东西有的是,再做就好了。
这么一听,马小良就心安理得起来。
山上的大厨还做了一些生的,让人送去太守府。
同时太守府的大厨,也送了一些太守府冬至吃的,送去山上。
美曰其名,给他们小公子尝尝家里的味道。
在马小良不知道的情况下,两边的大厨已经斗了起来。
对幼崽来说,都是好吃的,便宜他了!
太守府里的人,倒是看到送来的吃食,觉得自家的孩子没吃什么苦头,就是看不到孩子糟心。
“别伤心了,等过年孩子就回来了,就当……他提前去开蒙读书了。”马卓能怎么办,又不能上山要孩子去。
“知道是这个理,但……”王氏难受的说道,她辛苦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
才这么丁点大,就要离开她的身边。
马卓却是觉得他家孩子在山上其实也不错,最起码拜的师父就很可以。
这是多少人想拜都不可能拜到的师父,偏偏据他所知,这师父还是自己主动求着他儿子拜的。
也是离谱的很……
最近山上还下来一批人,跟他说过,是要去施粥。
寒衣节施粥这事,倒像是他们家平时在做的。
稍微一询问便明白了,为什么山上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还是他家的小儿子干的好事。
不过在得知他们要去的地方遭灾后,马卓的脸色立刻变得难看起来。
要知道这事他堂堂太守一点都不知道,简直岂有此理。
这样的事要是经常发生,还要他太守做什么?
他立刻派了两个人,跟着车队走了,到了地方,他们就给他写信。
也就真的确定了,此事是真的。
差点没把马卓气死,他辛辛苦苦的治理,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害群之马!
不过很快也就想通了,这边会稽郡这么大,又怎么可能什么人都经过他的考核上任。
这里多的是小家族的人,稍微操作一下,就能混个官身。
第 32 章
像官场这般混乱, 马卓目前是真的没什么办法。
当官不需要考核,只要你有背景,有没有能力根本就不重要。
马卓能怎么办, 这样的现状也不是他能有本事来改变的。
像殿下这般的行动力,马卓也很是羡慕。
说来要不是他小儿要学他阿翁施粥,谁也发现不了这事。
果然,他家小儿就是个福星。
等阿焕的人都回来了, 马小良见到许久不见的师父, 难得欢快的飞扑, “师傅傅!”
“哎呦,我的老腰哦。”道士稳稳的接住了徒儿, 还不忘记调侃这小子的体重。
“啊呀,师傅傅你不行哦。”马小良一点没察觉自己被阴阳了,一本正经的说道。
“????”你小子说谁不行?
“大厨说的呀,真男人不能说腰不行哒。”马小良无辜的回答。
大厨同时躺枪!
“好你个老家伙, 带坏我乖徒儿!”道士咬牙切齿的说道。
这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去找大厨单挑呢。
单挑是不可能单挑的, 真要去找大厨了, 以后他吃的饭,谁来做?
他可没有忘记, 这老小子可记仇了!
“回来正好啊, 我煮了好些腊八粥, 快来尝尝。”大厨见老道回来了, 欢快的说道。
这可是他第一次熬腊八粥, 一把成功!
“腊八粥?”众人听了纳闷, 这是个啥。
“对啊,太守府的大厨跟我交流的, 说每年都煮的。”大厨表示,他绝对不能输给那个家伙。
原本山上的大厨,肯定是不知道腊八粥的。
谁让两人一来一回的,居然还通上了信。
这也让马小良震惊,他们家的大厨竟然识字的吗?!
反正两人通信成了笔友后,交流的多了,这边的大厨就在腊八的这一天,熬煮了一锅腊八粥。
里面的东西,可要比太守府多多了。
没办法,谁让阿焕家底比较足呢。
什么枣泥小米黄米白米的,一样不少丢进去,再有莲子桂圆松子,甚至还有葡萄干。
最后还丢了一些板栗下去,马小良觉得,这粥确实是丰富的可以。
看的出,阿焕确实富裕。
不过大厨做的好吃,刚回来的人,都分到了一碗,大家吃的十分开心。
扫去了一身的寒气,浑身都暖洋洋的。
纷纷表示,以后腊八也可以做这个。
马小良肚子不大,主要是还要吃其他的东西,所以只喝了一小碗粥。
就这一小碗,吃的他腮帮子都累了。
毕竟里面的小料贼多,他有预感,明年吃的话,或许料会更多。
虽说这腊八粥其实是以后才流行起来的,但,只要是好吃的,怎么会有人不喜欢。
这么一碗腊八粥,对普通人来说,算得上大补了。
这年头普通百姓要吃点好的,非常的不容易。
就是甜味,不是太好,要是有白糖就好了……
目前他们只有曰糖,看起来黏黏糊糊的,跟马小良在后世见过的白糖完全不同。
而且这种糖带了不少的杂质,必须在经过加工,才能有所改善。
太忙了,幼崽真的是太忙了。
主要还是为了口吃的,上辈子吃过的山珍海味,这辈子想吃上就太难了。
要么他现实中努力,要么就在梦里努力。
当然了,他也可以一起努力!
他现在可是已经会画小虾米的崽了!
迟早他能画出波士顿大龙虾!澳洲大龙虾也可以!
实在不行,北极甜虾?阿根廷红虾?
光想想已经是口水直流,想吃海鲜炒饭了。
“小郎君想吃血蚶了?”大厨见马小良的目光,落在了盆里的血蚶上。
“想!”就没有马小良不吃的,当即大声的回答。
“好好,一会给小郎君做。”大厨立刻答应了下来,不过给孩子吃,可不能吃生的。
这边靠海,一般海鲜都吃的极为新鲜,吃的鱼脍,全是生食。
“用酱油。”马小良可没忘记,他的酱油可的极为鲜美的。
最起码比那些酱要好吃,唯一可惜的是,酿的太少了,根本不够吃。
“好嘞,不过小郎君这酱油可要省着点用。”“明年得多酿一点才行。”
作为大厨,他可是常年在做菜的,东西好不好,他一闻就知道。
更别说他第一次使用酱油,简直惊为天人!
就是殿下,都多吃了一碗饭呢!
他们家小主子的嘴,跟那马小良简直不相上下。
不好吃,这殿下就一口都不会碰,饿死都不碰的那种。
好在有马小良这个小伙伴以后,胃口好了不少。
这也是为什么,山上的人虽说马小良是妖妃,但宠起这孩子来,毫无底线。
试问谁不爱跟幼崽吃饭?
每次直接吃撑的那种好吗!
如今每天的必有的现象就是,吃完饭一群人在山上遛弯。
得亏山上没有什么猛兽,不然点心就有了。
当然了,最后谁是谁的点心,那就不好说了。
马小良学艺大半年,别的不说,那两条小短腿,跑起来还是贼快的。
每天被道士摁着,想不老实都难。
阿焕有属于自己的渔船,别的不说,在物质这一块,他父皇给的还是挺多的。
能给他的都给了他,相当于买断了一般。
这换了别的,大概就是陪葬?
只不过阿焕属于活着,还能享受到。
所以他的船,没事就出海溜达,当然了,不敢去的太远。
要是太远了,遇上一些不好对付的海鱼。
弄不好人船两失,那就不好了。
隔三差五的,山上就能吃到新鲜的海鲜什么的。
道士他们回来了,马小良就缠着他师傅说故事。
主要是听听他们出去以后,所发生的事。
道士对于徒儿的请求,还是给与满足的,说起那隐瞒的家伙就来气。
要不是他那糟糕的决定,也不用等他们过去的时候,差点就有人饿死了。
得亏他们带去的粮草足够,不管怎么说,当初种植红薯土豆的时候,这山上都种满了。
就是岸上,阿焕也是有不少地的,还让人开荒,所以又种了不少。
对于阿焕地盘上的田客,比起别的地主乡绅那,要好的多,因为阿焕收的比别家少。
并且属于他的田地,是不需要交税的。
江南富饶,当初的皇帝也算是对孩子的一片真心。
只是不知道现在还能剩多少,毕竟阿焕的亲弟弟已经出生了。
这受宠爱程度,有目共睹。
阿焕身边的谋士们,已经劝说殿下,以退为进。
是的,一直占着琅琊王的封号,确实是有些……
阿焕最后也被说动了,对他来说什么琅琊王不琅琊王的,又没啥用。
用他那稚嫩的小手,写了一封信回去。
没两天,就收到了会信。
首先是他父皇激动的心情,毕竟原本快死的儿子,居然能写信了。
看那稚嫩的字体,一看就不可能是成年人写的。
所以对儿子的请求,当即就全答应了。
并且还赏赐了一大堆的东西给阿焕,同时阿焕被封为会稽王。
直接将会稽郡,划拉到了阿焕的名下。
也就是说,在会稽郡,天大地大,阿焕最大。
当然了,在政务上,还得是听太守的。
即便是会稽王,太守那是掌握实权的。
而且马家在会稽盘踞多年,掌握着会稽郡的兵马。
别看当初阿焕的家将行事嚣张,那也不过是因为他们殿下被人掳走了,实在是无法避让。
否则一般是不会惊动太守的,只是殿下被人掳走,即便是太守,也无法将其责任撇清。
好在结果是好的,马小良勇敢!
马太守都不敢去想象,他小儿子在山上被宠成什么德性。
然而马小良同学,“哇,这个好好吃!”
今天吃的是凉拌的血蚶,里面有醋,他自己酿的酱油,亲手种的辣椒。
这辣椒在山上也是极为受欢迎的,没人能抵抗的住这一口的辣。
无论是做鱼脍还是炒菜,怎么能缺少那一口辣味呢。
今天的雪菜大汤黄鱼也不错,黄鱼片吃起来也很鲜嫩美味。
特别适合幼崽来吃,还没什么刺。
大人能吃的就多了,红膏呛蟹,看的马小良狂吞口水,可是他还太小。
想都别想,根本不给他吃。
盐焗虾倒是有他的份,但马小良不喜欢剥虾壳。
所以连带的,吃虾也嫌弃麻烦。
好在他的面前还有其他的好菜,马小良也不在意,而是让人给他夹了海蛎煎。
海蛎这个季节正是鲜美多汁地方时候,经过大厨的煎制,那火候掌控的刚刚好。
外面的表皮被煎制的酥脆不说,咬开口,内里还是鲜嫩爆汁的。
最适合不爱剥壳的幼崽吃,马小良啊呜一口,就咬掉了半个,然后快速咀嚼。
跟个要过冬的小松似的,塞的小嘴鼓鼓囔囔的。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道士在一旁看的很无奈,这小子吃东西,要不是嘴不够大。
真是恨不得有点东西,就全送进自己嘴里去。
“好吃!”马小良认真的夸奖,“大厨厨棒!”
“哈哈,好吃就多吃点。”大厨乐呵的说道,“小孩子就是要多吃才能长个子。”
不提身高,咱们还是好朋友!
要说马小良吃的也不少,这身高却是老大难,好像也没长多少。
只长体重不长身高什么的,这身高难道是被诅咒了吗!
同样老大难的,还有阿焕小朋友,他比马小良还要矮一点。
不然当初马小良也不会以为阿焕是妹妹,纯粹是身高闹的。
只是两个幼崽,一个虚三岁,一个虚四岁。
不长个也不是什么大事,大人都没啥感觉,也就马小良自己难受。
毕竟他记忆里面,上辈子的他,怎么说也有一米七九点三呢!
每次幼崽纠结升高,就会被大人们笑话。
马小良:哼!他也是有自尊心的崽!
美滋滋的吃了一顿海鲜后,马小良又给他的猪猪喂了一顿剩饭。
到了大早上,猪猪就蒙蔽状态下,被人捆了起来。
“我说乖徒儿啊,你要是舍不得,咱就不吃了。”道士担心幼崽舍不得,“反正猪肉也不怎么好吃。”
怎么说这头猪,都是马小良从出生后没多久,便开始养起来的。
多少还是有些感情在的,他怕小崽受不了,这才劝说起来。
“啥?”马小良两眼放光,根本没听到他师傅在说啥,“快快快,我今天要吃猪血豆腐哒。”
老道:????
“好嘞!”大厨撸起袖子来,今天他的庖丁术,就要重出江湖了!
老道一脸的一言难尽,他就不该想要安慰徒儿的,这小子哪里需要他来安慰!
现在回想起来,他这徒儿每次在猪崽吃吃喝喝的时候,就会碎碎念。
这压根不是关心猪崽,是希望它长的肥一点吧?!
不过这猪崽也是不负众望,长到了两百多斤。
在马小良看来,这猪还是瘦了些,要是时间再充裕点的话,他绝对有信心,将这猪养到三百斤!
倒不是幼崽养猪有多么的厉害,这两百多斤,按照他上辈子的重量,是虚哒。
这里的一斤是两百多克,跟他上辈子记得一斤五百克,还是有差距的。
所以两百多斤,只能打个折扣。
不过目前来说也算不错了,大厨说是迟那是快!
猪猪都还没感觉到痛苦,就直接被嘎了。
马小良一脸激动的热烈鼓掌,“棒棒哒!”
阿焕不明白这有啥好棒的,但不妨碍他捧场,也应景的拍了两下。
大厨反倒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技艺有些生疏,生疏了。”
杀猪的本事生疏没事,只要做菜的本事不生疏就成。
没一会,这猪猪就被分成了不同的区域。
猪血也按照马小良的话,做猪血豆腐,还能做猪血肠。
马小良表示,一点都不会浪费哒!
他连猪胰子都不放过!
“不是,你要这个做什么?又不能吃。”老道对徒儿的这个行为很是不解。
“师傅,你不懂哒。”马小良语重心长的说道。
他要弄到一个猪胰子有多难,你能体会吗!
想了一年多了,才总算弄到个猪胰子!
好不容易弄到的猪胰子,他终于可以做实验啦。
当然了,这事还得拉上他师傅才行。
老道:???
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大厨有好的食材,当然是做菜香味要翻倍。
连他都觉得神奇,以往他做过的猪肉,只有乳猪才没什么味道。
而这个明显长大的猪,居然可以跟乳猪差不多。
做出来的菜肥而不腻,反正他足足用掉了半头猪,做了一堆的菜。
大家一开始都很迟疑,毕竟这可是不受人待见的猪肉。
马小良可不管,上来就要吃猪血豆腐,这道菜可是他想了许久的。
“哇,好吃!”马小良竖起大拇指,还不忘记个阿焕也来了一勺,“阿焕吃,可好吃了。”
阿焕低头看了看那猪血凝固的颜色,他的脸色也有点凝固了。
马小良见阿焕的反应,当即又吃了一大勺,“真哒,超级好吃的。”
阿焕勉强相信了他的话,喂了一口进嘴里,当即两眼放光,加快了进食的速度。
这下众人算是相信了马小良的话,看起来是真的好吃。
有胆大的,夹了一块排骨一尝,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这,这真的是猪肉吗?!
“怎么样?”也有人吞吞口水好奇的问道。
“不好吃!”话是这么说的,但这人吃的动作却是加快了几分。
要是相信他的鬼话,那在场的全是傻子。
反正殿下和马小良的菜,跟他们是分开的。
就算抢的打起来,也跟他们没啥关系。
等桌上的吃食全部扫荡干净了,众人才摸着肚子感叹,他们刚刚吃的,真的是猪肉吗?
大厨无语,这不是亲眼看着他杀的猪吗?
不然呢?他还能变出来不成。
知道猪肉好吃,也有心人询问起来,为什么小郎君种菜厉害,连养猪都比别人的好吃?
要知道一般的猪,除非利用盐,变成火腿,才能掩盖掉一些味道。
“大概是,切掉了蛋蛋。”马小良无辜的说道。
老道一脸的黑线,他就知道,这个秘密要守不住了。
不过他也惊奇,小徒儿养的猪确实是好吃。
“切了……蛋?”众人都怀疑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
“对呀。”马小良点点头,给与了肯定。
没错,你一点都没听岔,就是切啦。
众人只觉得裆部一凉,谁也想不到,猪肉好吃的原因,竟是如此?!
“咳,其实也是有点道理的。”老道挽尊的说道。
众人不能理解,哪里来的道理?
猪猪就没有猪权了吗?
“好吃,以后养。”阿焕无情拍案决定。
他很喜欢猪肉的味道,这可是阿良养的,好吃!
这一次他很给面子的,将面前的猪肉都吃完了。
吃太多的结果就是,两个幼崽又要去遛弯消食了。
不过,好开心!
剩下的半头猪,大厨让人打包送去了太守府。
怎么说也是马小良亲自养大的猪,总不好一点都不给他的亲人尝尝吧?
为此大厨还把自己做菜的心得写了下来,一起送去了太守府。
太守府的大厨:????
几个意思?!
是觉得他不会做菜是吧!
马卓看着老道代写的信件,知道这头猪是他儿子养起来的,即便他们家平时从来不吃猪肉。
这会也要让府上的大厨做来尝尝,这可是他儿子的劳动成果!
等那半头猪做了一部分上桌,即便山上的大厨夸了又夸。
在太守府里,大厨也没那权力。
把所有的菜,都用猪肉做,他怕是不想继续在太守府里混了。
“哪个是我乖孙养的?”马老太爷很是兴奋的问道,他已经从他长子嘴里听说了,他家乖孙都会养猪了。
“这几道菜都是用猪肉做的。”马朗也很期待,他家弟弟太能干了。
人还没猪高呢,居然能养猪?
得亏马小良不在,不然非要跟他哥决斗不可。
马老太爷赶紧夹了一筷子,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口,“嗯?!”
“阿翁,怎么样?”马朗好奇的问道。
“这真是猪肉?”马老太爷难以置信的问道。
“是吧,不然叫厨子来问问?”众人迟疑的问道。
大厨还真来了,“回老太爷的话,确实是猪肉,府里也没别的肉,都是山上送来的那些。”
“这也太好吃了吧?我从来不知道,猪肉这么好吃。”马朗早就迫不及待了,要不是从小到大的礼仪在,他都恨不得甩开腮帮子吃了。
“猪肉肯定是不好吃的,但这是我乖孙养的猪,自然是不同的!”马老太爷年轻的时候,也是吃过猪肉的,那滋味,导致到现在他都嫌弃。
谁能想到他家乖孙干啥都是最好的,连养猪都是最棒的!
马卓却是在思考,若是猪肉可以变得好吃,那是不是意味着大家都会选择猪肉来吃呢?
毕竟羊肉的价位太高了,不是普通人可以消费得起的。
普通百姓一辈子能否尝到羊肉的味道,都是未知数。
可如果猪肉可以做到,不输给羊肉味道的话……
马卓此刻有些安奈不住,想要上山一趟,了解一下,是否真如他们所说,是他的小儿子!
不知道他阿耶想来山上的马小良,现在正忙着呢。
当然了,最忙的是他师父。
老道: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是的,那个猪胰子,正在被唠叨糟蹋。
没办法,他小徒儿要求,把猪胰子变成泥一样。
他不得可劲的糟蹋嘛,回头还要掺和一些其他的东西进去。
老道在那出力,马小良欢快的在那摇旗呐喊,“师傅加油!师傅加油!”
他已经不想去问他家小弟子,加油乃何物。
等他好不容易将猪胰子剁成肉泥了,总算是开始放之前搅和好的东西。
其中有碱皂角之类的东西,甚至有一些花香的东西,那是之前老道弄出来的。
这会都跟猪胰子泥混到了一起去,马小良欢快的玩起来,哦,不是,是认真的工作。
将那些充分的混合到一起的东西,全部捏成团团,压在模具里。
这个模具是当初做月饼的,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一开始的月饼模具很简单,就是一个圆形的,带点花纹。
“师傅傅,没力气啦。”马小良无辜的望着师傅求助。
老道:一定是上辈子欠你的!
但他能怎么办,老老实实的接了过来,用力压紧实了。
每一块都不算大,接着就等着晾干。
山上的人看着幼崽折腾,忍不住的摇头,也就老道士会陪孩子玩耍。
阿焕因为要读书,所以逃过了捏猪胰子的灾难。
对一个稍微有些洁癖的孩子来说,那猪胰子绝对称得上灾难级别的存在了。
不到十天的时间,老道士就发现,那猪胰子竟然已经干燥了。
并且不再散发出猪胰子恶心的味道,反而有了阵阵的花香。
似乎是被他当初准备的香粉给掩盖住了?
第 33 章
“居然是香的?”老道这香粉做出来, 还是他家小徒儿拜托他的。
谁让马小良家中阿姊阿母不少人呢,更何况他阿兄还要讨老婆的。
幼崽真的是操碎了心!
“当然啦,这个还可以洗衣服, 也是香香哒。”马小良表示,还可以洗澡哒!
老道难以置信,这怎么可能,猪胰子拿来洗衣服?!
不过他并非是那种直接打击孩子的人, 所以他决定了, 找来一件脏衣服开始洗。
也多亏了他常年习武, 根本不畏惧寒冷,这寒冬腊月的, 居然在水池边,就拿着猪胰子做的玩意,开始搓衣服了。
猪胰子遇水后,再擦到衣服上, 居然开始出现了泡沫。
没一会,衣服洗完了, 那脏衣服肉眼可见的变得干净。
“居然真的洗干净了?”老道一脸的难以置信, 这效果比以前光是皂角的要好。
“是吧是吧。”马小良笑眯眯的说道。
“这东西不错啊。”老道觉得很方便,而且味道闻着也不错。
转念一想, 只要有足够的香料的话, 什么胰皂都可以。
马小良没去管他师父在想啥, 已经抓了两块香皂, 没错, 就叫香皂, 因为是香香哒。
装到之前让那个人做的盒子里,真好看!阿焕肯定喜欢。
没错, 这小子已经带着香皂去献宝了。
还别说,小短腿跑的可快了。
没一会他就来到了阿焕的书房,这会阿焕到了读书时间。
比起马小良的自由,作为皇子的阿焕,是不能不学无术的。
马小良:?
“阿焕,我来啦~”马小良连蹦带跳的过来。
“小郎君……”阿焕的先生在看到马小良,很是无奈的提醒。
“知道啦,知道啦,下次注意。”马小良没啥诚意的笑笑。
他家阿焕都没说他,其他人,他根本不理哒。
“阿良,那是什么?”阿焕已经看到了马小良手里捧着的东西,好奇的问道。
“好东西咩!”马小良献宝似的打开了盒子,“当当当~”
“这个是什么?”阿焕望着那白乎乎的,还散发出好闻味道的东西问道。
“是香皂!”马小良也不卖关子,欢快的说道,“师傅做哒。”
“香香的。”阿焕凑近了闻了闻,那香味更浓郁了。
“还好用呢,可以洗手,还可以洗澡哒。”马小良当即宣布,这东西的用处。
“洗手?”阿焕疑惑的问道。
“对啊,每次你说墨水弄到手上难洗,这个就好洗了。”马小良表示自己都记得,正好这次有材料,当然要试一下。
“还有这样的好东西?小仙翁不愧是小仙翁。”先生见着东西,不禁感叹道。
在山上的人,没人不知道小仙翁的名号,这本事大了去。
老道是不知道,他家徒弟啊,又甩锅给他了。
“阿焕试试。”马小良催促的说道。
“嗯!”阿焕自然是不客气,让侍女给他打了一盆温水过来。
正好他刚才练字,小手上沾到了一点墨汁,正难受呢。
作为一个拥有洁癖的崽,这简直了!
侍女自然是不可能让他们殿下自己来弄,按照马小良的指点。
打湿了香皂后,再给阿焕的手上抹上。
只见那难洗的墨汁,轻轻松松的就被洗掉。
“这太神奇了。”一旁的先生都忍不住直呼神奇。
“是不是很棒呀。”马小良一脸求夸奖的说道。
“嗯!”阿焕还能不知道他?当即点头给与肯定的回答,“棒!”
“嘿嘿~”马小良开心了。
很快这香皂就在山上风靡起来,只是一个猪胰子做出来的,量实在是太少了。
家将临时去山下买猪胰子,他们山上虽然不吃猪肉。
唯一吃的也是马小良自己养出来的猪,但哪里能买到,还是可以有的。
基本上乡下养的猪,到过年都要宰一些。
毕竟一年到头舍不得吃肉的,到过年了,要弄点好的。
哪怕猪肉非常的难吃,好歹也是荤腥。
所以老道让人去买猪胰子的同时,他也问过了,猪油的效果也是有的。
趁着东西还没买来,老道研究再弄点香料出来。
没有香味的香皂,那味道怎么说呢,不算好闻。
“为什么用猪油,要简单这么多?”老道用猪油操作了一遍,发现这比猪胰子简单点。
至少不用像猪胰子那般,剁成烂泥,才能使用。
“效果不一样哒。”马小良理直气壮的说道,“给阿焕的,当然要最好哒。”
才不是,主要是之前没在百科全书上看到。
而且别看用的草木灰,也不是很容易的,做出来碱水,弄了不好要伤皮肤的。
上辈子做这种最好是戴着手套,这里也没个手套护手。
必须小心加倍!
殿下的一群谋士发现,这香皂也是一个商机啊!
卖的好的话,一点也不比那琉璃差,所以又找老道士商量。
老规矩,依然是五成。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谋士们也没觉得有啥问题。
老道士摸摸幼崽的小脑瓜,“师傅只能帮到你这里了。”
就凭他的本事,老道早就清楚他这个徒儿的非凡。
所以小家伙有点什么,他会主动的出来帮他扛下来。
至少不让人怀疑这小家伙,毕竟无论是琉璃还是这香皂。
单独拿出来都够惊世骇俗了,还是一个三岁的奶娃娃拿出来的。
换了别人会怎么想呢?
甚至都不是妖孽,是妖怪了吧?
老道看人不一样,别人看的是表面,他却是看的本质。
就幼崽身上的金光和红气,怕不得是个十世善人才能养出这般来。
马小良可不知道他师父在想啥,愉快的收拾行李,他要回家过年啦!
连带一起的,还有阿焕,不过他带的人不多,也就两个侍女和两三个家将。
上别人家过年,怎么能失礼呢。
阿焕是不需要自己准备的,反正他的库房里,随便拿点出来,就够送礼的了。
这一次,阿焕就送了他作坊做的琉璃摆件,主要是好看,价格倒是不用在意。
毕竟成本摆在那里,沙子还不是随便挖嘛。
“这这……”马卓看到太守府外面的马车长龙,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这殿下也太夸张了吧?!
但这么多马车送来的东西,他也不能不让人进门。
等东西搬进来了,马卓才知道,这并非只有殿下的东西,还有不少属于他儿子的生活用品。
都是小家伙用习惯了的,所以下山来,他也要带上的。
马卓纳闷了,太守府是有啥不好的?
太守府当然是没啥不好的,但,能跟殿下的生活条件来比吗?
就是冬天铺床的,那厚厚的毛茸茸的,马小良就忍不住在上头打滚。
还有他舒服的鸭绒被子,那可是他攒了快一年的羽绒做的。
一年也就攒出两条被子来,他一床,阿焕一床。
虽说没有棉花,他的生活质量,也算是走在了世界的前沿了。
这世上还有谁!
拥有一条如此保暖的鸭绒被!
要是再来个鸭绒的枕头就好了,目前还没有,任然需要努力。
不过马卓看着不断送到他儿子院子里的东西,整个人已经开始麻木了。
他甚至看到了桌子椅子,只是奇怪的是,那桌子为何如此之高?
还有一个奇怪的,没有腿的椅子?
比起马卓的无语,马朗就欢快多了,许久未见的弟弟,抱起来,抛到半空,再稳稳的接住。
马小良:?????
下一秒,马小良的尖叫声响起,“啊啊啊!还要玩!”
没错,这小子一点不害怕,甚至还有点小兴奋呢。
“好嘞!”马朗欣然接受,他练了大半年,就准备在弟弟身上一展身手!
两兄弟倒是玩的挺高兴的,那欢喜的动静,引来了王氏,她本就要过来看看许久未见的儿子。
要知道那山上,不是谁都能上去的。
没有殿下的允许,谁也不能上岛。
王氏就算想儿子,也不能前往。
一进远门,她看的那一眼,人差点没晕过去。
这声音卡在喉咙里,根本喊不出来。
还是马朗察觉有人来了,把弟弟放下,扭头看到了他们的阿母,一副快要厥过去的表情。
“阿母,您没事吧。”马朗赶紧上前关切的问道。
王氏指着马朗,指尖颤抖了两下,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逆子!
马朗读懂了王氏眼神中的意思,赶紧赔笑的说道,“阿母放心,我有稳稳的接住阿弟的。”
主要是没想到阿母突然会过来,差点吓坏阿母就糟糕了。
幸好阿耶没来,不然……
马朗已经不敢想象后果会如何了,或许会挨人生当中的第一顿揍!
那可不行,长到二十岁,才挨人生第一顿揍,他丢不起这个人,赶紧给了他弟一个眼色。
马小良接收到来自兄长的求救,作为一个好弟弟,既然有福同享,有难自然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啊!
“阿母阿母,良儿想你了。”马小良抱住阿母撒娇。
当然不是马小良良心发现帮助他哥,主要是,怕牵连到自己。
毕竟他刚才玩的也挺开心的,真要大哥挨揍了,他还能有好的?
“我儿瘦了,也长……胖了。”王氏那满腔的母爱,刚要抒发,就卡壳了。
没有办法,说孩子瘦,那是母亲许久不见孩子的统一话术,就心疼孩子。
顺便想夸夸儿子长高了,结果发现还没并没有,再看那肉嘟嘟的小脸蛋。
说孩子瘦的话,草率了!
阿母听听你在说点什么登西!
马小良瞪大了眼睛,满是难以置信。
王氏也是无辜,她哪里想到,这崽好像比上一次见,更圆润了。
说好的上山吃苦呢?
马朗:阿母看看我,您的长子,才是去山上吃苦的。
不说吃苦吧,毕竟是书院,都是去读书的地方,总不好大鱼大肉的。
比起家里,肯定是要清苦一些。
加上马朗出去游历了一番,清减了些许。
刚回来那两天,可把王氏和崔氏心疼坏了,一个劲的进补。
不过马朗最喜欢的,还是弟弟让人送回来的猪肉,他第一次知道,原来猪肉可以这么美味!
在乡野他也尝过一次,不得不说,马朗还是很有尝试新事物的精神的。
尝了一次,只觉得味道十分的古怪,反正不好吃。
倒是他家弟弟亲自养大的猪,那味道,简直让人无法忘怀。
这次他就准备等弟弟回来,家里也养猪!
等他过年回来,就能吃上猪肉啦。
对于养猪的事,马小良简直举双手双脚赞成。
自己养猪实在是太累了,要是太守府愿意养,那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这猪实在是脏,养在太守府可是不行的。
马小良跟阿母亲亲热热的贴贴后,王氏果然忘记刚才生气的事。
对此马朗对弟弟竖起大拇指来,只要弟弟能帮忙转移走阿母的注意力,让他干啥都行。
“阿母快来,我给你准备了好多礼物呢。”马小良拉着阿母进屋去。
这会他的房间有些乱,主要全是他的东西。
太守府的下人正在为他摆放各种的东西,原本算得上空旷的房间,堆了不少东西呢。
“这是什么?”王氏见儿子的房间里,多了桌子,这桌子看起来有点怪,比他们平时用的桌子要高许多。
还配了一张凳子,凳子上包了一圈皮的垫子。
“这个梳妆台啦。”马小良示范了一下,坐在上面,还不用担心屁.股会膈应到。
王氏赶紧也试了一下,发现真的还挺舒服的,这个高度也还可以。
不像平时坐的那种桌椅这么矮,会让人不舒服。
“还有这个哦。”马小良打开了妆奁,当那镜子被竖立起来。
王氏难以置信的望着镜中的自己,这也太清晰了!
“这也是儿子要送阿母的礼物,一个带镜子的妆奁哦。”马小良得瑟的说道。
“这镜子是何物?”王氏很是好奇,竟比那铜镜都要看的清楚,简直不可思议!
“这可是好东西啊。”马朗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他却从未见过这般的物件,忍不住赞叹道。
“过一阵子,应该就会有卖了。”马小良开心的说道,“但现在,只有我们家有哦。”
没有女人能抵抗住一个好看的妆奁,更别说,这还是一个带着如此高清镜子的妆奁。
王氏狠狠的亲了马小良的脸蛋一口,“真是阿母的好孩子!”
“阿婆也有哒,不过样子不太一样。”马小良一一说明,“还给阿姊也准备了呢。”
马朗注意到这妆奁的数量有些不对,似乎还多了一个。
谁说只有女子才需要妆奁的?
男子也是爱美的好吗!
不过他这个做哥哥的不好直接问,只能眼巴巴的望着马小良。
“这个呢,是给阿兄……讨好未来嫂嫂的。”马小良指着最后那个妆奁说道。“这样阿兄和嫂嫂才能和和美美。”
“啊?”马朗听了弟弟的话,瞬间耳尖都红了。“你你,你这都是哪听来的,一套一套的。”
王氏差点笑死,谁能想到一个三岁的,要操心一个快二十岁的兄长的婚事。
不过长子已经脸红不好意思了,做母亲的也不好继续笑话他。
“这又是什么?”王氏果然还是很体贴的,转移话题的问道。
“这是给阿母洗香香用的。”马小良看到阿母指的地方,当即伸手,将那盒子打开,露出了里面,小小的,花朵形状的香皂来。
“好漂亮,还很香。”王氏小心拿起这香皂来,闻了闻说道。
这个小的形状,是马小良特意选的。
没办法,当初那个猪胰子,就够做那么点点。
山上的人还要分一分,他师傅恨不得把这香皂做成弹丸大小。
只是做的太小的话,那手就抓不住了。
这样的正好,小小的一个,显得精致的同时,还能用。
最近用猪油和猪胰子做的,形状就多了去了。
猪油的量大,直接选用了竹筒,熬煮好以后,灌到竹筒里晒干即可。
当然了,要是早先,这山上能找出几两猪油算他输。
这可是殿下的地方,怎么可能会吃猪油。
即便是现在,猪油其实也不算多。
那都是阿焕的家将,前往不同的地方,尽量割来了油的部分,才勉强凑出来的猪油。
马小良这才有点当前百姓生活的概念,原来,百姓养的猪,不怎么肥。
主要还是饲养方式不对,但只要是他们自己没养猪,就只能是这样的方式去外头买猪肉回来熬油。
但总归比马小良养的猪差点意思,从大厨宰了那头猪以后,大家爱上了吃猪肉。
当然了,仅限是马小良养出来的。
山上已经掌握了两门赚钱的技术,这养猪的事,他们便想要和太守府商量合作。
这不,从山上跟着一起来的人,已经带着他们殿下,找到马太守聊起合作的事。
“养猪?”马太守一脸懵。
猪换了以前,他肯定是不吃的。
不过之前儿子从山上让人送来的猪肉,味道不一般,只是他不明白,养猪为啥要来找他商量。
“是这样的,养猪的方法,是小郎君想出来的。”对方微笑的表示。
“啊?”马太守更傻眼了,他小儿子还会养猪?!
所以他们全家之前吃的猪肉,那都是他儿子养的?
“就是您想的这样,一开始是山上无聊,小郎君说想养猪。”对方解释了起来,“小仙翁也是宠孩子的,就给养了。”
马太守总算是明白了,之前一直觉得靠谱的孩子师父,居然如此不靠谱?
他儿子想养猪,师父就真给弄来了?
还养了大半年以后,真宰了吃?
也不怕他儿子哭鼻子的,不过马太守转念一想自家儿子的德性,只要有好吃的,这小子绝无可能哭鼻子。
所以说,他家小儿子发现了能让猪肉好吃的养猪秘诀?
然后殿下那边就来找他合作?
找他干什么啊?找那小子去啊!
哦,他崽才三岁,那没事了。
马太守也不好直接做决定,就派人将小儿子叫了过来。
结果来的不止是小儿子,还有他长子也一起来了。
看到马朗抱着弟弟过来,马太守的嘴角抽了抽,你小子是真行,让你弟弟走两步都不愿意吗?
二十四孝哥哥,你可以拥有!
“知道为什么叫你来吗?”马太守见儿子,当即开口说道。?
幼崽无辜的小眼神,充满了不解。
马太守也是无语,你小子惹出来的事,还有脸无辜?
不过不等他开口说话,马朗已经开口了,“父亲叫我们过来,就为了问这?”
这货话里的意思,大概就是,不说我们可走了。
行吧,知道你小子护着弟弟。
“我家弟弟会养猪?”马朗仿佛听到了天书一般。
瞧瞧说的是人话吗?!
“对呀,我养的猪,超棒的!”马小良骄傲挺胸。?????
马朗扭头望着弟弟,对上马小良无辜的小眼神。
好的,他终于有点体会到阿耶的心情了。
“前不久才送猪肉肉回来呀,阿兄没吃吗?”马小良疑惑的问道。
“吃了,还挺好吃的。”马朗回忆一起来,那半头猪,家里可是吃了好几天呢。
要不是怕放的太久会坏,恨不得能放起来慢慢吃。
不然这么好吃的猪肉,一下就吃完了,真的是太可惜了。
“啊,那是你养的?”马朗这才意识到,难怪那边要送班头猪过来了。
要不是他家弟弟养的猪,哪里轮得到太守府的人吃。
“对的呀。”马小良高兴的说道,“以后还要养更多。”
没错,目前马小良的小目标就是,成为养猪大佬!
实现猪肉自由!
迟早他也会实现牛肉自由哒!
“所以,你确定要养猪?”马太守算是明白了,这殿下来商量,压根就是马小良自己想要养猪。
“对呀,猪猪这么好吃。”马小良认真的点点头。
事实摆在眼前,他家儿子是会养猪的,马太守似乎也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当即就答应了下来,反正无论是马家,还是王氏的陪嫁庄子,都是有地方可以养猪的。
主要是,马太守看了一眼他家儿子画的养猪场的图纸。
简直震惊中,谁家养猪需要这么大地盘的?
马朗却是看的啧啧称奇,他家弟弟不愧是神童,还有个小仙翁的道士教出来的。
给猪盖房子住,也是没想到的事。
不过这是属于山上和太守府的合作,太守府只负责养,那边山上负责出售。
不用担心那些猪会砸在自己手里,马朗觉得砸手里是不太可能的事。
就那猪肉的味道,让他天天吃都可以。
说不定等养起来了,可以联系书院那边,改善一下书院的伙食,也是不错的。
这么一想,马朗就更支持他阿耶养猪了。
马卓:谁养猪?
第 34 章
让太守亲自养猪那是不可能的, 从答应了办养猪场以后,马卓就开始思考,怎么让养猪场运转起来。
建造养猪场的图纸有了, 似乎这样的话,会让养猪场更加的干净。
甚至猪的粪便,都已经有了以后的去处。
是的,粪便可以沃肥, 马太守倒是没怀疑自家的儿子怎么知道的。
谁让他有一个好师父呢。
道士默默背锅, 反正他都习惯了。
毕竟有了一个神话般的师父, 一切都变的合理起来。
三岁大的幼崽能懂什么,当然是师父教的啊。
自从小儿子拜了个厉害的师父, 马卓也没闲着,拜师后该有的礼仪是一点不少。
逢年过节的,都会送一些东西上山。
并且发现,这小仙翁对马小良是真心爱护以后, 就更加心诚了。
在这个时代,拜师是很重要的, 跟着一个有本事的师父。
那是自己安身立命的本事, 虽说马家可以护着孩子平安长大。
但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呢,毕竟身处乱世当中。
当前的的局势复杂, 外有无数敌人不说, 内还糟心的内乱。
马卓做不了什么, 只能努力让自己负责的地方尽量的太平一些。
以马家的力量, 要守护一方平安, 还是做的到的。
否则马卓也不可能成为会稽郡的太守, 这年头,没点实力是不可能坐上这个位置的。
只是比起兵权, 马卓更头疼的是民生。
除了他看护的到的地方,还有不少的百姓,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
不过跟殿下合作,倒是让马卓看到了一些不同的东西。
试试也无妨,并且这件事,马卓就交给长子去办。
马朗也大了,是时候帮家里出点力了。
再过不久马朗都要娶媳妇了,成家立业就在眼前了。
对于要去负责养猪场的事,马朗倒是没啥抵触的。
开玩笑,猪肉这么好吃!
要没尝过猪肉的味道,他可能还要嫌弃。
可现在?
嫌弃是不可能嫌弃的,猪猪养的好,他未来的猪肉,不就在了嘛。
自家开的养猪场,还能缺了他那口肉吃?
更何况还有养猪场的详细图纸,马朗对这事跃跃欲试。
不过被王氏摁住了,跃跃欲试个头!
大过年的,谁家过年开工的?
确实也是没有,而且虽说南方不像北方那般连土地都冻的梆硬。
却也是好不到哪里去,一般穷苦家庭的,都窝在一起取暖过冬。
哪里有人来给你建造养猪场,怎么也得等春暖花开的时候。
所以啊,还是安心的过年吧。
猪肉什么的,只能想着明年了。
马朗也是无奈,吃到过好吃的肉,却只能要再等一年,这抓心挠肺的。
对此马小良很无辜,谁让他师父只给他弄了一只小猪崽来着。
没错,愉快的甩锅给师父!
老道:有你这个徒儿真是为师的福气!
因为他大哥负责养猪场的事,虽说现在还不能开始建设,但不代表,不能提前研究一下。
马朗和马小良,就在马小良的书房里。
没错,小家伙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书房。
也是无奈,这小子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房间里是塞不下了。
只能是给他开辟了一间书房出来,里面摆放了一张超大的桌子,是可以让幼崽在上面打滚都没问题的存在。
这也是马小良在山上的桌子,愉快的就带回了太守府。
在上面铺上纸,幼崽整个人都在桌子上,对面趴着阿焕。
马朗:这整一个大型带崽现场。
得亏他弟弟和阿焕都是比较还带的孩子,不然,这现场简直可怕。
三个脑袋凑到一起,主要是马小良说,阿焕附和。
马朗嘛,自然是负责听的。
他又没养过猪,当然是要听有经验的。
哪怕那个人是他的幼弟,但人家养过,还养的贼好吃。
该说不说,他弟不愧是神童!
干啥都是棒棒的!
马小良表示,养猪嘛,简单的很!
首先要干净!
“养猪为什么要干净?”马朗虚心求教。
“不干净怎么吃?会坏肚肚的!”马小良理直气壮的回答。
马朗一听也对,毕竟是要吃到自己肚子里去的。
他以前还听说过,猪吃的那叫一个恶心。
难怪他弟弟养出来的,跟他知道的完全不一样。
所以听弟弟的,他家弟弟有经验!
哪怕只成功的养出一头猪来,那也是成功啊!
现在无非是,准备养一群猪。
马朗已经确定了,给猪准备干净卫生的环境,然后按照自家弟弟给猪所吃的伙食来。
所起来猪吃的也就那样,跟人差不多,唯一的差别就是,调味料少点。
马小良养猪的时候,吃的就挺杂的。
反正在山上,只要能看到的,且没有的毒的,他就会丢去煮一煮,成了猪猪的伙食。
养肥了以后,猪猪就成了他的伙食。
不错!很公平!
在那记录要准备的东西,马朗都被说馋了。
没办法,他这糟心的弟弟哦,居然给他来了个报菜名。
都是他没吃过的!
不过马朗早就听说了,山上的那位大厨,据说是从宫里出来的御厨。
阿焕那孩子也是惨,就因为身体不好。
马朗作为马家下一代的接-班人,马卓有些事必定是不会瞒着他的。
所以他也清楚阿焕的身份,只是看着粉雕玉琢的小娃娃。
马朗甚是可惜,差一点还以为他家弟弟能找到媳妇了呢。
结果媳妇变好兄弟,也是没谁了。
好在他家弟弟还小呢,什么媳妇不媳妇的,根本毫不在意。
更何况,阿焕真要是小姑娘,那身份就是公主了。
他们家还不至于要有人尚公主,对于马小良,作为父亲的马卓,还是报以期望的。
好不容易家里出个神童,养废了可不成。
不过马卓并不希望,马小良和养猪这搭上,毕竟神童就神童。
养猪神童什么的,这叫什么事?!
为了孩子将来的名声,马卓说什么,也是不会让三岁的崽,去管养猪的事。
当然了,马小良也不会去掺和。
他是不知道他阿耶的想法,不然他一定会告诉他阿耶,您多虑啦!
开玩笑他是喜欢吃,又不是真的喜欢养!
别的不说,哪怕天天给猪猪洗澡,那也是臭哒!
过年最有意思的是啥?
是收压岁钱吗!
没错!
不过今年幼崽不光要收压岁钱,还要给家里人送礼物哒。
他已经不是以前的崽啦!
事实上,阿焕手底下的人还是很有效率的。
那第一件琉璃成品出来,他们就快马加鞭的想办法宣传,然后出现在了拍卖会上。
不得不说这工匠手艺确实的顶尖的,加上老道士的加入,让这琉璃的颜色美轮美奂。
那可是世面上从未有过的,听说那拍卖会场都疯了,竞拍起来仿佛不要钱。
马小良硬是分到了不少,毕竟他和阿焕属于一人一半。
转头,马小良就给他师父分了不少,这都是他师父给他争取来的。
怎么能过河就拆桥呢,以后要师父背的黑锅,不,是要师父帮忙的地方多了去了。
原本马小良是邀请了师父下山来一起过年的,不过老道不去,好不容易能清静清静。
马小良:?
啥清静?师父你说清楚?
反正师父不下山,马小良想家人了,自然是不能留在山上陪着师父的。
好在山上的人足够多,反正他是不觉得师父能清静的。
没有师父督促学习,马小良愉快的睡到自然醒。
没人来揪他起床蹲马步,真的是太棒了!
“你可算是醒了。”马朗已经早习完毕,顺便还洗了个澡。
不愧是年轻人,就是火气足。
即便是洗了个澡还没擦干净,也不觉得冷,上马小良这里,就是为了带他去用早膳的。
“阿兄,擦擦。”马小良指着哥哥的头发说道。
“没事,一会就干了。”马朗不以为意。
“香!”马小良闻见了他做的香皂的味道,得瑟的说道。
“嗯,就是太香了点,男子汉这么香,像什么样子。”马朗有些不习惯的说道。
不过这个香皂确实好用,嗯,怎么说呢,洗起来的感觉就像他以前的澡都白洗了。
马小良是不知道他哥的想法,要是知道,必定给他哥找个搓澡神器来。
那搓灰老合适了!
马小良上辈子去过一次北方的澡堂子,老长见识了。
我大东北洗浴文化是最屌的!
不接受反驳!
马小良不搭理他哥,而是让他哥,抱上阿焕一起。
马朗:?你当我是人力车吗?!
虽然白眼弟弟,但马朗还是乖乖的扛起了阿焕。
这一抱,顿时就觉得,这两人的体重,确实差的有点多。
“良儿啊……”马朗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弟弟。
“怎么啦,阿兄?”马小良歪头,可可爱爱的望着大哥。
“没什么,一会多吃点,你都瘦了。”马朗到嘴边的话,立刻就拐了个弯,变得面目全非!
“好哒~”马小良乖巧答应。
马朗为自己所说的话感到汗颜,但,对着这么可爱的弟弟,他怎么能说弟弟胖呢?
根本说不出来!
算了,长大弟弟知道爱美了,就好了。
爱美已经成了本朝的流行,无论男女,就没有不爱美的。
特别是士族,更加的严重。
来到用餐的地方,马朗的出现,立刻吸引了家中长辈的注意。
“良儿阿焕来啦。”崔氏笑盈盈的对两个孩子招招手。
马朗将弟弟和阿焕放到地上,马小良牵着阿焕的手,哒哒哒的跑到了阿婆跟前。
“阿婆早。”马小良乖巧打招呼,然后自觉的坐到了阿婆身边。
连带的阿焕一起坐下,不过就阿焕的身份,坐在上位也不算什么。
太守府里的早膳,在他们看来不过是稀疏平常,可到了外人眼里算是极为丰盛。
马小良一点也不挑,唏哩呼噜吃的那叫一个开心。
连带马老太爷等人也忍不住多吃了一碗,结果就是全家人早上,开始在院子里溜达消食。
马老太爷忍不住感叹,好久没有这样了。
好像就是从小孙子长大一点,可以上桌吃饭了,他们家就经常吃多了遛弯。
没办法,要是不溜达的话,实在太难受了。
这熟悉的感觉啊……
还是乖孙在家的感觉好!
都怪那小子,好狠得心呐,这么小的孩子,也舍得送上山去。
拜师什么的,就算拜了那小仙翁又如何?
三岁的崽,要拜啥师父!
马老太爷理智上是明白各种大道理的,情感上却不大能接受。
一不高兴了,就忍不住要骂长子。
不然太憋屈了,好在乖孙知道惦记家里。
每天让人帮他写信,马小良自己写不了(懒),但他可以找人代写啊。
时不时的,还让人送好吃的回家。
这长孙和小孙孙的差距,可不就显现出来了。
长孙出了门就跟失踪了一样,小孙孙却是惦记家里的。
本就偏心眼的老爷子,这下更偏心了。
好在明面上,马老太爷还是看起来很公正的,没让马朗有特别明显的差距。
没办法,手心手背那都是肉啊。
到了过年的晚上,他们餐桌上除了没有猪肉,其他什么肉都有。
一整条的鱼,这是今天不准备吃的,就为了个好寓意,年年有余。
羊肉那是重头戏,在本朝,羊肉大家都是爱吃的。
没办法,肉质鲜嫩,很难不喜欢。
至少比起鸡鸭鹅来,羊肉无论是口感还是其他都是胜出的,当然了,这也是牛肉一般吃不上。
这太守府过年就有牛肉,还是殿下让人送来的。
马卓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很怀疑牛肉是怎么来的。
他能怎么办,难不成抓住殿下,打他一顿?
更别提这孩子不过才虚岁四岁大,过完年也才堪堪五岁。
顺便一提,牛肉太好吃了!
无论是土豆炖牛肉,还是西红柿炖牛肉,全部都好吃!
马卓这才知道,原来山上还有两种好吃的蔬菜,一个西红柿,一个辣椒。
当然了,辣椒的话,算香辛料吧?
西红柿是真的好吃,熟的吃,配什么都好吃。
生的也不错,有种在吃水果的感觉。
只可惜,目前只有山上有。
这一次马小良回家,就带了几盆下来。
因为这个季节已经不算旺季,马小良的这几盆带回来,那都是必须养在有碳火烧着的房内。
不然就这天气,说不定当天就冻死了。
家将表示,等天暖和了,可以种起来。
马卓都忍不住纳闷,这山上的好东西这么多的吗?
也没人给这马太守解惑,就是他们,都不清楚这些是怎么来的,反正小仙翁说了,这都是天意!
他们自然也就不会多问了,反正这群糙老爷们表示,没毒,吃不死人就行。
还别说,非但没毒,还很好吃。
虽说土豆西红柿不作为主食,却是真的好吃呀。
无论是土豆片还是土豆丝,几乎顿顿都有,还都吃不腻。
谁让酸辣土豆丝永远是最受欢迎的一道菜,没有之一!
自从有了辣椒以后,只要稍微放一点,啥菜都好吃。
不过马小良和阿焕太过年幼,辣的菜,与他们无缘。
辣并非是味觉,而是痛觉。
特别是马小良,那小舌头还稚嫩着呢,吃辣椒还不辣哭他。
“阿姊阿姊,给你的新年礼物。”马小良献宝中,这个妆奁特意按照年轻人的喜好做的。
阿母还有阿婆的款式颜色都不一样,他两个阿姊的自然也不一样了。
主打一个与众不同!
要不是没有粉色,马小良都想给他阿姊来一个死亡芭比粉。
说不定大姐和二姐都会喜欢呢?
马小良也不是太确定,反正他上辈子的那些侄女好像小时候挺喜欢的。
但其他的朋友,却称呼这个颜色死亡芭比粉。
如果让马小良选择的话,他会选择金灿灿的!
富贵!
第 35 章
“哇, 这是什么?”悦舒见这么大一个盒子,有些惊喜的问道。
“是带镜子的妆奁。”马小良打开盒子,往上一翻, 就将里面的镜子露了出来。
悦舒一瞧,这镜子将自己的脸照的一清二楚,有些难以置信的瞪圆了眼睛。
而镜子里的自己,也做出了同样的表情来。
“这个妆奁好棒!”至少悦舒长这么大, 还没见过这样的镜子。
太不可思议了!
至于马小良二姐的, 跟大姐的妆奁又有点不大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呢, 一样可以打开上面的盖子翻起来是镜子,但那妆奁的门一打开, 并非是抽屉模样的。
而是一个娃娃屋,是的,就是摆放娃娃的小屋子。
“这……”悦舒看到妹妹的妆奁,竟然是装了可爱的娃娃, 这些小娃娃还穿了不同颜色的衣服。
悦怡也跟着瞪圆了眼睛,“哇!”
“二姊喜欢吧。”马小良嘴角的微笑扩大。
“喜欢哒!”悦怡猛点头, 这么好看, 怎么可能不喜欢!
“以后二姊就可以拿这个玩了。”马小良望着大姐说道,“阿姊也可以一起玩。”
“你哦, 真是个小鬼灵精。”悦舒无奈的看了他一眼, 她都多大了, 还玩这个哦?
过完年悦舒都叫十二岁了, 差不多阿母要准备给她相看人家了。
相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决定的, 要看家世年纪人品等等。
马小良在阿母身边听了一耳朵, 已经头晕眼花了。
可这个年代就是如此,女子成婚可不是一句嫁人这么简单。
就是男孩子, 娶老婆也一样的不简单,马小良挠挠头,总觉得头痒了。
糟糕,怕不是要长脑子了!
马小良陪悦怡玩了一小会,主打一个陪伴,真要他玩,也没啥意思。
之前啊也让人做出来给阿焕玩,显然阿焕没多大的兴趣。
不过马小良并不以为意,毕竟每个人都不一样。
他感觉阿焕家给他找的人,更像是教男孩子的。
所以阿焕不喜欢玩过家家也正常,马小良并不觉得所有女娃都要喜欢玩这些。
马小良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他准备的礼物,家人们都很喜欢。
过完年,要准备离开太守府,马小良见到了自己的乳母崔氏。
同时还有他乳母的儿子,比马小良大了五岁。
听说这孩子是崔氏的第一个孩子,不过想想也是,这要是后头没孩子,估计也喂不了马小良。
乳母崔氏的儿子长的看起来壮实,模样憨憨的,还有一些黑。
“见过主母,这是小儿平安。”
“明知不错。”
“都是瞎起的名字。”
王氏随口问了几句,平安倒是都答上来了。
“怎么样?”王氏望着儿子开口询问。
马小良知道,这是要给他找书童呢。
他见乳母崔氏紧张的看着他,再看憨憨的平安,眼里满是懵懂。
倒也没啥意见,就点了点头,“可以。”
收下平安,也算是成全了崔氏。
别看崔氏入府里做的乳娘,看似下人,这日子可比外头强多了。
每个月有固定的银钱不说,即便是现在断奶了,还在府里头工作着。
主要是守着马小良的院子,现在连儿子都安排在了马小良的身边。
等人都走了,马小良才正式的站在平安跟前,“以后跟着我,可不许三心二意,什么都得听我的,懂?”
“一切都听郎君的。”平安乖巧的点点头,脸上依旧是憨憨的。
“你有什么优点吗?”马小良望着对方问道。
毕竟是要跟着自己的人,总归要有点特长吧。
“郎君什么是优点?”平安显然是没怎么听懂,老老实实的发问。
“就是你擅长什么?”马小良觉得自己确实也为难对方了,改口说道。
“小的擅长下河摸鱼,还会打鸟。”说起这个平安就不困了,当即说道。
“哇哦……”马小良听的眼睛溜圆,很有兴趣的样子。
“还有小的力气比较大。”平安想了想说道。
“有多大?”马小良更好奇了。
“小的没试过。”平安憨憨的回答。
“那石头能举起来不?”马小良指着院子里一块石头,目测是马小良举不起来的那种。
“可以。”平安立刻上前,单手就给举了起来。!!!!
大力士!
对于一个九岁的孩子,这石头有点过于巨大,还是单手!
“放下吧,放下吧。”马小良瞧着对方那小胳膊小腿的,担心那石头太重压折了。
平安明显还很轻松,将石头规规矩矩的放下。
估计石头这辈子都没想过,自己会被个小崽举起来。
有一个力气大的书童,其实也是不错的。
而且这个年纪,开始习武的话,应该也是可以的。
马小良准备带平安这个书童回山上,找师父看看,平安是否适合习武。
一般来说,就这力气,也不可能太差了。
唯一让马小良注意的,就是平安的发型。
乳母崔氏有些担心儿子和小郎君,从主母那回来,就发现两人相处的还算不错。
她儿子比较实在,不怎么爱说话,也是愁了很久。
最后还是想要试试,看看能不能进太守府。
所幸运气不错,小郎君似乎还挺喜欢她儿子的。
不过她发现,小郎君似乎对她儿子的脑袋很有兴趣,看了又看,还欲言又止。
“小郎君这是怎么了?”乳母崔氏倒是说话不必太拘谨,便开口问道。
“他的头发……”马小良实在是没见过这样的发型。
也不能算没见过,上辈子在画里见过。
“哦,这孩子天生头发细软,这是为了让他的头发长出来才剃的。”乳母崔氏这才笑着解释。
之前戴着帽子,没看到,后来举石头又举桌子的,平安热了以后,帽子一摘,那独特的发型就露-出来了。
“为什么我没有?”马小良疑惑的问道。
没错,马小良同学发出了灵魂般的拷问,并且别说他没有了,就是他二姐也没有。
毕竟他家大哥大姐都已经大了,不可能有这样的发型。
“小郎君打小就头发茂密,自然就不用了。”乳母崔氏可是从马小良出生开始,就喂养他的。
对这孩子的发量,很是了解。
这孩子养的不是一般的好,普通的孩子根本比不上。
就是小娘子,出生后也有一段时间剃过头的,只是那时候马小良还没出生。
唯有这小郎君,是一次头都没剃过。
马小良算是了解了,应该是这个时代的问题。
因为出生后营养不-良,才会导致头发稀疏。
基本上怀孕的时候,补充的到位的,像他就头发茂密,不需要剃头。
还好不用剃头,幼崽也是要面子的。
平安跟着马小良以后,反正他也没啥姓李,拎着换洗的衣服,去了山上。
对于阿焕来说,无非就是山上多了一个人,并不在意。
而且平安的工钱,还有吃住的费用,都是太守府出的。
马小良领着平安上山,不管怎么说,也是他奶兄弟。
不能太随便了,给师父问安了以后,还给师父送上了礼物,才问起来,“师傅傅这是徒儿的书童哦,平安力气好大的。”
老道看了一眼平安,再捏了捏这孩子的筋骨,“还算不错,是个习武的料子。”
只能说不错,远远达不到老道收徒的标准。
当然了,就算达到了标准,那也是不可能收徒的。
因为马小良是老道的关门弟子,关门弟子的意思,自然就是以后都不会收徒的。
老道不收徒,不代表马小良不能教。
回到山上的马小良依然忙碌,没办法,他家要办养猪场,他总不能啥都不管吧。
就为了以后能吃到好吃的猪肉,他也要拼了!
水泥是时候出现了!
师父的黑锅,也是时候甩上去了!
“你又要弄什么?”道士早就习惯了,反正他家徒儿弄出什么来,都是正常的。
“白胡子老爷爷说,这个可以化成石头。”马小良当即说道。
“以后不要对外说白胡子老爷爷。”老道摸-摸幼崽的脑袋说道。
“好。”聪明如马小良,并不会傻乎乎的问为什么,而是乖巧的答应。
反正他有黑锅师父,对外,所有人都以为是他师父弄出来的东西。
弄来了原材料,马小良就开始想办法,先要将这些研磨成稀碎的颗粒才行。
有力气大的书童,倒是减少了一些马小良出力的机会。
平安对小郎君还是很感激的,无他,没有小郎君,他根本没有习武的机会。
能够习武可就不一样了,因为他家早就觉得,平安没什么读书的天赋。
能习武的话,还有鱼跃龙门的一天。
毕竟文的走不通,才会选择武的。
“小郎君,这东西有何用?”平安拎了一桶水,往那堆细末的坑中加水,等马小良喊停,他才停下来。
“一会你就知道了。”马小良神秘兮兮的说道。
用铲子,将这些水和细末充分的搅合,一直到出现糊糊一般,觉得细末少了,再加了一些下去。
达到马小良所需要的湿度,他就让平安拿着工具,将这水泥,糊到了一旁冒出砖头的地方。
平安夜老实,反正他家小公子让他干啥就干啥。
没一会,水泥都糊在了上面,两人就收工回去了。
这还是平安第一天上山,马小良让厨房准备点好吃的。
吃过午膳,平安已经撑的快走不动了。
马小良比较担心,这位哥哥会不会吃坏肚子。
他果然不该不阻止对方,可对方吃的那么香。
才不是因为他自己,看到吃的就忘记了!
马小良无奈的去找师父,给平安开点药。
老道看了看徒儿,再看了看书童平安,无奈的摇头,“这主仆二人真的是相像。”?
师父你这话是几个意思?
“对了,你那水泥好像干了。”老道也是难以想象,特意过去瞧了一眼,意外的发现,那里要不仔细看,都无法发现,曾经砖头都冒出来了。
“这么快?”马小良一脸的难以置信问道。
老道和徒儿一起前往,果然来到搅拌过水泥的位置,那墙面被抹的十分的光滑。
要不是墙上的颜色不太一样,根本无法想象,之前这地方都不能看了。
“小郎君,小仙翁,你们两个在那看啥呢?”家将奉殿下的命令来找马小良,却看到这一老一小的,蹲在墙角发呆。
“我们好像,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东西。”老道伸手摸了摸墙面说道。
“又发现啥东西了?”家将都快习惯了,这老头和幼崽一起,三天两头的弄点东西出来。
从之前的红薯土豆,到后来的琉璃,甚至连养猪,都那么的与众不同!
“你自己瞧。”老道指着墙角说道。
家将一脸懵,墙角有啥?不就是个破……
等等!
墙角那个破烂的,还被他扒拉两下的墙面呢?!
怎么完好无缺了?
家将难以置信的伸手摸了一下,还不算完全干透,但已经是有硬度的。
“修好了?”家将扭头望着老道,他可是记得,那砖头都已经破破烂烂的了,真要修,只能是把这里扒了,重新填补砖头上去。
现在就……这么简单的修好了?
“就是你想的那样,是不是了不得的东西。”老道点点头,给与肯定的回答,“还得是我徒儿啊。”
没错,老道背黑锅归背黑锅,徒弟那份绝对不能少。
东晋第一黑锅王,啊呸,是第一好师父!
这水泥的材料也不难找,阿焕那边的亲信都快疯了,忙疯的。
过年期间,卖掉了几个琉璃摆件,就什么费用都赚回来了。
如今还发现了水泥这样的好东西,有了这个,以后建房子就容易多了,还不容易坏。
对此马小良表示,头发长见识短了吧。
谁说水泥只能修补盖房子的,只要足够的量,那是可以修路的!
他为什么要弄出水泥来,建造那养猪场是目的之一。
其他就是可以修路,只要能修路,那就能赚取功德。
马小良最缺的是什么,还不就是功德。
之前遭灾的地方,送去了不少红薯,也给马小良换来了一些功德。
可比起马小良想要画的东西,功德实在是不够。
他的小草莓至今还没办法画出来呢!
而且辣椒只有一种的吗?!
当然不可能的啦,什么青红椒,朝天椒,他简直数不过来。
甚至是玉米,他都快要迫不及待了。
只要能画出大量的玉米,并且种出来,玉米可以榨油,可以作为喂养牲畜的饲料,甚至玉米芯磨碎了,还可以种蘑菇呢。
马小良想起来,他都馋了。
山上这帮人都习惯了,反正五五分呗。
他们殿下都乐意,他们还有什么话好说的。
说起来,还是他们这边占了便宜的。
就那马太守的小公子,只要他拿回太守府去,难道马太守没银子搞起来吗?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就算是提出五五分,他们也都是欣然接受的。
对于马小良来说,他只是出了些点子,就可以白拿一半的银子,为什么不呢?
至于为什么不给马家来弄,主要是那些东西吧,现在还不是烂大街的货。
真要都给了马家,反而容易带来麻烦。
阿焕这边就不一样,那可是连他阿耶都要恭恭敬敬的人,这力量肯定是比他阿耶强的。
加上有阿焕在,马小良有啥不放心的。
连他师父都同意了,说明是可以的。
他只需要再山上没心没肺的吃吃喝喝,开开心心的就好。
这下,太守府建造养猪场的原材料有了。
三月初,天气暖和了,这选址选好的地方,就被圈了出来,甚至都不怎么需要弄地基。
按照马小良的图纸,建造好排水沟很重要。
以后那粪便可是要从这地方出去的,统一流淌到比较远的一个坑里。
那个坑,以后就是专门给庄稼沃肥的地方。
短短的十天时间,这养猪场就初见雏形了。
该挖的沟都已经挖完了,这都是马小良他哥写信告诉他的。
要不是离的有些远,马小良都想亲自过去瞧瞧。
听说他哥雇佣了好几十个壮汉一起干活,这场面应该挺壮观的。
对百姓,他们家还是不错的。
包了一顿饭,再给了银钱,还都是每天现结的。
可以说是十分的公道,所以来的人都是挤破头的那种。
马朗也是没见过这样的,便写下来跟弟弟唠唠。
只半个月的时间,那养猪场就建完了,其实也简单,因为养猪场并不需要像盖房子那样。
别四处漏风,又或者让猪跑了就成。
至于养猪场里面养猪的,那就比较简单了,马家也是有不少人的。
虽说也有人不太理解,好好的太守府怎么就要养猪了。
马朗会去跟他们解释吗?绝无可能,他怎么说也是太守的嫡长子。
并且他自是负责建,挑选出合适的人来管理,他就要回书院读书的。
至于以后喂猪的吃食,山上有不少适合喂猪的草料,也不需要他们亲自去割。
只要花个一文钱,就能让附近的村民将那割好的草料送来。
大人或许对赚这点没什么兴趣,但那些已经五六岁甚至以上的孩子,绝对是有兴趣的。
等一批从附近挑选过来的猪崽送来,马朗很是好奇,要怎么做,猪才会变的好吃。
这会,老道亲自过来,还带着他徒儿,马小良和阿焕,后头还跟着新晋书童平安。
“阿兄!”马小良很高兴见到马朗,被平安抱着,欢快的挥手。
这挥手挥的,都快出残影了。
“你小心点。”马朗是看的心惊胆颤的,毕竟那平安夜不过九岁大,就怕他把小家伙摔了。
“阿兄你来看切蛋蛋吗?”马小良欢快的问道。
“嘎?”马朗听罢,呆滞了一秒,仿佛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没听错。”老道十分恶劣的一笑,是的,每当看到其他人这样的表情,老道就十分的开心。
马朗沉默了,没有想到,真相竟是如此……
因为这一次,直接养了五十头猪,所以切蛋蛋的工作,不能只有老道一人。
阿焕到底身份是不一样的,他要人,他父皇直接就给了他十几个年纪大,要被放出宫的老太监。
说是老太监,也不过是三十左右。
只不过在这个年代,这已经是年纪不小了。
特别是像伺候人的宫人,身体就没有几个是很好的。
好在他们的手艺还是很可靠的,以前是对人,现在是对猪。
反正都是两个蛋,手起刀落!
看的马小良眼睛都直了,这干净利落的手法,帅气!
以后就都是你们了!!!
老道:虽然但是,还是会觉得凉飕飕的。
马朗已经不能直视了……
第 36 章
如果切蛋蛋是唯一让猪肉变的好吃的代价!
那么, 就得罪了……
马朗虽说不忍直视,但为了吃到好吃的猪肉。
残忍就残忍了点吧,那可是好吃的猪肉!
这时候看起来, 马朗跟马小良不愧是亲兄弟来着。
对待吃上面,真的是不能凑合。
特别是他日思夜想的猪肉,好吃的猪肉哪里找!
在太守府期间,他们也不是没尝试过, 无论是哪里找来的猪肉, 通通不好吃。
最后也就死心了, 唯有他们家幼崽养起来的,才是最好吃的。
养猪场悄无声息的开了起来, 被去掉未来猪生了去的猪崽们,度过了危险期以后,开启了它们吃吃吃的猪生。
那些从宫里出来的宫人,也在养猪场里待了下来。
虽说这里的条件, 远远比不上皇宫大院。
但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个很不错, 且安身立命的地方。
住的是砖瓦房, 还带个大院子。
后面还有一块菜地,可以种些喜欢的蔬菜。
每天马家庄子上的人, 会运送一批蔬果粮食来。
一部分是给在养猪场的工人吃的, 一部分是煮来给猪吃的。
别看好像待遇差不多, 等猪养肥了, 在养猪场的人, 每人都可以分到几十斤的猪肉呢。
并且这猪肉, 可以分不同的时间领取。
最开心的,就是附近的百姓了。
各个村子里的小孩子们, 纷纷上山割草,送去养猪场。
只要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就可以领到一文钱。
这钱还是马小良出的,为了赚取点功德,他真的是用心良苦。
等再过上一阵,他还要出银子建学堂呢。
只不过他现在的银钱,还不够支撑他所要做的。
修桥铺路,照顾老弱,是他目前可以做到的,也想要去做。
只是目前他还太小,身不由己这话,是一点也没错。
他也不像阿焕这般,好多人都听他的。
即便是太守家的小公子,三四岁的年纪,还是太小了一些。
毕竟没啥威严,谁也不听你的,都他阿耶阿母的人。
而现在,他多了一个平安这个奶兄弟。
至少可以培养成自己的人,他接触了一段时间,算是了解了平安的性格。
平安此人比较憨厚老实,虽说不算特别的聪明,但胜在听话。
他阿母让他要听小郎君的话,照顾好小郎君。
他就寸步不离,只听马小良一人。
加上最近马小良还让他习武,之前只是力气有些大的普通孩子,现在看来,变化不小。
饭量也跟着上长,再山上的,就没有不能吃的。
每天光是消耗的大米都不知道要多少,现在还有了其他的粮食,倒也不像之前那般的消耗了。
每天红薯土豆的消耗也不少,至于那些剩菜剩饭。
马小良让给人做了个简易的粉碎机,手动的那种,能将一般的菜都给打碎了。
最后送去山脚下养猪的地方,没错,他们自己这里也有养猪。
开玩笑,光指望那边养猪,他们还不得馋死。
不光养了猪,还养了鸡鸭鹅呢。
山上还养了几只羊,属于放养状态,到了晚上自己会回窝睡觉的那种。
马小良每天都玩的很愉快,天冷的时候,就跟阿焕在室内玩。
等天气热了,就带着阿焕,在外头放纸鸢玩。
山上的工匠那都是全国各地的能工巧匠,做个纸鸢根本不在话下。
只是马小良的想法,简直天马行空。
普通的纸鸢,怎么能满足这个幼崽的喜好。
什么蝴蝶的,沙燕的,那都是小儿科了。
“举办纸鸢大赛?”众人傻眼,没想到这小郎君还能想出这样的主意。
主要去年没赶上,他发现在岛上风还挺大,放风筝正好。
“对,赢得第一的一百两,创意第一的也是一百两。”马小良欢快的宣布说道。
“啥叫创意第一?”众人好奇的问道。
“只要能在天上飞的,不管啥模样都可以,到时候大家投票,选出最有创意的来。”马小良欢快的宣布。
“什么模样都可以?”有些人跟着心动起来,那可是一百两啊。
做个纸鸢就能拿一百两,这样的好事,上哪找去!
“当然,只要能飞起来。”马小良点点头说道。
“阿良出一百两,我也出一百两。”阿焕听了,在一旁宣布。
哦豁!这就是二百两了!
连马小良身边的平安都忍不住心动了,他低声询问马小,“小郎君,小的也可以参加吗?”
“都参加,重在参与嘛。”马小良欢快的说道。
本来嘛,这纸鸢大赛,就是为了一个热闹。
这下山上就热闹了,本就不缺手艺人。
毕竟只要能飞,还有特色的话,那可是二百两!
这可是做个风筝,白赚二百两,傻子才不乐意呢。
马小良很是满意,就是要这样的效果。
花点小钱,让大家都动员起来,热闹!
到时候大家还玩的高兴,何乐而不为呢。
提到赚点小钱钱,大家可就不困了。
要是一两三两五两的,大家肯定没啥动力,
纸鸢大赛当天,马小良也算是开了眼了,这么多造型的纸鸢,跟他后世看到的,也不逞多让。
什么蜻蜓的,金鱼的,桃花牡丹的。
还有谁把年画给放上去了?
马小良甚至还看到了五花肉……?????
你怎么不把红烧肉放上去!?
你就说有没有创意吧!
马小良无言以对,确实吧,也不能说没有创意来着。
这么长一条仿佛新鲜五花肉在天上飞,确实也是挺震撼的。
然而,震撼的还在后头。
这里食肉党出现了,怎么能没有海鲜党!
章鱼!出现吧!
你怎么不干脆再来条带鱼的?
事实上,马小良还是小瞧了人类的想象。
他仿佛看到了一条海带在天上飞?
行吧,靠海吃海这话,一点都没错!
他也有点想吃海带了,不过海带这东西,无论是在哪里,都是金贵的东西,不是想吃就能吃的。
马小良也是没有想到,穿越了一通,他上辈子稀疏平常的东西,反倒一个个变的珍贵无比。
但没有什么是能够打倒神笔马良,哦,不是,是拥有功德笔,还在学习画画的幼崽!
迟早他能像神笔马良一样,可以给自己画一座金山!
不要海的那种,运起来太麻烦了。
如今几年过去了,马小良的梦里,已经是越来越丰富了。
他拥有了一座小宅院,是那种现代化与古风结合的地方。
周遭有竹林,还有各种果树,甚至他连菠萝都给画出来了。
在梦中不分季节,什么果树都可以在一个时间内开花结果。
远处的山,还是金灿灿的,没错,就是那金山!
在现实世界里,不能拥有一座金山,难道梦里还不能有吗?
反正每次马小良想到了什么,他就会在梦境当中,给自己添上一笔。
如今梦里早已经不是当初的一片空白,简直可以被称为鸟语花香的世界。
除了没有人以外,远处还能看到像兔子小鸡小鸭之类的活动。
这些都是他的练习之作,看起来还是很像那么回事的。
一般马小良都会在自己练习的比较像了,才会用功德笔使之变成实物。
不然他这地方,不得有多少的妖魔鬼怪?
马小良简直不敢去想,现在则不一样,他的小院是他一笔一划给磨练出来的。
现在是一层的小院,整面的落地窗,暖色的窗帘。
这样他在室内,也可以看到外面的景色。
全都是他一个人画出来的,简直棒棒的!
功德笔就这点好,只要他能够画的出来,就能尽责的变成实体。
并且还会给他自动美颜,也不知道这功能是怎么来的。
最近举办纸鸢大赛,马小良甚至在梦中,画了一个纸鸢在天上,永远不会落下来的那种。
“小郎君,怕是我没希望了。”平安沮丧的说道。
不怪他觉得自己没啥希望,这千奇百怪的纸鸢,以他这个年纪,还真是没可能见过。
别说他了,山上的人们,谁见过这么多奇奇怪怪的纸鸢。
你说这不是纸鸢吧,他们还真就硬是放上了天。
反正老远的渔船上都能看到,这座岛的上空,千奇百怪的玩意在天上翱翔。
甚至传说,这座岛上出现神迹。
马小良:???
出现啥?
五花肉鱿鱼之神吗?
不是很理解,但尊重!
还别说,平安以为自己没希望了,结果他的纸鸢扛到了最后,一直都没掉下来。
所以足足赚了二百两银子,乐的这小子一晚上嘴角都没落下来。
其次创意奖获得者,是弄的比较好看的那位,至于那些海产的,因为太丑,根本无法获得选票。
痛失二百两,也是惨,简直闻着伤心,听者流泪。
但没人同情他们,毕竟,丑就是丑。
谁让他们这么多可以选,非要做海产的纸鸢。
反正,第一届纸鸢大赛完美落幕!
可喜可贺!
有了第一届举办成功的经验,大大的鼓舞了马小良,明年还办!
大家都开心的活动,就是好活动!
其实马小良觉得,他阿耶当初办的花灯节,其实也挺好的。
可以遇上的糟心的拐子,不然他们县城每年都举办花灯节的话,正月十五肯定要热闹不少。
现在可好,自从上次以后,县城里再也没办过。
不过城中开始流行起吃汤圆,特别是正月十五这种,来上一碗汤圆,一家人团团圆圆。
主要也是寓意比较好,不然也不会流传开。
太兴四年的夏天,突然从京城传来消息,说是阿焕的母亲身体不好,想要见见阿焕。
这事还不能拒绝,哪怕阿焕母亲已经有了其他的孩子,但她依旧是阿焕的生母。
也是因为有阿焕生母的恳求,皇帝才会将阿焕送出京城,拜在小仙翁这,留住他的小命。
所以皇帝的旨意来了以后,阿焕只能动身。
要换了阿焕自己的意思,恨不得将马小良也打包带走。
但阿焕身边的谋士劝阻了他,开玩笑,将那马家的孩子留在山上,那都是马太守不太能忍了。
要真打包去了京城,看那马家疯不疯。
京城是好地方吗?
想也知道不可能好,说是司马家的天下,还不如说是王家的。
在会稽郡的地界上马小良有他父亲守护,哪都不用惧怕。
可去了京城就不好说了,很有可能被扣住,对马卓产生威胁。
他们在这会稽郡,可不能跟这地头蛇恶交了。
阿焕只能让马小良归家去,而他带上一些亲信回京城。
五岁的幼崽,已经开始有模有样了。
当然了,也不是带走所有的亲信,在岛上的工作还要继续。
阿焕小小年纪,在马小良和其他人的耳濡目染之下,知道没银子是万万不行的。
马小良自然是不会告诉阿焕银子有多好,但阿焕又不瞎,每次马小良对金银都会两眼放光。
足以证明,马小良是爱金银的。
阿焕有自己的换算公式,马小良喜欢的,肯定都是好的。
就这样,阿焕要离开会稽郡,但岛上的工匠随便马小良使用。
这一点就非常的不错,马小良表示,他会想念阿焕的,早点回来。
二人来了个十八相送,看的众人简直了。
要不是性别不对,恨不得直接让马太守订娃娃亲。
马小良回了太守府,马家可以说是一家子人都出来了。
没办法,崽崽终于能够回家了。
“阿翁,良儿回来啦!”马小良恨不得高喊,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当然了,没人能懂他的梗。
愉快的回家,当然是跟阿母开心的贴贴。
幼崽可是很忙碌的,也有几个月没回家了。
至于他阿耶,压根不在县城。
作为太守,他的工作还是很忙碌的,时不时的还要下乡去瞧瞧。
劝农多耕地,目前马太守掌握了土豆红薯的,自然是要多多的推广。
正好先前一批土豆红薯大丰收,他让人培育了好多的两种。
目前这些土豆红薯上市,还卖了个好价钱。
因为这些市面上压根没有,不少达官贵人的,都买来尝个新鲜。
在城中,阿焕甚至开了一家酒楼,负责酒楼的,是山上的御厨大叔的徒弟们。
都是御厨大叔到山上以后带出来的,原本一些是阿焕带来的人。
基本上都是没啥背景的,跟着大厨学点手艺,也是不错的。
谁能想到,他们还能做酒楼的大厨。
其实他们学的菜也不算复杂,都是围绕红薯土豆等等,特别是马家小郎君爱吃的,他们酒楼都有。
有理由怀疑,是不是他们殿下,专门为了马家小郎君开的酒楼。
他只要想吃了,就可以上酒楼,或者叫人送去太守府上。
还不需要花银子,开玩笑,这酒楼可是有马小良的一半的。
要什么银子,随便吃!
马小良回太守府后,叫了一次酒楼的席面。
对此府里的大厨不乐意了,小公子这是点他呢!
说他做饭难吃!
马小良一脸无辜,他真的没有,单纯的就是酒楼里的菜,都是他想出来,让御厨琢磨出来的。
府里的大厨不会做,也是挺正常的。
谁能想到,这把大厨给委屈的。
马小良只想说,大厨你玻璃心了!
不想委屈自己的嘴巴,又不能伤了府里大厨的心。
马小良没事就跟大厨交流一下心得,不得不说,这还是很有用的。
导致他们家大厨做饭水平直线上升,连冬瓜都做的比别人好吃。
比如冬瓜和虾皮一起炒着吃,没错,他们家也是有炒锅的。
因为马小良爱吃炒菜,自然是回家过年的时候,带上了一口炒锅回来。
从此马家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吃过炒菜,谁还能回去只吃水煮的和炙烤的。
第 37 章
小儿子是回来了, 但马太守却开始愁起来。
无他,在山上的时候他看不到小儿子的学习进度,只当有小仙翁教导。
可回来以后的幼崽, 恨不得睡到日上三竿。
俗话说的好,远香近臭什么的,说的大概就是这种虚假的父子情了。
马老太爷根本不觉得这有什么,他家乖孙这么小就离家去。
就因为马卓那小子没本事, 护不住自己的崽。
现在好不容易幼崽回来, 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对此马卓差点没给亲阿耶气死, 他能怎么办,这是他嫡亲的阿耶, 又不能换一个。
他不能换老头,还不能收拾儿子了?
其实马太守也算是冤枉了马小良,他睡到日上三竿,还真不是偷懒。
最近不是他阿耶能干, 推销出去一批红薯土豆的苗苗。
马小良当即获得了功德,同时之前阿焕同意, 先修一些路出来。
因为动工了, 马小良也得了一部分的功德。
有这些功德以后,他终于可以开始绘制玉米了!
这画玉米不得多描会啊, 不然画出来不像可怎么办?
一不小心, 这不就睡过头了嘛。
不过家中长辈, 就没有一个觉得有啥问题的。
毕竟满打满算, 幼崽不过才三岁大, 正是合该多吃多睡的年纪。
全家也就是马太守看幼崽不爽, 不过他也没啥时间来教训马小良。
无他,作为太守, 他的工作又不是只用在家就好,底下随时会有各种问题报上来。
所以马小良还不知道,他赖床的事,已经被他阿耶记在了心里。
准备等空闲下来,就让小儿子开始学习。
不过半个月的时间,马小良就收到了来自阿焕的包裹。
马小良知道机会来了!
是的,他已经能够画出玉米种子来了,所以他这次就准备,伪装成阿焕给寄来的。
反正也没谁会去真的调查,阿焕是不是真的给他寄来的东西。
这千载难逢的机会,错过了又要等大半年了。
所以马小良伪装从包裹里,取出了玉米种子来。
机智如他,他想到了一个绝佳的方法。
也是没有办法,马小良不确定自己画出来的玉米,是否真的能种出玉米来。
不是什么玉米都能种植的,所以他连玉米的外包装都画出来了!
先是在梦里尝试了许多遍以后,终于成功了。
是的,他画的就是带了外包装的甜玉米二十八号!
一包还是半斤重,得亏他上辈子见过,不然还真画不出来。
马小良都觉得神奇,自己上辈子的记性也不算顶顶好,却是过去这么些年了,居然还能对那外包装有些印象。
尝试绘画以后,就真的给他画出来了。
主要还是运气好,马小良连连画了四包,然后倒出来两斤种子。
足够他种了,马小良将种子分了一部分给岛上,说是他师父给的。
至于太守府,就说是跟着阿焕前往京城的老道偶然得的。
反正他们家的庄子上,有不少的地。
马小良也在自家的院子里种上了一些,谁都知道,他们家小公子,不爱在院子里种花,就爱种一些可以吃的。
就冲着他院子里开花结果的辣椒就能看的出来,这孩子的爱好不一般。
对待第一次种植的玉米,马小良是谨慎的对待。
开玩笑,这要是不成的话,就要等明年了!
错过了要等大半年的话,可不是开玩笑的。
他还记得玉米第一批适合的时间是四五月份,而现在已经是有点热的七八月了,第二批的极限种植时间。
等以后他再研究研究,他隐约记得,好像还有其他的品种来着。
在梦里可以一一的尝试过去,马小良是一点也不着急。
能弄出来这一种,也已经可以改善不少百姓的生活了。
当然了,也可以改善马小良的伙食。
毕竟玉米可以做不少的东西,光是早膳就能做玉米糕、玉米烙、玉米粥,更别提那些好吃的玉米蔬菜肉丸、玉米排骨汤。
光想想,马小良都快流口水了。
三年了,足足三年了,他缺的是一口玉米吗?
当然不是!
他缺的明明是开心果、西瓜、绿豆、胡萝卜,哦,胡萝卜就算了,他也不爱吃。
看百科全书他才知道,上辈子吃到的,习以为常的东西,居然如此的艰难。
在本朝之前压根没有,像开心果,据说是唐晚才从中亚传入的。
现在想吃,要么自己画,要么派人出海找。
出海是不可能出海的,就现在的造船技术,他很担心出去就回不来了。
西瓜据说是唐朝的时候传入疆域后,再传入到中原,这进程缓慢到宋朝才流行起来。
这……
夏天没有西瓜,那还叫夏天吗?!
感觉再也不可能快乐起来了,除非有个深井冰西瓜!
算了算了,玉米有了,西瓜还会远吗!
人要充满了信念,才会越来越好。
不过马小良的行为听在马太守的耳朵里,就十分的艰难了。
他看好的小儿子,堂堂一个神童。
怎么就被带上山后,教成了一个酷爱种地的孩子?
倒不是说种地有啥不好的,但也没什么好。
马卓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便与妻子商量起来,“是不是该给良儿找个先生,开蒙了?”
“良儿还小,不过才四岁。”王氏并不觉得这主意有啥好的,长子马朗不也是五岁才开蒙的吗?
小儿子为何如此的着急呢?
“不小了,而且良儿天赋极高,若是荒废下去……”马卓的意思,身为妻子的王氏肯定的听懂的。
王氏也很矛盾,毕竟小儿子到底年幼,可丈夫的话也不算错。
“还是再等等吧,毕竟良儿师父是小仙翁。”王氏最后还是慈母心占了上风。
“确实要同小仙翁商讨一下。”马卓差点忘记了,他家小儿子给自己找了师父来着。
这小仙翁可不是一般人,这次随了会稽王一同回了京城去,也不知道何时能回来。
考虑到小儿子的师父不回来,也不能太耽误孩子了。
马卓就给自家的大舅子去了信件,希望对方可以推荐能教小儿的先生来。
他读书读的还可以,但马卓没有时间,也没有教孩子的经验。
真要胡乱的教孩子,教坏了,到时候头疼的还是他自己。
这时候,当然是求助大舅子了。
王家可是一直出不少大儒的,就是京城的王家,跟他们家也是带点关系的。
这也是为什么,马卓不希望小儿子被带去京城的原因之一。
那王家的野心实在是太大了,就是他家大舅子也曾经说起过,迟早要惹出祸端来的。
好在已经出了五服,又离的比较远,不然真的是麻烦了。
很快他大舅子就来信,表示自家有个子侄,正好可以教导幼儿,做了推荐。
马卓自然是欣然接受,大舅子推荐的,肯定是极好的。
就等着大舅子推荐的孩子来,至于他家小儿子,快活日子怕是没几天了。
其实给马小良上课,还是很简单的,无非就是背诵诗文,认识几个字罢了。
最重要的是,管住这个小家伙,不让他整天在府里头瞎跑。
马卓有一次就看到,小儿子才在平安身上,努力的想要爬树。
现在想爬树了,以后是不是想上房揭瓦了?!
所以不能再继续放任下去了,但马卓也聪明,知道不能跟他家老头老太说。
就这二老宠孩子的劲,迟早宠坏了孩子的。
马小良每天都很勤快的度过,早上睡够了起来,先去习武练习。
没办法,这武艺要是退步太多的话,师父可是要发脾气的。
按理说老道要是发脾气,马小良肯定是不怕的。
但!
老道说过了,他发脾气就是不背锅。
那可不行,没有师父背锅怎么可以!
所以马小良只能做乖崽,前几天不算,那是在干活。
现在玉米已经画出来,他也就没有借口赖床了。
倒是平安,每天早早的起来,蹲马步,打拳,一整套行云流水。
主要是非常的自觉,不需要有人催促。
平安对照顾幼崽已经算是得心应手,毕竟以前他也照顾过弟弟妹妹。
他亲阿母,也就是马小良的乳母崔氏,虽说是老太太崔氏的远房亲戚。
但嫁的不算太好,嫁过去之前,还觉得对方算是殷实之家。
嫁了才知道,丈夫是家中老-二,不像长子被家里寄予继承家也的希望。
也不像幼子那般得翁婆的喜爱,不上不下的。
又因为家里没有分家,日子过的憋屈不说,还紧巴巴的。
但凡赚点银子,还必须上交,只因为没有分家。
不过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崔氏托关系找到了太守府的工作以后,有了不小的改变。
只是崔氏在太守府,儿子女儿难免看顾不到。
平安作为大哥,自然是要担负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
不让他们受其他人的欺负,他虽憨憨的,却也不傻。
长房和三房,可是天天盯着他们家,恨不得分了他们家的财产。
只不过自从崔氏入了太守府,才不敢那般的明目张胆。
现在平安也跟着太守小公子,他们二房终于能抬头挺胸做人了。
崔氏回家,不是没听那些人嫉妒的话语。
还想让她推荐长房和三房的人进太守府,伺-候贵人?
他们不会以为她疯了吧?
崔氏能入太守府,首先是她嫁人前,多少还是学了点礼仪在的。
又是老太太崔氏的远房亲戚,她的妯娌算什么?也敢让她推荐?
更何况,崔氏了解自己的小主子,这孩子别看整天嘻嘻哈哈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其实这孩子从小就主意大的很,连带平安来府里,崔氏也是小心翼翼的。
还好她家的平安运气不错,没有被小公子退货。
马小良可不知道自己给乳母是这样的印象,不过他确实打小就有主意。
没办法,任谁想起自己还有个上辈子,在其他食物可以温饱以后,怎么也不可能继续吃下去,不是吗?
马小良也想按部就班的长大,奈何实力不允许啊。
过了夏天日头最毒辣的时候,下雨竟有一丝的凉意,马小良的衣服也跟着厚了一点。
差点忘记了棉花的事,只是棉花在这边种植,不是很合适。
马小良记得,最好的棉花那是疆域的,其次还有中东部地区,也就是豫。
他就是现在画出了棉花,也中不出来。
路要一步步的走,饭要一口口的吃。
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先解决温饱问题再说吧。
吃上玉米排骨汤,才是第一步!
每天他都在自己的院子里看玉米的生长过程,同时还让平安做记录。
在山上的那段时间,平安夜算是认识了一些字。
主要还是马小良年纪太小,不适合握笔。
就算他练习画画,那也是在梦里,现实当中,拿笔的次数还是很少的。
无论是他父母,还是他师父,都没要求他练字。
也就是阿焕比较惨一点,去年就开始握笔,只是练的不多。
别看他练的少,那字已经初显雏形,是有一定的天赋在的。
对此马小良十分的羡慕,他这个天才神童,那都是他在梦里多么辛苦努力,才得来的!
就是师父教的武艺,马小良看起来平时好像总是偷懒。
但在梦里,他可是非常卷的。
没错,就是要表面轻描淡写,私底下,我卷死你们!
不然他怎么保住神童的称号,不是他自己想要卷。
只是不想看到阿耶他们失望而已,更何况,确实在梦里学习,他可以学的更好。
保证不浪费一点的时间,就是这么高效!
“良儿,来见见你以后的先生。”马卓开开心心的见了来府上的年轻人。
这人跟他长子差不多的年岁,可以说是十分的俊秀且一表人才。
“世叔喊小侄逸少即可。”王逸少有礼的说道。????
先生?
“阿耶,良儿不是有师父吗?”马小良一脸纳闷的问道。
“先生是教你开蒙的,跟你师父并不冲突。”马卓好不容易等来了大舅子推荐的人,怎么可能让人跑了。“来见过先生。”
“见过先生。”马小良乖巧。
“我儿单名一个良。”马卓介绍的说道,事实上,他们老马家,起名都是单数。
这样起名简单,主打一个方便。
反正要是嫌弃不好听,等长大了,再起一个字就好。
不过他先生长的是真脸嫩,有他大哥年纪大吗?
马卓早就收到来自大舅子的信,信里简单的介绍了这孩子的情况。
逸少七岁学书,如今已经十九,据说书艺已经有所小成。
目前还在游历当中,王昌文就询问了这个侄儿,是否愿意去教马小良。
王逸少也听说过这马小良的聪慧,当即想来看看。
反正只是简单的启蒙,这事他还是可以的。
马卓愉快的介绍完,直接走人,让两个孩子相互去认识。
作为颜值一派,马小良对新来的先生感官还是不错的。
只感谢阿耶没给他找个丑的来,不然恐怕是没办法好好学的了。
对此,马小良的担心基本是多余的。
基本上士族少有丑陋的,就是想要出仕,长的太丑也是不行的。
王逸少与幼崽闲聊,主要是了解这孩子学了些什么。
马小良同学识字不少,但要说认真的读书,那是没有的。
最多也就是听他大哥给念书听,但这么久的时间以来,他哥也没念完一整本。
至于在山上学的,那他师父教的可就杂了。
什么认识人身上各处的穴位,主要是方便下金针。
同时还方便击杀,当然了,这得等他习武等级高了以后,才有可能用的上。
目前来说,马小良掌握的,大概就是理论知识了。
在山上还有一个木头人,那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
马小良要做的,就是闭着眼睛摸,还要能够报出名字来。
王逸少来之前觉得神童已经挺与众不同的,现在看来,太与众不同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他也只是负责启蒙而已。
知道马家还没让幼崽练字,所以他也是没有这样的打算。
不过他等离开的时候,会给孩子留下一些字帖。
不枉费相识一场,其实王逸少来此地,更像是游学。
只是不需要他多少的花费,生活的所需,都由太守府支出。
甚至还能学到些东西,这是王逸少这些年游历下来,所得到的宝贵心得。
对于有问必答,同时还能举一反三的孩子,王逸少自然是喜欢的。
马小良对王逸少的好感也是蹭蹭的上涨,主要是对方不光长的好,谈吐也是很不错的。
更重要的是,对方知识储备极多。
并且年纪轻轻已经去过不少的地方,据说前不久才从洛阳回来。
那是马小良这个年纪,甚至是上辈子,都没去过的地方。
对王逸少好感高了,马小良就带对方去看他的玉米地。
“瞧,这里都是我种哒。”马小良骄傲,当然了,也有平安的功劳。
毕竟这里要全程让一个四岁幼崽来完成,实在是有点为难人了。
马小良长这么大都没干过多少粗活,要用那稚嫩的小手干活,家里的人又不是瞎了。
就是他院子里的,还有花匠在呢。
除草什么的,都有花匠在,马小良一开始也就是平安挖坑,他将玉米地塞到坑里去。
“这乃何物?”王逸少也算是见多识广,还真没见过这样的植物。
不免有些好奇的询问起来,马小良表示不清楚,等种出来才知道。
是他师父寄给他的,反正没毒。
王逸少也没有多想,稍后就到了晚膳的时间。
王氏作为王逸少的亲戚,说远也不算太远,知道逸少是本家的,自然是要好好的招待。
马老太爷见王逸少这个孩子一表人才,别提有多欢喜了。
看到王逸少的模样,他仿佛看到了他家乖孙长大,肯定也是像这般俊秀。
同时还这般风度翩翩,温文尔雅。
刚从洛阳回来的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了。
就见面前端上来的菜,竟都是他不曾见过的,但良好的餐桌礼仪,又让他不好多问,尝了一口面前的菜,简直惊为天人。
“喜欢就多吃一些,还有的。”崔氏就喜欢吃饭积极的好孩子,当即欢喜的说道。
“这是何物?爽脆的很。”王逸少好奇的追问。
“这道菜叫酸辣土豆丝,主要是用土豆做的。”崔氏见着俊秀的孩子发问,当即回答的说道,“这土豆啊,是本地的特产。”
说土豆是本地特产,怎么不算呢?其他地方也没听说有。
马小良望天,确实只有这里有,那都是他辛苦用功德画出来的。
带着一丝功德的土豆,不光种起来发芽很快,连产量都非常的高。
第 38 章
这一顿饭, 直接打开了王逸少新世界的大门。
没办法,除了太守府,就剩下那山上有一个炒锅。
这炒菜那都是山上传下来的, 太守府的大厨跟山上的大厨友好交流。
顺便马小良带着一口炒锅回归!
从此以后,这太守府的众人,就过上了吃炒菜的神仙日子。
那是同煮或者炙烤完全不同的风味,王逸少觉得这次他来对了。
没有拒绝族兄的推荐, 真的是太对了。
而且马太守的小儿, 不需要怎么教导。
这神童小儿过目不忘, 并非浪得虚名。
基本上他只要教上一遍,马小良便能记住, 且还能听得懂他所说。
这对王逸少来说,还是挺新鲜的。
毕竟他不是没接触过这么点大的孩子,很多孩子在这个年岁,根本听不明白。
这孩子完全不同, 不但听的明白不说,还能举一反三。
王逸少发现这孩子的与众不同, 还不光是特别的聪慧。
这孩子对生活也十分的热爱, 甚至还会种地。
说出去不怕被人笑话,他都十九快二十的人了, 还从未下过地。
而这个不过虚岁四岁的幼崽, 还有不少的种植经验。
就他院子里那些郁郁葱葱的植物, 即便有其他人的帮助。
也足够了不起了, 他还听马家人说起, 这孩子曾经养过一头猪。
虽说后来给吃掉了, 那也是实打实的养猪,听对方这么说的时候, 好像还有些意犹未尽。
马小良是不知道他那先生的想法,反正这先生跟他们家有点亲戚关系。
他得喊表舅就对了,不过以马小良的年纪,喊人表舅那都没啥。
这年头十来岁生孩子的多了去了,他家阿耶和阿母,生大哥就不算年轻。
他阿耶可是过了二十才娶的媳妇,王氏也差不多是十八-九岁才成的婚。
也是无奈,王家从琅琊一路搬迁至会稽山阴,要给王氏选门好亲事,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选出来的。
最后选择了当地名望的马家,也算是顺利的融入到了当地。
别的不说,比起其他来到江南的士族,王家可以算的上相当不错了。
马家不光有名望,武力值也很高。
一般士族轻易不敢招惹马家,王家也很庆幸,运气不错搭上了马家。
这一晃眼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王氏身边还有可爱的幼崽。
因长子已经长大成人,这满腔的母爱,都给了幼子。
崽被拐上山的这段时间里,王氏只能手把手的教导庶长女。
现在好了,孩子回来了,虽然不知道会稽王殿下什么时候回来。
总归孩子在自己身边,要安心不少。
会稽郡的天气还算不错,也已经过了最热的时间。
一转眼又要到了中秋佳节,太守府跟着热闹起来。
今年小公子在府里头过,绝对不能让那山上的厨子给比下去了!
“对对,今年好好办,家里还来了客人。”老太太崔氏看着厨房送来的菜单,点了点头。
说家里有客人那是由头,主要还是要多做些好吃的给乖孙。
当然了,也不能失礼了。
怎么说也是儿媳妇的本家亲戚,又在府上教导马小良读书。
“阿婆,今年有好吃哒。”马小良跟祖母贴贴。
“对,好吃的,我们良儿喜欢吗?”老太太崔氏最喜欢的,还是这最小的娃娃。
不是说因为他最小就喜欢他,主要还是这孩子贴心不说,这小嘴哦,太能说了。
“喜欢哒。”马小良点点头,“这是孙儿院子里长起来的,专门给阿婆摘来的。”
“哦?这是什么?”老太太见被叶子抱着的东西,好奇的询问道。
“这叫玉米,据说煮熟了以后吃,香甜可口。”马小良邀功的说道,“这是孙儿亲手摘下来的。”
“还是我乖孙孝顺。”老太太搂着乖孙又是一阵的亲热。
马家人都知道,马小良从上山以后,就酷爱种地。
回来那自己的花园,也不种花草,就爱种些粮食,什么红薯土豆的,后来还种了其他的。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种些什么,倒是长的极快,没两个月,那东西就长的比人都要高。
现在倒好,还结果了。
“这是我师父从海外找来的,说是可好吃了,就送给我来种种看。”马小良指着让那个厨房蒸出来的玉米棒。“阿翁阿婆,闻着香吧。”
那香味,他都馋了。
“是挺香的。”二位老人闻了闻,点点头附和道。
“趁热快尝尝。”马小良催促着说道。
马老太爷到底以前是武将,在吃上比较的豪迈,抓起一个玉米棒就啃了起来。
老太太崔氏就麻烦一些,这么大一根,要怎么吃?
还得是她贴身的婢女,让人拿来了工具,将那玉米粒刮了下来。
筷子不好夹,那就用调羹舀着吃。
“确实很清甜。”老太太崔氏尝了一口,顿时两眼放光。
“回头孙儿让厨房研究研究,看能不能做成其他的吃食。”马小良可是贴心的幼崽。
马小良瞧见他阿婆吃的有些艰难,决定给玉米棒子变个身。
忘记这不是他上辈子,男人吃玉米棒子还好。
像他阿婆阿母优雅了一辈子的女人,吃这个就太难了。
到了晚膳时间,马家喜欢一家子人,一起吃饭。
王逸少倒是很习惯,主要是马家的氛围非常的不错。
当然了,菜做的也好吃。
“先生尝尝这个。”马小良欢快的推销自己的玉米。
“这是何物?”王逸少见面前这金灿灿的吃食,有些无从下手。
“这是用玉米做的,叫玉米烙。”马小良忙介绍的说道。
这玉米烙做完了以后,他还让厨房给切成刚好入口的小块,避免吃时候的尴尬。
反正每人桌子上都有一份,王逸少算是客人,所以他单独一人坐。
倒也不会觉得寂寞,毕竟这饭厅内,还是很热闹的。
马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好的,主要是幼崽小嘴会叭叭开始。
只能尽量的教他,嘴里含-着东西不能说话,容易呛着自己。
其他就没有特别严厉的规矩了,不过马家礼仪还算可以,都没有特别大声的说话。
倒是跟王逸少所了解的,马家都是武将风气不太一样。
对于马家的大厨做的饭菜,王逸少都想将大厨挖回去了,以后若是吃不到了,那得多难受啊。
王逸少都没想到,自己竟对口腹之欲这么重的吗?
但,真的好吃啊!
回家的时候,大厨弄不回去的话,炊具他一定要弄一整套回去!
比起红薯土豆的味道,王逸少发现他更喜欢这个玉米。
而厨房也努力的,研究这新出现的玩意。
玉米烙那是最基础的,大厨炒菜,将玉米粒和鸡丁炒在一起,意外的还算不错。
接下来几天,太守府里吃玉米的次数多了,有心人发现,似乎主子们吃的米饭少了。
这吃穿用度,每天都是固定的,自然有上报给王氏。
王氏也发现了,吃了那玉米以后,还是比较顶饱的,跟红薯土豆有的一拼。
而且玉米种起来也不怎么挑地方,最起码,马小良的院子里,也不是什么特别肥沃的土地。
一样能将这玉米种的个大饱满,也不需要特别精心的伺-候。
毕竟她儿子的院子里,就那么几个人。
王氏便等马卓回来,两人在房里聊起来。
“那玉米确实不错,先前良儿让人在庄子上种,也已经收获了不少。”马卓不用妻子提醒,早就已经想好了,“我准备让人将那些玉米都摘了,制成良种,等来年种下去。”
能让小仙翁特地寄来的好东西,他怎么可能放过呢。
正因为是马小良跟马卓说了,是小仙翁送来的,他才答应送去庄子上种。
这玉米也是不错,并不是很挑土地。
剩下的玉米秸秆马小良也没有浪费,全部砍了以后,让人打碎了,送去养猪场喂猪。
马卓一看,好家伙,这是一点都不浪费啊。
玉米吃了,玉米秸秆还能喂猪。
这比起土豆红薯来,也不差什么啊。
马小良知道的多着呢,他在百科全书上看过,这玉米芯不光能作为饲料。
同时可以养蘑菇,还能制作出饴糖来。
缺糖,可不是说说而已的。
本地也没有种植甘蔗的,倒是马小良提起过,他阿翁宠孩子,让那个人给种了一亩地的甘蔗。
由于是第一次种,根本没有马小良上辈子吃到的甘蔗这么粗。
细是细了一点,好歹也是甘蔗嘛。
马小良表示,自己不嫌弃这甘蔗。
有了甘蔗,红糖白糖还会远吗?!
目前能吃到的糖,实在是太少了,像马小良这样的太守家都不是想吃就能吃。
可以想象外面是个什么模样,普通百姓想吃到糖,几乎是不可能的。
弄了一些新鲜的甘蔗,送到太守府里尝个鲜。
剩下的马小良让人收割了,然后准备要熬糖!
他在梦里,画出了不少的书籍,其中一本,就叫天工开物。
里面就有记载如何熬糖,能将黑乎乎的糖,变得雪白。
只是上面的方法有好几种,马小良也不嫌弃,一一记了下来。
让人去做准备,然后将这些方子全部尝试一遍。
只有试过,才知道哪一种是最好的。
他们可以选出最方便的,以后就可以一直制作红糖白糖,甚至是冰糖了。
太守府里的人,不太可能听从马小良的。
别看他是府上的小公子,到底只有四岁,没啥话语权。
不像在山上的之后,只要他想,无论是师父还是阿焕都宠他。
想干啥都只需要吩咐一声,现在二人都不在自己的身边。
能用的平安还太小了,若是平安如今有个十六七岁,也不就不用愁了。
想也知道,他阿母不可能给他找个十六七岁的书童来。
说平安是马小良的书童,还不如说是玩伴呢。
毕竟这么点大的小孩也做不了什么,主打一个陪伴。
所以马小良用的,还得是山上的人。
那是他家阿焕给他留的,只需要去一封信,就能帮他办事。
反正方子也给他们了,就让他们去折腾吧。
马小良愉快的做了甩手掌柜的,山上的工匠也多。
只是几个月过去了,马小良时不时的会收到来自阿焕的信件,有些是阿焕自己写的。
也有阿焕让别人写的,主要是阿焕年纪小,无论是识字还书写,都不算熟练。
知道他阿母身体不好,见是见到了,一时也无法离开。
根据他师父写的信,据说还见到了阿焕的弟弟和妹妹。
是的,据说阿焕母亲的身体不好,主要也是连续的怀孕生子。
去年才生了一个儿子,今年紧接着又生了一个女儿。
正因为如此,马小良他师父才会跟着一起前去。
马小良在家还是希望阿焕的母亲身体能恢复,不然阿焕就没有母亲了。
到了中秋节这一天,太守府也跟着热闹了起来。
马卓邀请了一些自己的属下,来到家中一起度过这月圆的日子。
能被太守邀请,一众的属下自然是欣然接受,并且还带上了准备的礼物。
空着手上门,这礼数也是够欠缺的了。
这年头能当官的,哪一个不是士族出身。
为了招待客人,太守府的大厨,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家中摆放了香案,上头还用金器摆放了水果,点心,特别是月饼,堆的高高的。
迎寒和祭月都是一起的,等过了中秋节,天气就该转冷了。
马小良被换上新做的衣服,混在人群当中,拜月祈愿。
今天来家中的宾客,有些是马小良见过的,一些马家人。
主要是马卓作为一郡太守,来投靠的人自然不少。
对于马太守唯二的儿子,还是最小的幼子。
马小良受到了高度的关注,主要还是夸奖幼崽来讨好太守。
都被夸的不好意思了,虽然大家说的也都是事实。
他就是这么的冰雪聪明,神采奕奕!
马太守也是虚心接受,他家崽就是这么的优秀。
且大家看到的,不过是他崽微不足道的优点罢了。
不过比起太守家的孩子,不少人盯上了在太守府里,给马小良上课的先生。
若只是一般的先生,那肯定是不能参加马家的宴会的。
所以不少人在旁敲侧击的打听,这事也不需要瞒着,很快来人就知道了,这是王家的公子。
听到是王家人,不少人就打了退堂鼓。
别看马卓娶了人家王氏的闺女,但南北差异,导致南方的士族,不是怎么瞧的上从北方来的。
而北方那边的,也嫌弃南方的野蛮。
就是相互的看不上对方,所以结亲这个事,需要谨慎再谨慎。
像那王家要不是嫁了闺女到马家,也不能这么快在会稽郡站稳脚跟。
“这点心可真不错。”有不少人喜欢月饼的,尝过以后,要不是地方不对,恨不得再多炫几个。
不过真要多吃几个月饼,怕是要后悔了,毕竟为举办这次的中秋宴。
太守府的大厨可是忙活了一整天呢,甚至还从附近的酒楼订购了一些菜。
马卓还从养猪场,宰了最肥的一头猪。
虽然在马小良看来,还是太瘦了一些。
但有的吃,谁还能嫌弃的?
他早就想吃糖醋排骨,红烧肉,甚至是玉米排骨汤了!
一整头猪,可以做不少的菜呢。
基本上猪身上的部-位,就没有一处是浪费的。
只是所有人入席了以后,看到那肉有些疑惑。
“这些都是猪肉。”马卓坐在上座,对众人宣布的说道。
瞬间,在场的人都安静了。
从众人简直堪比瞳孔震荡的眼神中可以看的出来,大家都很震惊,莫非太守府已经穷的吃不起羊肉了?!
“当然,并非大家所想,多说无益,还请大家品尝一下。”马卓并不准备多解释,他这个等级的存在,还要跟他的手下去解释,自己为啥给他们吃猪肉?
要么吃,要么滚!
哪来这么多的废话的?
都是大老爷们,吃就完事了!
有比较实诚,拿筷子夹起一块,看起来还不错的,视死如归的表情塞进嘴里。
快速的咀嚼了两下,错愕的睁大眼睛,发现这猪肉,竟然非常的好吃。
“怎么样?”其他人看他的表情,有些疑惑的问道。
“不好吃。”这人飞快是往自己嘴里塞排骨,嘴上说着不好吃,但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我信你个鬼。”对方见这人的动作,哪里还有不明白的道理。
因为他们是好几个人坐的一桌,所以提供的菜都是有限量的。
赶紧加入抢菜当中,当然了,众人的餐桌礼仪还是有的。
他们可没有忘记,在座的,还有个琅琊王氏来着。
说什么也不能再琅琊王氏的面前丢人,本地士族和外地士族,还是有区别的。
马卓见这些人吃的欢快,知道以后的猪肉,不怕卖不出去了。
就是王逸少品尝了那猪肉,都跟着惊为天人。
以前不少人都告诉他,那猪肉是贱民吃的,据说非常的骚气。
也就羊肉和鱼肉不错,只是鱼肉吃多了也不是太好。
没办法,在琅琊的时候,流行吃嘴新鲜的生鱼。
曾经记载,有人因为长期吃生鱼,导致生病的。
就是为了自己小命,也不能太放肆的吃。
确实不曾想到,猪肉跟传说的,完全不同!
王逸少感觉自己被骗了,还被骗了十几年。
如果说这猪肉不好吃的话,他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肉是好吃的了。
马卓在听到王逸少的嘀咕,笑着说道,“也不算被骗,只是我们这边的猪肉比较特别。”
“哦?有何不同?”王逸少问完以后觉得有些唐突,又说道,“如果不方便的话……”
“特别是干净,我们养猪的方法不同。”马卓继续说道。
这么说起来,多少王逸少也是有听说过的。
乡下养猪十分的脏,这也是为什么,在场的人,看到面前的肉是猪肉的时候,内心是拒绝的。
“干净的养猪,就能养出好吃的猪来吗?”王逸少还是挺虚心受教的。
“当然不止,明日正好有空,我们可以前往养猪场。”马卓见王逸少心动的表情,当即说道。
今天这邀请人来,又一部分是宴请跟随自己的人,这么些年来如此的辛苦。
其他的,就是希望扩大养猪场。
都要他太守府来,实在是太累人了。
养猪也不是一件轻松的活,马卓已经做好了准备,以后养猪场可以顺便负责出售猪崽。
然后让整个会稽郡都养起猪肉来,马卓是真心的,想要让整个会稽郡都富饶起来。
可以使得本郡的百姓都能吃得上肉,吃得起肉。
别说百姓了,就是他们马家的军队,平时都不一定能吃得上肉。
最近开始大量的种植红薯土豆以后,对粮食的需求,倒是减低了不少。
见这边养猪场办的不错,他已经联系了他二弟三弟,在驻地也开办养猪场,专门养出来,供应自己人吃的。
但即便是这样,马卓觉得,想要提供给山上作坊的原材料,还是远远不够的。
是的,他当初与殿下合作,就有一点,养猪杀猪的话,要提供给山上开办的香皂作坊的原材料。
光靠他那几头猪,能干啥?
所以马卓就想了个办法,动员起别人来。
他明白那些人,不见兔子不撒鹰。
换了以前就是马卓自己,也不能相信,猪肉能这么好吃。
尝过他家小儿子养的猪,现在又吃了一样好吃的,养猪场出品。
还有什么不信的,只要方法用对了,猪肉肯定是好吃的。
回头准备到了养猪场出栏的时候,一般的猪慢慢杀来吃,一半的住做成腌的火腿。
同时已经在让人继续找新的猪崽,养下一批了。
幸好当初建造养猪场的时候,地方足够的大,不然可养不了这么多。
马朗要是在的话,肯定要吐槽他阿耶。
他建完养猪场的时候,还被阿耶臭骂了一顿。
就因为他直接将养猪场弄的太大了,不过马朗被骂也不算冤枉。
谁让他鬼使神差的就听了弟弟的话,反正建都建了,为啥不能建的大一点。
马小良偷偷给大哥看了他的图纸,在图纸上,可不光只有养猪一项。
第 39 章
养猪绝对不是他的终极目标!
猪猪虽然好吃, 可怎么能天天吃,当然是鸡鸭鱼肉轮着换才行!
更何况他们靠近海边,能吃的海鲜居然不多, 简直离谱!
而且海鲜吃腻了,还有河鲜呢。
忙不过来,根本忙不过来。
所以养猪场附近还有个很大的池塘,那是将来马小良准备养鸭子和鹅的。
还有各种的鱼虾, 光想想已经口水泛滥了。
好消息是, 鱼虾不用他画, 不然能累死他。
坏消息是,还有好多这边没有的, 他都需要自力更生!
好在,现在猪肉已经有了,其他还会远吗?
经过中秋宴请那么一回,不少人都对养猪产生了兴趣。
甚至约了, 隔天上养猪场瞧上一瞧。
马小良这是第二回过来,距离上一回, 还是跟着他哥来的。
这次则是跟了他阿耶和先生, 不少人以为会看到像乡下养猪那般的脏乱。
结果到了目的地才发现,不然人家太守府怎么养猪养的好呢。
专门给猪盖了房子!?
简直前所未有!
所幸这些猪住的地方, 并非严严实实的, 还是保持通风的。
不然这里头的味道, 可就要够呛了。
众人跟随走近, 才发现这里的房子, 居然是用砖头盖起来的。
难以置信!
这普通百姓都住不起砖头房子, 这猪竟然住的这么好?!
脚踩的地面也很神奇,没有泥, 光洁平整。
“先生先生,今天正好有一批猪崽到,我们快去瞧瞧。”马小良一副这里是自家。
事实上,这里完全按照他的图纸建造,马小良确实熟悉的很。
王逸少自然不会拒绝,只是这一去,后悔也来不及了。
猪崽圆滚滚的,还是很可爱的。
特别是马小良让人去各地专责不同的品种,比如那两头乌、什么太湖猪。
反正只要是出名的,都给弄了些回来养。
是否真的好,当然是养过才知道。
不同品种的猪,被分在不同的饲养区域,每天还有人观察猪崽的成长,甚至还要称重。
谁都没想过,养猪会有这么麻烦。
废话,以前人养猪那叫一个随便,什么脏的臭的都给猪吃。
养出来的猪肉都是臭的,他不一样,干净卫生的环境下,猪吃的又好,长的贼快。
一年下来长个两百多斤,根本不是问题。
若是有些耐心的,养个一年半载的,那猪肯定肥。
刚进去室内,王逸少就看到那手起刀落!
“啊!”
“先生莫怕。”马小良见王逸少被惊到了,赶紧安抚。
谁人见过十几二十岁的大小伙,被个四岁幼崽安抚的。
“我不怕。”王逸少嘴角一抽,他最多也就是被吓了一跳。
而且他这个大人了,怎么好让小娃娃给小瞧了去。
主要是,那画面过于惊悚。
正常人很难不被吓到,王逸少现在简直无法直视那猪了。
现在算是明白了,猪肉好吃的原因了,原来是……
实在是太残忍了!
至于为猪伸冤,嗯,为了猪肉好吃,忍忍就过去。
猪的一生过的很快,一眨眼的工夫,又能吃上猪肉了。
现实如此残酷,这养猪方法,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够想到的。
王逸少有些好奇,如此惨绝人寰的方法,究竟是何人想出来的。
马小良无情出卖师父!
没事,他师父远在京城,听不到!
“原来是小仙翁。”王逸少迥然大悟,并且对此并没有产生一点的怀疑。
毕竟是小仙翁嘛,总是跟一般人不同的。
过程不重要,主要还得是好吃。
反正不少人考察了一下,顺便咨询了一下价格。
想不到这样一个养猪场的花费,居然还不算大。
当即有人心动,想要投资了。
没办法,马卓直接表示,只要投钱了,从建造到养殖,都不需要操心。
王逸少直接订购了几头猪,毕竟他这么点大的少年郎。
想要办养猪场,可不是随随便便砸几个钱就可以的。
投入的人力物力不少,像太守府就投入了相当的财力,土地、足够的人手。
还有会稽王给与的水泥等,甚至是宫中过来的专业人才。
没错,要是没有这几个宫人在,这养猪场里的猪根本没办法健健康康的养起来。
这手艺,简直绝了。
甚至还给小猪崽喂药,减低了小猪崽的死亡率。
马小良差点忘记了,即便是动再小的手术,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人是如此,动物自然也是如此。
得亏他们运气好,第一头小猪一点毛病没有。
当然了,跟马小良给小猪的环境比较好,也是有些关系的。
总结来说,那次他是运气好,不然那小猪崽,第二天就得嘎了。
现在成活率就高了,极少会出现幼崽发炎的问题。
就这些宫人,也只会在跟他们殿下有合作的养猪场里。
这小日子哦,别提多舒服了。
住的是宽敞的大房子,还有马小良专门给他们配备的学徒。
说是学徒,其实跟儿子也差不多。
因为来养猪场的人不少,马太守又给杀了一头猪,这会养猪场里的师傅,直接展现了一把杀猪的技术。
这猪都来不及叫唤,直接就被宰了。
看的众人忍不住叫好,可不得叫好嘛,人家已经可是上战场的。
杀猪的地方,和养猪的地方可不在一块。
马小良主要是担心在一起的话,说不定给猪崽留下心理阴影。
以后都不好好吃饭可怎么办?
不吃就不长肉,不长肉,他们的猪还怎么卖的出去。
隔开一点距离的事,反正那群猪,只知道傻吃傻喝。
仿佛去了那孽根以后,什么世俗的欲望,都已经不存在了。
马小良却是很开心,他终于吃到了,传说中的杀猪菜!
在这里,摆上几张大圆桌,长条的板凳,都让大家看的很惊奇。
毕竟都是没见过的东西,根本不像在家中的小矮桌。
这是马小良找人做的,上辈子在乡下吃饭,人多的时候,只需要将架子打开,圆桌放上去。
一盆一盆的菜被端上了餐桌,什么蒜泥白肉,还有咸菜炒肉片,红烧猪蹄、猪血豆腐等等。
甚至还上来一锅筒骨煲,主打一个不浪费,筒骨煲里面放上之前存着的笋干,再放点喜欢吃的蔬菜。
吃的那叫一个美滋滋!
比起他们平日里吃到的菜,这边简直就是大开眼界。
当即就有人订了两头猪,马太守表示,订猪肉还不如上酒楼去吃呢。
“酒楼?”众人一听,来了兴趣。
“没错,就县城里那家新开的,鸿运来酒楼。”马卓毫不犹豫的说道,“听说他们酒楼的大厨,以前可是在宫里待过的。”
马小良吃的开心,还看了他阿耶一眼,这才喝了几口,开始胡说八道了?
他厨房大叔可没在酒楼干活,鸿运来的大厨,全是他大叔的徒弟来着。
“这么说来,确实要去尝尝。”众人有些怀疑的问道,“真不比您府上的差?”
“放心吧,我还能信口开河的忽悠你们不成。”马卓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道。
这么一说,大家都放心了。
开玩笑,好歹马卓也是太守,信口雌黄的事肯定是不能做的。
主要是这些人东订一头猪,西订一头猪的,送过去还要麻烦。
而且做不好,是不是还得来找他们弄厨具,光想想,马卓已经头大了。
不如让他们去酒楼吃呢,方便不说,吃好了,还能给酒楼带点生意。
吃好喝好,还谈完的投资。
顺便王逸少订了几头猪,直接给送去了他老家。
马卓想想又加了几头,当然了,不是给王逸少家的。
是给他老泰山家的,这一家子,上下白来口人呢,总得弄个几头猪才够吃。
反正送了一趟,就干脆一起送去。
加上因为运送的是猪,应该也没什么人会想抢。
世上的人都觉得猪属于最下等,谁能想到,这年头还有人送猪的。
马卓还怕老泰山家没人愿意吃那猪肉,特意去了一封书信,并且表明了,这猪肉不一般,是他们家马小良养的。
马小良:????
他这么小,就要背黑锅了吗?
不愧是亲生的阿耶,这甩锅的姿势,那都是一毛一样的!
很快养猪场就挑出了十几头最肥的猪,然后装车上路!
路上或许会清瘦一些,到地方再养几天就好。
马小良口述,然后他家先生,也就是王逸少写下饲料的配方。
其实就是人吃啥猪吃啥,家里有剩菜的,搞在一起煮上一锅,凉一下,就能给猪吃了。
反正这些猪也不挑食,给啥吃啥。
王逸少这次订购猪,主要也是想着,让家里人尝尝,他甚至还抄写了菜谱。
马小良对这个长得好看又年轻的先生,还是很有好感的。
提出了,有需要的话,也可以卖点调味料给先生。
说起调味料,马小良可就不困了。
王逸少听的都头晕,“这,调味也有大讲究啊。”
“那是自然。”马小良认真的点头,他的人生理念是啥,可不就为了一口吃的。
不然他么这么辛苦的搞出玻璃来?
玻璃的作用是什么?
当然是给一切打下经济基础!
这干啥都要银子,没银子他可就是寸步难行了。
瞧瞧现在他过的小日子,除了一些海鲜,陆地上的食材,隔三差五就能改善一下伙食。
等再过些时候,攒够了功德,胡萝卜会有的,西瓜、南瓜也是会有的。
没有师父和阿焕在,这赚取功德的进度确实是有一点慢。
不过马小良并不着急,就他现在的牙口,吃啥也没多少点滋味。
好不容易长齐的牙,再过不久便要开始脱落换新的了。
第 40 章
马卓对小儿子的关心, 一直都在严父和慈父之间来回跳动。
没有办法,谁让他生了个特别聪慧的儿子。
偏偏这小子懒得出奇,根本不往好的方向走。
习武, 他天天偷懒,也就练了个基本功。
读书,那就更别提了,有先生王逸少的教导, 认识的字是不少了。
王逸少也教孩子一些书中内容的解释, 换了上辈子的话, 马小良读起这些,或许会有些困难。
经过功德笔的加持, 马小良意外的发现,似乎也不是太难的样子。
基本上听一遍就记住了,只是愁人的是这些没有标点符号,看着实在是难受。
而且这个年代吧, 大都是手抄书。
他仿佛记得,印刷术是东汉发明的, 但普及还是要等到唐朝。
因为一直到唐朝才有雕版印刷术, 一直到宋朝,才有了比较方便的活字印刷。
马小良放眼望去, 得, 还是手抄书吧。
印刷的书籍, 迟早会有的。
目前来说, 马小良没啥指望。
毕竟这个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他先弄好吃喝再谈读书吧。
马小良也不是啥有野心的人, 这个时代甚至都不需要参加科举。
这当官的,只能是士族。
严苛的阶级划分, 根本不给普通人一点机会。
可以说,士族出身就是一切,不需要努力也一样可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走马上任当官,只是好坏参差,就不好说了。
不是所有人,都是爱民如子的。
这也是马太守愁人的地方,他就怕小儿子走了歪路。
他们老马家一直以来,都是努力维护会稽郡的安宁。
毕竟是他们的老家,多少代的传承。
还就真没出过败家子,以他们家宠孩子的程度,马卓十分怀疑,他幼崽说不定真成第一个。
但,小儿子这么可爱,他总是不忍心真的严厉管教。
现在好了,眼看着新来的先生,似乎也不太能约束幼崽。
王逸少是完全不能理解马太守这老父亲的内心,在他看来,马小良已经是非常的乖巧。
最多对于吃比较的执着,这在士族当中,也不算是什么大事。
比起马小良顽劣的多的孩子,那都多了去了,他将来要是有一个像马小良这么乖的。
估计都要谢天谢地了,完全无法同马太守产生共鸣。
别说新来的王逸少难以苟同,就是家中的老人也无法理解。
在马老太爷的眼中,小孙儿简直比这个长子都要来得贴心。
谁能像小孙孙这般,有点好吃的,就会孝敬的送到老人面前。
其实真不能怪马太守担心,他不光对小儿子看的紧,对长子也是一样的。
主打一个一碗水端平!
只是长子不是游学就是在书院里读书,少有回家。
这在跟前的,可不就剩下小儿子了嘛。
但凡要再生一个,哦,这把年纪也不必了。
无论是王氏还是阮氏,都差不多四十了,最年轻的柳氏,也已经三十出头。
对颜色最好的柳氏,马太守也从未表现出特别的喜爱。
他本就不算好-色之人,也不许长子在成婚前房里有人。
好在马朗对此兴趣不大,习武读书已经消耗了他大半的精力。
外头时不时的传来一些传闻,每次听到,马太守就会督促孩子读书习武。
马小良很是疑惑,“阿母,阿耶好奇怪呐。”
“你阿耶啊,是又听到外头那些人的浪-荡生活,忍不住对你就严厉一些。”王氏自然是明白,丈夫是在担心些什么。
外头的风气实在是糟糕,特别是,还有些隐隐传入会稽这边来。
“阿母什么是浪-荡生活呀?”马小良好奇的眨巴眨巴眼睛。
别说,还真别说,马小良有些好奇来着。
是什么样的浪-荡,可以吓的他阿耶天天来盯紧他?
“这……”王氏还真不好说,主要是这听听都觉得离谱,教坏了小孩子。
这可是她儿子,亲生的那种。
“阿母?”马小良见母亲尴尬的表情,更觉得有趣。
“等你阿耶回来,让他与你说。”王氏无情的说道。
是的,甩锅给马卓!
他们一家子甩锅都差不多,马小良打了个哈欠,算了,还是回去睡觉好了。
马小良跟母亲道别,小短腿哒哒哒的就朝外头走。
平安早就在外头等着了,马小良一伸手,他就给抱了起来,然后扛回住处。
这时候马太守也回来,见到王氏忍不住的吐槽说道,“简直岂有此理。”
“又怎么了?”王氏最近算是听多了马卓的抱怨,不禁问道。
“那荆州刺史,上任前竟竟……”马卓看妻子的脸,实在难以启齿。
这次明显比前几次听说的,还要过分的太多。
“竟怎么了?”马卓越是吞吞吐吐的,王氏越发的好奇追问。
“当着道贺宾客的面,脱了衣服爬上树去玩蛋。”马卓气的脸都黑了。
原本这是别人的事,跟他也没关系。
这不是他一不小心就脑补到他儿子身上,直接整个人都不好了。
“嚯!”王氏也跟着吓一跳,又不是三岁小儿。
都当官了,还有人这般的放肆,难怪马卓要生气。
早听说京城风气不好,却是没有想到,这风气离谱到这个地步。
在做父母的看来,这简直带坏小孩子。
马卓还不忘记写上一封信去给儿子,告诫他在书院的一言一行,都不能太过放浪。
远在书院的马朗收到父亲的来信也是一脸的懵,毕竟这没头没脑的,他在书院能放浪到哪里去?
更何况,他们马家一直以来的家训,要是胆敢违反,直接打断腿!
他敢吗?
不过马朗很快就知道了,他家阿耶为什么要写信来警告他。
如今整个晋朝的风气就是如此,像这样荒诞的事反而被人追捧。
当然了,在书院里还不曾有,因为他们即便想,也不敢这么做。
他们敢做,书院就敢把他们开除了。
能进到这书院读书的,基本家里都是有头有脸,且家教严格的。
脱了衣服上树玩蛋?直接让他们完蛋还差不多。
马朗只能会信,坚决的表示,绝无可能!
得到长子的保证,马卓的目光自然是落到了小儿子身上。
可不过四岁的幼崽,他要怎么跟着孩子解释,敢学那帮混账东西,就打断狗腿呢?
事实上,马小良还是知道了。
别看他自有四岁大,阿母这般遮掩,阿耶也不肯告诉他。
马小良的好奇心自然就被勾了起来,他阿耶不说,不代表他什么都打听不到。
不要忘记了,阿焕人是回京城了。
但阿焕的情报网,还留在这边呢,不然马小良也不可能这么快速的跟师父还有阿焕通信。
所以等马小良听到外头的消息后,整个人都惊呆了。
外面的世界,这般的……精彩吗?
光是想想他都觉得辣眼睛,衣服被发明出来,就是人类的一种进化。
他是完全不能理解,这种毫无羞-耻心的人类,是怎么活下来的?
听听这些人的事迹,他都羞与同为人类!
什么时候,好-色骚扰人家小娘子,也能被歌颂?
不理解,真的不理解。
不过在听说这货被敲掉了两颗门牙,这结局还是让人舒爽的。
当然了,这货的家族,都要被拉黑。
若是家里的阿姊们要嫁人,不小心嫁进这样的人家。
马小良都不用他阿耶,他都要心梗了。
他若是单纯真是个孩子说不定被带歪也不一定,但马小良是个拥有上辈子部分记忆的正常人。
像这样的行为,吃不消,真的吃不消。
他还不好跟阿耶表明心意,这才是最难受的地方。
马小良突然想起来阿焕,阿焕可是在京城,不能让这些人带坏了阿焕!
“先生,能帮我写封信吗?”马小良年幼,手还没长好,家里还未让他学习书法。
所以他光识字,但还无法书写。
只能求助先生,别的不说,他先生那几个字是真的好。
就是有那么一点点眼熟,大概也是某个大佬?
毕竟老马家和老王家的社交圈,在未来估计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不过他完全没想起来,有这么一个叫王逸少的人。
算了,这不是重点。
王逸少没有拒绝,只是听马小良的口述,嘴角有些抽搐,“真要这么写?”
“自然,可不能让那边的风气带坏我师父了。”马小良一脸认真的说道。
他当然信里不能说阿焕啊,阿焕可是公主,以后要找驸马的。
没错,目前来说,马小良还不知道,阿焕的性别。
养阿焕跟养闺女一样呢,不过四岁的幼崽,那叫一个愁。
可恶,为什么京城那种地方,会有这么多变-态!
要是有人敢在他阿焕面前那般,他一定要嘎了他们的蛋!
好让那个他们明白,什么可以露,什么不可以露!
王逸少没头没脑的替马小良写了一封信,获得马小良高度的赞扬。
没办法,这字确实是写的好。
比他阿耶写的都要好看的多,所以马小良做主,送了王逸少一壶菊花酿。
这可是山上大厨的手艺,别处都是没有的。
重阳节快到了,大厨特意送了几坛菊花酿下山来。
当然不是给马小良喝的,那都是给家中老人品尝的。
可把太守府的大厨气坏了,立刻准备起了重阳节吃的麻葛糕。
做完趁着新鲜,就让人送上岛去。
马小良都不知道,他们府里的大厨攀比心这么重的吗?
不过跟他这个幼崽也没啥关系,他只需要吃吃吃就好了。
不得不说,在山上的大厨刺激下,府里头的大厨,简直发挥出他厨艺了的百分之两百的功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