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项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当路人甲成为万人迷 > 28. 第 28 章 换屋
    “公子!”侍从扶住吐个不停的宋玉。宋玉脸色惨白,“回去,回府。”

    侍从赶紧搀扶着他离开。回到府里后,看到迎上来伺候的丫鬟,宋玉脸色一变,又吐了出来。

    “大夫!快把大夫叫来!”侍从慌慌忙忙喊道。

    大夫前来诊脉,诊断之后,说宋玉是心火烧身,须静心降低心火。而后给他开了药方子。

    心火烧身?宋婆子拧眉。必定是沈秀的缘故。公子每日急着找她,却总也找不到她,能不急出心火来么。

    思及沈秀,她有些怨恨起她来。这姑娘为何要跑?看不上她家公子?她家公子相貌堂堂,有权有势,锦州城哪家的姑娘不想嫁给他?

    偏偏这姑娘就生了反骨!竟不愿嫁给公子!

    她唉了一声,忙叫下人去煎药。

    煎好药,宋婆子将药端给宋玉。宋玉喝药时,司马烨也在喝药。

    司马长央给他喂着药,道:“阿烨,那位叫沈秀的女子,你到底————”

    “娘,不必多问。”

    她蹙眉,“可————”

    “别问了!”

    “罢了。”司马长央无奈地摇头,她把最后一点药喂给他,“吃了药就赶紧睡下吧。”

    司马长央喂完药,关门离去。司马烨侧卧于榻,一闭目,脑海里便浮现出沈秀弃他而去的背影。

    被抛弃的愤怒让他的面部逐渐扭曲起来。渐渐地,被抛弃的委屈和难过席卷而上,他一向高高扬起的眉尾耷拉下来。

    他耷拉着眉尾,仿若被抛弃的小狗。

    然而下一瞬,他又愤恨起来,他伸手拂掉床边的茶杯,茶杯破碎在地。

    “该死的,沈秀!”

    沈秀翻着书,猝然打了几个喷嚏。是谁在念叨她?她又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放下书,她开始做眼保健操,准备入睡。然而她睡不着。她决定以后白日里不贪睡了,不然夜里总睡不着。

    指腹机械地划过凉席,一遍又一遍,思维逐渐放空。

    魏朝清到底打算如何处置她?查清她是否偷窃,此事查不清,除非有监控。按照正常程序,他理应对她用刑逼供。但他没有。

    她猜不到他是何想法。

    晨间辉淡花露浓,醒来的沈秀推窗,呼吸晨间的新鲜空气。呼吸着带着花草香味的空气,她给自己打气,今日也要好好活下去。

    魏长生来吃早食时,她问:“长生,你可知你舅舅打算如何处置我?还用刑罚吗?”

    “我也不知,我问了,舅舅什么也没说,只叫我别管。”魏长生白嫩的脸鼓成了包子状。

    转而他展颜,开心起来,“舅舅做了酿山药,姐姐,你可吃过酿山药?”

    “未曾吃过。”

    魏长生拍拍手,下人将早食端上桌。

    盘中的酿山药,微微淋着汤汁,明黄盈润,瞧着便能让人口舌生津,垂涎三尺。

    切成段的山药里,塞入了海参和虾仁馅,软嫩弹滑,双鲜并进,香得出奇。沈秀细细咀嚼着,“很好吃。”

    魏长生:“舅舅说,最近入了伏天,易食欲不振,须吃些山药,山药补中益气,能促进食欲。”

    魏府里的饮食着实是很养生。魏夫子是一个很懂养生之道的男人。沈秀吃着酿山药,这般想到。

    侍从撤下桌上未吃完的饭食,魏长生恋恋不舍,与沈秀道别。他如今只盼早些到休沐的日子,到了休沐的日子,他就可以一整天与沈秀姐姐待在一起了!

    他掰掰胖短的手指头,算算日子,还有三日,便到了休沐日。还要再熬三日!现在他只觉度日如年,恨不能快些到三日后。

    在门口送走魏长生,沈秀仰首望天。天上鸟儿盘旋,自由自在地飞翔。被困在这一方天地里的她,望着鸟儿,目露向往。

    她何时才能重回自由?长长叹息一声,她返回屋子。

    暮霭沉沉之际,魏朝清用书敲了一下正在习字的魏长生,“头正,身直,臂开。”

    魏长生直起背脊,继续写字。魏朝清微微颔首。

    书案上,福宝懒洋洋地团睡着。魏朝清走近,拍拍它,“福宝,你该去用饭了。”

    它懒懒地,一动不动。他抱起它,将它交给侍从。

    “喵!”它龇牙,凶了侍从一下,不让侍从抱。

    “乖,听话。”魏朝清拍它。它仍然很凶,不让别人抱。他无奈,只得自己抱它去它的屋舍用饭。

    他抱着福宝,穿过长廊。福宝突然从他怀里跳下去,朝一个方向飞奔而去。

    “福宝,你去何处?”他快步追它。

    见它来到沈秀住的偏房所在处的洞门门前,魏朝清驻足。他停在洞门前,良久,抬步而入。

    穿过洞门,便见前方不远处,沈秀半靠在窗台前,轻轻抚摸着趴在窗台上的福宝。

    她温柔地抚摸它,它舒服地翻过身,朝她露出柔软的肚皮。她笑起来,对福宝说着什么。

    她的眼睛是杏眼,眼角细而略弯,笑起来时,若一弯月牙。

    魏朝清静静望着她。

    这时候,侍卫发现魏朝清,连忙行礼,“大人!”

    听到侍卫出声,沈秀转过头,发现前方不远处的魏朝清。她离开窗台,走出屋子,福身行礼,“夫子。”

    魏朝清:“起来。”

    “是。”

    魏夫子来做什么?是不是来告诉她如何处置她?她心跳加速,嘴唇抑制不住地颤抖。

    “夫子,您来这是?”

    魏朝清一身儒雅绿袍,长袖随风微微浮动。开口的嗓音温润,若春日暖溪,若静夜月华,“可有看见一只黄狸猫?”

    沈秀错愕了一下。黄狸猫?橘猫?福宝么?他是来找福宝的?她指向窗台,“在那里。”

    魏朝清走近窗台,将福宝抱入怀中。而后礼貌性地向她颔首,抬步离去。

    将将走了两步,他回转过身。沈秀以为他还有什么事要说。但他没说话,只扫视了一圈偏房。

    魏朝清看了一下偏房,又看了一下天际沉沉暮霭。

    烈日虽已隐去,烈日余晖残留的余热仍然很袭人。偏房位置不佳的缘故,余热映晒着偏房,使得偏房这边比府里其它地方闷热许多。

    若是日头高挂时,日光直袭偏房,必定很是闷热难耐。

    见魏朝清看着偏房,蹙了下眉头,沈秀心头一突,不知他怎么了。她等着魏朝清发话,但他只字未言,抱着福宝离开了这里。

    魏朝清将福宝抱入它的屋舍后,吩咐下人,在东院收拾出一间屋子出来。

    下人领命而去,魏朝清俯视低头吃饭食的福宝。他注视它的额头。

    它的额头,方才被沈秀轻柔地抚摸过。

    凝神注视福宝许久,魏朝清伸手,将掌心覆盖在它额头上。

    “喵!”福宝抬起脑袋冲他叫,并不护食。他莞尔,温声道:“吃吧。”

    得知自己要换个屋子住,沈秀情绪没什么波动,乖乖地收拾东西,听从命令。

    魏长生倒是极极兴奋,他兴高采烈,奶声奶气,“姐姐,你现在住的房间离我的房间很近!太好啦!”

    她笑笑,没说什么。

    魏长生咧嘴笑着,其实他还想离她更近一些,最好是她能和他住一个院子。

    然男女之间有大防,即便他还是年岁不大的小孩子,即便他还不到七岁,也不能同别的女子住一个院子。而且,他住的院子里,舅舅也住着呢。

    “唉……”他瞥着腮帮叹了一声。他好想与姐姐住一个院子,最好是能住一间屋子。那么早上起来一睁眼便能看到姐姐。

    想到此,他的脸突然爆红,如煮熟的大虾一般,红彤彤一片。

    “长生,你怎么了?”注意到魏长生脸猝地红起来,沈秀问道。

    “没、没怎么!”魏长生小胖手捂脸。

    “你真没事?”

    “我、姐姐我回房了!”他冲出屋子,仿若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他。

    沈秀一脸莫名。她倒了一杯茶,喝下后,开始发呆。继而开始背动词变位。

    背动词变位能打发时间,且她若又穿回去了,到时候不至于把学科知识都忘了个干净。

    思及此,她双手合十,祈求老天,能让她穿回去。

    翌日太阳高悬。沈秀远望天上的大太阳,只觉现在住的这地方在烈阳的照射下,没之前住的地方热气袭人。

    屋里备置的冰块散发出的冷气扑到她身上,她舒舒服服地靠在软塌上,翻开书来。

    与此同时,公主府里。侍卫进入司马烨的房间,“殿下,属下已将沈秀一家擅自离城的事查明。”

    之前司马烨派人去寻沈秀父母,沈秀逃走后,派出去寻沈秀父母的人发现,沈秀一家乃擅自离城,“偷渡”出城的。

    没有路引,没有允许,擅自离城,须抓入大牢,杖责一百。寻常人不会那么大胆擅自离开住地。

    沈秀一家擅自离城,必有什么缘由目的。是以,司马烨派了人去查。

    司马烨:“说。”

    却原来,沈秀与父母离城,乃无奈之下被逼所致。

    司马烨眸光锐利起来,“锦州知府公子,宋玉?”

    他冷笑,“强逼民女?真是好大的胆子!”

    他看向侍卫,“抓住宋玉,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