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1 章
“嘘!嘘!嘘!”沈秀捂住谢扶光, “小声点儿!”
融入她的身体里,与她融为一体的极乐,让谢扶光完全失去控制。他喘着气, “我太快乐,没忍住,对不起。”
极致的快乐, 让他失控。
他红着眼道歉,泪光涟涟, 配上涣散无焦点的瞳孔,无辜又委屈, 真真我见犹怜。
沈秀的心塌陷下去。她为何要让他强忍住?就因为羞耻, 怕别人听见了觉得丢人?为什么要因为别人,而强迫他,压抑他呢?
思定之后, 她捧住他的下巴,“没事, 你不用再忍, 想大声叫就大声叫出来。我们的洞房花烛夜, 我们自己想怎样就怎样。”
谢扶光缓慢地眨了一下浓长黑卷的睫毛,“嗯。”
朝霞自天边蔓延开来, 天空犹如烈焰璀璨。轻盈绚丽的色彩泼进窗子里, 在床边晕开时,谢扶光掀开长睫。
他长发凌乱,似被暴风摧残过的娇花, 脆弱不堪。又似被春雨滋润过, 绮丽流彩。
他缠紧怀里的沈秀,皮肤相贴, 体温浸染,心脏连着心脏的姿势。
屋子里燃尽的红烛,散发的余味,是蜡液的气味。
谢扶光歪歪头,陷入思索。
蜡液,用来封住信封的蜡液。
用蜡液,将他与她粘黏成连体人。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他目光闪动,面上呈现出奇异的兴奋。
随之,这念头被他强压下去。
沈秀醒来,浑身酸软无力。昨夜,前面是她出力,后来她累了,便是他出力。他大抵有用不完的精力,折腾了一晚上,她整个人都快散架。
“醒了么?”谢扶光亲亲她。
“醒了。你何时醒的?”
“没醒多久。”他的嗓音极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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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他叫了一宿,嗓子都哑了。沈秀摸摸他的喉结,“等会儿你喝杯蜂蜜水,润润嗓子。咦?你这眼纱……”
他戴的眼纱,不是之前的眼纱,有些像……她迟疑了一下,便听他道:“是喜绸。”
昨日他与她成亲时牵着的喜绸。他剪下一截喜绸,用做眼纱戴在了眼睛上。
沈秀怔然。是,的确是喜绸他们拜堂牵的喜绸,印有龙凤图,与宅子里挂的其他喜绸不一样,她能认出来。
她凑过去,亲在眼纱上。
谢扶光掌心往下滑,“再来一次?”
他迷恋上与她毫无阻隔,负距离接触的感觉。他迷恋上被她包围,融进她的身体里的极致快乐。
若是可以,他想永远在她身体里,融进她的骨血里,与她融为一体,永不分离。
沈秀推开他,“不行,天亮了,该起了。”
他黏上来,悦耳的声线摩擦她的耳膜,“不行么?”
他微微撇唇,仿佛她不答应,他就会碎掉,就会死掉。
她实在是招架不住他这样,话先出口,“那就……一次。”
“好。”谢扶光展颜,面庞泛出耀眼的光彩来。
小桃靠在喜房门外,正打呵欠,忽而听到熟悉的,高亢的一声。她浑身一激灵。
她实在是没想到。她家主上,竟、竟如此会……叫.床。
捂住发红的面颊,她赶紧离远了些。
日上三竿。喜房那边还没动静,杨氏和沈有财也没硬把沈秀与谢扶光叫起来敬茶。
“敬什么茶,敬什么茶,”沈有财很是纵容沈秀他们,“就让他们多睡会儿,睡醒了再说。”
“嗳。”杨氏也没说什么,就随他们去。
红光笼罩的床帐内,一只汗涔涔的手伸了出来。紧接着,另一只大一些的手覆盖过来,把那只手拉回帐子里。@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被拉回帐子的沈秀吸了吸气,“好了,都快午时了,别再胡闹了。”她满身汗,这会子实在是吃不消。
谢扶光蹭着她的脖子,黏黏糊糊,“好。”
小桃准备好浴桶,退避出去。热雾蒸腾着浴间,将室内氤氲得朦胧起来。浴桶里,沈秀趴在浴桶边沿,惬意地闭目。
谢扶光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枕在她肩头,“秀秀,可以再来一次吗?”
沈秀扶额,“你且消停罢,哪来的这么多的精力。”
“我还有精力。”
“可我没了。”
“我只待在里面,不动。”
“……”
“可以么?”
“你真是……”真是不知让她说甚么好。可她又能怎么办,她总是对他心软,总是没法拒绝他。
再次与沈秀融为一体。
“嗯……”谢扶光微微仰起脖颈,犹如中了剧毒,终于吃下解药那般舒坦。
虽然不能动,他也达到了极乐之境。
他抱着她,脸埋在她颈边,低低轻哼几声。
许久过去,水波荡漾,朦胧水雾里,一丝叹息从谢扶光胸腔里逸出来。
沈秀问:“叹什么气?”
“想这样永远待在你的身体里,为何不能永远待在你身体里?”他拥紧她,目露炽热的迷恋与渴望。
“咳,永远待在我身体里,这恐怕没办法。虽然不能永远待在我身体里,但你已经在我心里,永远。”
“永远在你心里?”
“永远永远。”
他轻轻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大,沐浴的热水,都被他的笑声震开了涟漪。
水快凉了的时候,谢扶光终于不甘不愿放开沈秀。
梳头发时,沈秀问:“扶光,你剪剩下的喜绸呢?给我。”
“要做什么?”
“绑头发。”
“不是有发带?为何……”瞬间明白了她的用意,谢扶光止声,红唇翘起来。
厅堂前,沈秀拉着谢扶光敬茶,“爹,娘,我们起得太晚了。”
沈有财笑呵呵,“嗐,不晚,不晚,你们想睡到啥时候就睡到啥时候。”
杨氏瞅了瞅谢扶光的眼纱,又看了下沈秀的发带。她犹疑,这眼纱与发带,怎么像是昨日他们拜堂时牵过的喜绸。
大抵就是那绸子。
怎么把喜绸用来做眼纱和发带?
喜绸成对,用来彰显恩爱?到底是新婚夫妻,杨氏失笑。
敬过茶,杨氏要与沈秀说些体己话,谢扶光便避开。
在外屋坐了片刻,谢扶光走出屋子,停在门外的圆脸护卫前。
圆脸护卫恭谨抱拳
依誮
,“主上,您有何吩咐?”
谢扶光:“我的眼纱如何?”
圆脸护卫:“呃……好,很好。”
“这是我与秀秀拜堂时牵的喜绸。”谢扶光语气愉悦,透着不容忽视的炫耀。
圆脸护卫挠挠头。
这时,谢扶光走到另一个瘦脸护卫面前。
谢扶光:“我的眼纱如何?”
瘦脸护卫:“好看!”
谢扶光:“这是我与秀秀拜堂时牵的喜绸。
圆脸护卫看了谢扶光,又看了看瘦脸护卫,暗自啧了一声。@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家主上,恐怕炫耀的不是喜绸,炫耀的是他与沈姑娘拜堂成亲了这件事。
主上这恨不得昭告天下的样子,怕是路过的一条狗,都要被他问一句他的眼纱如何。
第 162 章
雪浓云淡日光浅, 飞花轻絮落枝头,粉香梅圃洗凝脂,瑞雪如云遮九霄。漫漫雪天, 整个燕州城都披上了雪白的衣袍。
雪晴时,沈秀站在梅树下摘梅花,准备做些梅花饼吃。
捻着梅花, 她笑盈盈对谢扶光道:“多摘些,风干了泡茶喝。”
谢扶光提着花篮, 笑着点头。他披着红色大氅,白色貂毛围着脖子, 长生玉立于雪地里, 比这满树红梅更独艳清绝。
沈秀没忍住,凝视他好半晌。
谢扶光耳朵微动,“怎么不摘花了?”
她目含促狭, 用力摇摇梅树。梅花哐哐掉,撒了谢扶光满头满身。
“起风了?”谢扶光说完, 又只觉不对, 他恍然, 无奈笑了笑。
“哈哈。”沈秀捉弄完他,凑过去亲他两口, 拍掉他身上的梅花。
脚下白雪半尺厚, 沈秀踩了踩,“我们来堆雪人,堆过雪人吗?”
“没有。”
“我教你。”
捧着雪团巴团巴成球, 沈秀手把手教谢扶光堆雪人。
谢扶光蹲下来, 深红斗篷覆盖在雪地上。沈秀从他背后握住他的手,一点一点堆积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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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扶光靠着沈秀, 低眉笑开,笑如春夜里的风,温柔似水。
堆了两个雪人,沈秀牵着谢扶光的手,放到第一个雪人上,“这个是你。”
接着又把他的手放到另一个雪人上,“这个是我。”
谢扶光抚摸雪人沈秀,他张双臂,拥住雪人。
他抱了许久也不放开。
沈秀:“一直抱着做什么,冷不冷?”
“想让你化在我怀里。”
那样的话,作为雪人的她,就能与他融为一体。
明白了谢扶光的意思,沈秀道:“别抱了,太冷,别冻凉了。”
他摇头,固执地抱着雪人。
她拉他,“抱它不如抱我。”
他还是不放手,执拗地要让雪人融化在他怀里。
沈秀扶额,“你会着凉的。”
“我穿的多,不会。”
“这雪人一时半会儿不会化。”
“我会等到它化掉。”
“那你得等到何时?”
“不管多久都等。”谢扶光执拗到极端。
沈秀想了想,“你等着,我回屋一趟。”
她提着火炉子出来,把火炉子放到雪人边上,“这样化得快。”
他抱着雪人沈秀,她就去抱雪人谢扶光。火炉威力大,没多久,两个雪人化在了他们怀里。
沈秀拍拍手,“好啦好啦,化了!咱们回屋去!”
谢扶光抚摸湿湿的胸膛,“秀秀,你化在了我身上。”
“你也化到我身上了。”她抱住他,笑道。
长廊上,杨氏与沈有财见沈抱在了一起,他们俩立刻避开了目光。大庭广众之下,秀秀与扶光总是如此毫无顾忌。
成婚已有两月,他俩日日都如此黏糊。
不过他们如此恩爱,杨氏还是很欣慰。她低低道:“走罢。”
沈有财乐呵呵地跟着杨氏离开长廊。
午睡醒来,沈秀有些想吃梅花糕。她轻手轻脚离开屋子,去了厨房。
谢扶光苏醒。他摸下了床边。床边空荡荡,沈秀不知所踪。
“秀秀?”
没人回应。
他下床,问小桃,“秀秀在何处?”
小桃摇头,“不知道去了哪儿,主上您等等,我去问问。”
沈秀刚把蒸笼打开,就听到门口传来谢扶光的声音,“秀秀?”
他脸色微白,没有丝毫血色,整个人透着浓烈的焦躁不安感。
“我在这儿!”沈秀立马跑到他面前,“你睡醒了?”
他用力抱紧她,像是要将她按进身体里,“睡醒了。”
她轻轻抚摸他的背脊,安抚他。
成亲后,谢扶光的患得患失,分离焦虑不减反增。
大抵是因为,他不信她会永远和他在一起。
她曾经抛弃过他,是以,她能理解他的患得患失与隔离焦虑。
嗳。她叹了声,“扶光,我蒸了梅花糕,已经蒸好了,尝尝?”
取出家中心酿的米酒,放在红泥小火炉温着。朴素小巧的泥炉,烧着嫣红的火,火苗顶着酒壶,烧得新酒香味甘醇醉人。
沈秀倒下两杯热酒,一杯递与谢扶光。她吃下一口梅花糕,再含一口酒,甜滋滋的酒浸润着同样甜滋滋的梅花糕,在口中发酵出曼妙的滋味。她舒服地眯起双目。
屋里酒壶咕噜咕噜作响,外头雪花纷纷扬扬而下。窝在暖热的炉子旁边,与心爱之人,一同饮酒吃糕赏雪,惬意自在,好不舒坦!
沈秀抿着酒,注意到谢扶光喝红了脸,她去捏他的颊肉。他的颊肉光滑细腻,她就像摸到了一片玉,触感极好。
他蹭蹭她的掌心,头一歪,直接枕在她膝盖上。
“秀秀。”
“什么?”
“我想待在你身体里。”
“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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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他如同黏人小狗,蹭着她的腰,黏黏糊糊地嗯了两声。
沈秀招架不住,她起身,牵着他去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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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扶光说想待在她身体里,是真的只是单纯地,待在她身体里。
并不是色.欲.性的,不可言说的某种闺房之事。只是单纯地想待在她的身体里。
他只是想要与她融为一体,永不分离。
“嗯……”躺在沈秀怀里,谢扶光满足地轻哼出声。
不知多久过去,天都快黑了的时候,谢扶光道:“秀秀,我想你。”
“想我?我不是就在这里?”
“可我还是想你。”
他对她的爱,是即使与她紧紧相拥着,却还想念她。
“扶光。”
“嗯。”
她与他十指相扣,“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永永远远。”
他反扣住她的手指,眉目蕴笑,“永永远远。”
永永远远。
第 163 章
庭院青青柳色新, 桃花灿烂日光明。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沈家花园里, 百花争春,姹紫嫣红。
沈秀摘了红花,编成花冠。红艳艳的花冠, 戴在谢扶光头上,定然好看得不得了。
她拿着花冠, 快步离开花园,想要快些把花冠送与谢扶光。
忽然, 她头一疼。针扎般的疼痛瞬间席卷而来。她捂着头, 歪倒在地面。
好半晌,针扎般地疼痛褪去,她喘着气, 怔愣在原地。
她好像……恢复了一些记忆。
稀疏的记忆碎片在脑子里盘旋,她皱着眉, 快速梳理稀稀疏疏的记忆。
许久许久, 她诧异地瞪大双目。
弋㦊
她……她是沈秀。现代人沈秀。在现代时, 因为救一个中学生,她被一棒子砸死后进了阎王殿。
喝下孟婆汤, 转世投胎, 成为东陵沈家独女。十五岁时,她得了一场风寒,记起了现代的记忆, 但没记起在阎王殿转世投胎的记忆, 是以,她误以为自己是穿越到了十五岁的原身身上。
她并不是穿越, 原身就是她,她就是原身。
怪不得原身的性子与她一模一样。
消化着记忆碎片,沈秀敲敲脑袋,希冀将所有的记忆都记起来。等待良久,脑子里没有任何反应。
她遗憾。竟只记起了一点点记忆。她只记得她是现代人,投胎转世到这里,其他的什么也没记起来。
缓神好半天,她整理好情绪,拿着花冠离开。
“扶光,扶光!”沈秀飞奔到谢扶光面前。他在打坐练功,听到她来了,立时收息。
“园子里花开了,我给你编了一个花冠,你戴上指定好看!”
他低下头,让她戴花冠。
他披散着头发,雪白的长卷发,映衬着红艳艳的花冠,衬得他的面容更加昳丽漂亮起来。
“我就说会很好看。”她亲亲他。
过了会儿,她张张嘴,欲言又止。
要不要把她记起前世的事,告诉谢扶光?
这种怪力乱神之事,恐怕还是不是要告诉别人。思定之后,她打消了心思。
夜里,沈秀抱着谢扶光,渐渐入梦。
……
“医生,我怀疑自己可能有妄想症。”沈秀迟疑道。
……
“肖红,他妈的谁让你动她的!”
灵魂飘出身体时,沈秀意识到,自己被这一棍子给砸死了。
……
她的灵魂飘啊飘,飘啊飘,飘到了阎王殿。
孟婆引着她去喝汤,她看到忘川河边开满了艳红的花。
花朵红得艳丽,红得如血,昳丽妖冶。
她问:“那是什么花?”
孟婆:“曼陀罗。”
红色曼陀罗,开在忘川河边的地狱之花,死亡与血腥之花。
一朵曼陀罗花飘落在地。沈秀将花捡起来。花落入掌中,她手一痛。
孟婆:“小姑娘,地狱之花有毒的。”
代表死亡与血腥的地狱之花,碰不得的。
沈秀忙不迭把花放回原地。她退后半步,再也不敢碰这地狱之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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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大声道:“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我是被他们掳来的良家子!他们是一群山匪!多谢恩人救我!”
谢扶光的长卷发与肩上的曼陀罗花飘带在微风里浮动着,“是吗?”
“千真万确!”沈秀脸贴地,只希望赵金金这会儿不要替她求情。
……
谢扶光俯身,肩上的曼陀罗花飘带落在沈秀身前。
飘带落在她身前,仿佛有一阵带着血腥味的花香钻进了她鼻子里,沈秀牙齿打颤,脑子一片空白。
下一瞬,一把剑抵在她下巴下面,将她的下巴抬起来。
谢扶光歪头,目光扫过她的头发,眉眼,鼻子,嘴唇,最后回到她的眼睛上。
良久,他轻笑一声,“有意思。”
……
谢扶光捏住她的手臂,抬起来,放到他鼻子底下。他闻了一下她的手臂,像是在闻一道美味佳肴。
沈秀毛骨悚然。她怎么感觉他想吃她的手臂。
下一刻,谢扶光直接张嘴咬下去。
感受到牙齿划过她手臂上的肉,她瞳孔剧烈收缩。不是错觉,他是真的要吃她手臂上的肉。
谢扶光这变态,他吃人?他居然吃人!
……
“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嫁衣?”沈秀略微茫然,“问这个做什么?”
谢扶光微凉的手指拨弄着她的头发,指尖勾勾缠缠,“因为你要嫁给我。”
……
“我喜欢你。并非想杀掉你,只是想吃掉你,想与你融为一体。”谢扶光说着,到底是没忍住,轻轻咬了一下沈秀的头发。
咬了还不过瘾,接着又十分神经质地舔了一下。
……
她……她居然有万人迷光环?
……
“想让我喜欢上你,那就对我好,尊重我,别强迫我,追求我,做让我开心的事。这样我才有可能会喜欢上你。”
……
谢扶光:“为何要杀我?”
沈秀:“因为我恨你,恨不能将你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他不问她为何恨他,大抵也是心知肚明,只道:“如何才能不恨我?”
“除非你死。”
……
“谢扶光,我永远,永远,永远都不会喜欢你!”
……
沈秀猛地醒来,从梦中抽出身来。一幕幕记忆,汇聚成一条长河,在她面前奔流而过。
几乎将她淹没的长河,剧烈震动,无数画面崩裂破碎,化为锋利的刀片,当头罩下。她只觉天旋地转,面前所有东西都带着重影,转瞬便失去意识。
……
“秀秀?秀秀?”
沈秀被唤醒时,已日上三竿。谢扶光察觉到她的动静,他柔声道:“终于醒了?”
她缓缓转过头,定定地看着他。
谢扶光:“怎么不说话?”
“秀秀?”
“睡迷糊了。”沈秀起身,“我去趟花厕。”
她快步离开屋子。远离屋子后,她脚步慢下来。若踩在荆棘路上,一路都走得不稳。身子一晃,她跌坐在地上。
冬日已过,已至春日,她却感到无比寒冷。她像困在了隆冬里,牙齿打颤,骨缝结冰。
急剧的寒冷,引起绞肠刮腹的疼,疼痛在五脏六腑肆虐。她蜷缩起身体,疼得浑身冒汗。
忍受着疼痛,咬牙从地上爬起来,她脚尖一点,飞出院落。
沈家护卫发现沈秀飞出了院子,忙跟上去,“夫人!”
“别跟着!”沈秀甩下这句话,头也不回飞远。护卫功力不及她,根本就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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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飞快往前,她漫无目的,只知道往前飞。
不知多久过去,直到她累了,飞不动了,她停下来。她蜷缩在草地上,泣不成声。
太阳渐渐高悬。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太阳往下挪,直至太阳落山,最后一丝余光消失在天际。
最后一丝晚霞也散去,天色黑下来。泪腺都哭干涸了的沈秀这才惊觉,她竟在此处哭了整整一天。
哭得太久,盐分沉淀在脸上,风一吹,皮肤要裂开般疼痛。她擦了下面颊,望向昏暗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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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凝望天空,她神色涣散,如若失去了魂魄。
“秀秀,我找了你一天,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耳边倏地传来谢扶光的声音。她回过头。
昏暗的夜色下,谢扶光长发凌乱,嘴唇发白。苍白的面孔上,布满了焦躁与担忧。
他身后跟着护卫。
他身着红衣,如一团烈火,疾步奔向她。因为看不见,不确定她的具体位置,他抬手往前摸了摸。
沈秀上前,他耳朵微动,一把抱住她。抱住她后,他重重舒气,宛若溺水的人,找到了唯一的浮木。
他的身体很冰凉,不正常的冰凉。
“身上怎的这样凉?”沈秀下意识脱口而出。问完这句话后,她痛恨自己下意识的第一反应。
“我找不到你,担心你。”他抱紧她,冰凉的身体渐渐回暖。
沈秀骤然沉默下来。她推开他,“你担心的不是我。”
“为何这么说?”
她轻触他的面庞,“好一朵血腥与死亡的地狱之花。”
她中了他的毒,毒得她神魂颠倒,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他。
谢扶光茫然,“你在说什么?秀秀,你今天很不对劲,发生什么事了?”
“我恢复了记忆。”
“恢复了记忆?”
“对。”
他呼吸急促起来。
她拍他肩膀,“我之前说过,你从前对我做过的那些事,我已经原谅你了。即便我恢复了记忆,我也不恨你了,我已经原谅你。”
“你救过我的命,还为我失去了双眼,我们从前的恩怨,已经一笔勾销,我现在恢复了记忆,也不恨你。”
谢扶光嗓音喑哑,“真的?”
“真的。”
他重新抱住她,“谢谢,谢谢。”
她抬胳膊想回抱他,最终还是放下了手。
远望昏暗的天,她的眼瞳黯淡无光,如同被抽去了灵魂,只剩一副皮囊和骷髅架子。
良久,她从胸腔里挤出声音,每一个字都如锋利的刀片,刮着她的喉咙,道:“谢扶光,我们和离罢。”
谢扶光一僵,“你说什么?”
“我们和离。”
他的脸瞬间失去血色,“你不是说不恨我?”
“我不恨你。”
“你不喜欢我了?”
“喜欢。”
“既如此,为何要和离?”
沈秀垂目,苦涩与无解的绝望几尽溺毙她,“因为你,根本就不喜欢我。”
第 164 章
“因为你, 根本就不喜欢我。”
像是听到了什么荒诞不可言的天方夜谭,谢扶光道:“我不喜欢你?为何要这样说?”
“我说的是事实。”
“是我哪里做的不好,你才会怀疑我不喜欢你?”
“不是。”她的指甲几乎要刺穿掌心。
他并不是真的喜欢她。他是因为她的万人迷光环, 才会喜欢她。若不是她有万人迷光环
依譁
,他早就在见到她的第一面,就杀了她。
原著里, 因女主多看了她这个炮灰一眼,男主嫉妒至极, 就杀了她这个炮灰。当然真实的他与原著前面部分描述的他有些不一样,这个世界真实的他, 只是因为假装嫉妒, 而杀了她这个炮灰。
若不是有万人迷光环在,她早就死了。她早就再次转世投……不对,脑子里涌现出的记忆, 阻断了她发散的思维。
忘川河畔,沈秀捧着孟婆汤, 问道:“婆婆, 我下辈子投胎会投到哪里, 我可以了解一下吗?”
“看在你生前救了人,做了善事的份上……”孟婆沉吟, 她告诉她, 她顶替了另一个姑娘,投到了东陵沈家。
“顶替?”
“她出了意外,娘胎里就夭折了, 原是不该在娘胎里就夭折的, 她本该活到十五岁。”
“是因为我要顶替她,所以她才出了意外?”
“不是, 只是意外。”孟婆哼了声,“这妮子在娘胎里就夭折了也好,反正本是个早死的命,也就只能活到十五岁。”
“只能活到十五岁?”
孟婆冷笑,“若她在娘胎里没出意外的话,的确只能活到十五岁。你可知她为何十五岁就死了。”
“因她幼时欺负过一个卷毛小乞丐。那卷毛小乞丐长大后成为了天下第一的杀手。再遇见她时她十五岁,那小乞丐直接割了她的头。”
沈秀咽嗓子,“我、我不会和她一个下场罢?”
“只要你小时候不欺负那小乞丐,又怎会与她一个下场?”
“我与她长得一样吗?”
“不一样,只有些像。”
“那我投胎到东陵沈家,以后会是什么模样?会和我现在长得一样吗?”
孟婆笑了笑,“你就是你。你原来是什么模样,投胎转世后,就是什么模样。就像你顶替的那位姑娘一样,她若没出意外,没在娘胎里夭折,降生下来,也是她原本的模样。你们虽投胎到了一户人家,但若生下来,你们两个长的是不一样的,身体也不一样,有些相像而已。”
沈秀明白了。
喝完孟婆汤,沈秀再一睁眼,就出现在了杨氏的子宫里。她已经完全没有任何记忆。只是一个还未降生的胎儿。
……
从混乱的回忆里抽出身,沈秀心中颤然。
十五岁身亡,被割头,卷毛小乞丐,天下第一的杀手。这些关键词的指向性,太过明显。
所以,谢扶光杀炮灰沈秀,并不是嫉妒,也不是假装嫉妒做戏给赵金金看,而是遇到仇人刚好报了仇?
被谢扶光杀的那位炮灰沈秀并不是她。她顶替了前面那位炮灰沈秀投胎降生此处。
她这辈子的小时候,没欺负过卷毛小乞丐。她与原著里被杀的炮灰沈秀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身体与灵魂,都不是一个人,只是长相有点像而已。
也就是说,这个世界,谢扶光小时候根本就没被一个叫沈秀的炮灰欺负过,就没发生过这回事。
这样的话,即便她没有光环出,谢扶光第一次见她时,或许也不会杀了她?
会不会杀她,她并不肯定,但他肯定不会喜欢上她。
没有万人迷光环。谢扶光绝不可能会喜欢她。
他是一个疯子,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疯批病娇。赵金金长得那么漂亮,对他那么好,都没能让他喜欢上她。
其他小说里的疯批病娇,在赵金金这样的美貌小太阳女主的攻势下,会被温暖,会被感化,会被救赎,可谢扶光无动于衷。
赵金金那么漂亮,性格也好,对他也好,他都没喜欢上,他又怎会喜欢普普通通的她,怎会对她一见钟情?
对普通人一见钟情,这种情况很稀少。
出众的人,对普通人一见钟情,这种情况很罕见。
而一个又出众,又疯又病娇的人,对普通人一见钟情,可以算得上是奇迹。
更何况这个又出众,又疯又病娇的人,他连女主都不爱。连女主都不爱,他对普通人一见钟情,那或许是奇迹也做不到的事。
一个疯批病娇,一个精神不稳定的,连女主都不爱的疯子,怎么会爱人?
没有万人迷光环,谢扶光绝不可能喜欢她。
沈秀表面越平静,内心的绝望与痛苦越汹涌。她苦笑,“你没有哪里做得不好,你哪里都做得好,你只是……不喜欢我。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何会喜欢我。”
谢扶光:“我说过,我对你一见钟情。”
“你为什么会对我一见钟情?我……我很普通,我就是个普通人,你怎么会一眼见我,就喜欢上我?”
“因为你很普通,所以就不会被人一见钟情?难道普通人就不值得被喜欢,不值得被一见钟情?任何人都有被一见钟情的资格。你不该要有这样的成见。”
“普通人被人一见钟情的可能性很低。”
“你的偏见很深。”
“这不是偏见,更偏好喜欢美好的人或物,这是人类刻在基因里的基因遗传。”
“基因遗传?那是什么?我不太明白你说的话。普通人被人一见钟情的可能性很低,但并不是没有可能,不是么?”
“但对你来说,不可能。”沈秀始终秉持悲观消极的态度。
“你对我有很大的偏见。”
“只是符合常理的推断。”
“喜欢一个人,并没有什么常理可言。”
“可是……”沈秀不禁哽咽,“你是不可能会喜欢上任何人的。”
“我喜欢你。”
“你连女主……你连赵金金都不喜欢,又怎会喜欢我?”
“我为何要喜欢她?”
“她对你那么好,她————”
谢扶光截断她的话,“你为何会觉得,她对我好,我就会喜欢上她?难道任何一个人对我好,我都会喜欢上她?”
沈秀语滞。那些疯批病娇小说影视剧里,女主对男主好,温暖他,感化他,救赎他,然后男主就会喜欢上女主。
其实她有时候也会觉得那些小说影视剧里的男主作为一个病娇,似乎太好攻略了些。
只要对他好就行,那么,换一个人对他好,与女主一样对他好,他岂不是会爱上别人?女主岂不是和别人没什么区别?
谢扶光,比其他疯批病娇更顽固,更冷情,更没有心,对他好,温暖他,是不会让他有半分动容的。
所以,这样一个他,怎么让她相信他是真的喜欢她?
“秀秀,”谢扶光道,“如果对一个人好,对方就会喜欢上她的话,这种需要对别人付出,才能得到的喜欢,我不会有这种喜欢。于我而言,喜欢就是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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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喜欢,你什么都不用做,什么也不用付出,一见你我就喜欢你,这就是我的喜欢。”
沈秀怔然。他说的话,让她想起她出曾在某本书上看到过的话。
一见就喜欢,这是生理性喜欢,是先天性好感,是宿命的,是致命的喜欢。
如果对方不是一见就喜欢你,是后来才喜欢你,这样的喜欢,不是生理性喜欢,不是先天性好感,不是宿命的,致命的喜欢。这样的喜欢,是有条件的喜欢。
有些人的荷尔蒙,就是专门为某些人产生的,所以才会有一见就喜欢这种先天性,宿命性,致命性的喜欢。
她的荷尔蒙,是否是专门为谢扶光产生的?这听起来有些超现实主义。
他真的喜欢她?
如果她长得漂亮,她或许会有一点信。如果他不是一见钟情,是在与她相处后,了解她后喜欢她,她也会有点信。
但偏偏,她容貌普通,他还一见钟情。这种情况已经很不可思议。尤其对他这种连女主都不爱的疯子来说,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
在这种事情上,沈秀素来都是悲观消极主义者。
若她不是有一个超现实主义的万人迷光环,他会喜欢她?@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我不信你会喜欢我。”
“要如何你才能信?”@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除非,她的万人迷光环消失,若那时他还喜欢她,她或许就会消除“偏见”,选择相信他。
可是她的万人迷光环,要如何消失?她连万人迷光环怎么来的都不知道,又怎会知道如何让它消失。
绝望的同时,沈秀甚至可怜起谢扶光来。他幼时被父亲虐待,被父母抛弃,长大后,又在万人迷光环的影响下,被迫喜欢上她,他何其可怜。
他可怜,难道她就不可怜?她喜欢上了一个根本就不喜欢她的人。
在桃花源时,失忆的她,一开始,是不信他对她一见钟情的。他说她是偏见。她当时或许应该坚守她的“偏见”。
现在落到如此境地,大抵是她抛弃“偏见”之后,受到的惩罚,得到的报应。
她不明白。她是否是做了什么天大的坏事,犯了天大的罪,以至于,老天这样戏弄她,折磨她。她上辈子,明明做了好事,她甚至是因为做好事救人而死的。
她眼眶发疼,可她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
混乱的大脑被痛苦麻痹,她现在唯一想做的便是离开他。
她不想再面对他,一看到他,她就会痛得无法呼吸,痛不欲生,“你走,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谢扶光沉默半晌,“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相信我?要我以死明志么?”
沈秀神经一绷,“你……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信你,你不用这样,就算……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信的。”她只能这样说,以免他真的以死明志。
她痛得四肢百骸都在颤抖,“你走罢,走得远远的,远远的,走罢。”
谢扶光:“是因为我曾经骗过你,伤害过你,所以你无论如何都不会信我?”
“不是。”
“秀秀,”他道,“我喜欢你,相信我。”
沈秀摇摇头,不再想过多纠缠,越是面对着他,她越是痛苦。
她的心脏,她的大脑,她的身体,她的身体保护机制,对她发出紧迫的,唯一的指令:离开他,不要再见他。
必须速战速决,于是她一狠心,跪下来。她抱住他的双腿,“我求你,求你走罢,离开我,求你。”
她的每一个字都如有重量,似一柄利剑,刺穿了谢扶光的五脏六腑。他面容苍白失血,“你跪下求我?”
“我求你,我求你。”沈秀以为她再也哭不出眼泪,可是泪腺里突然涌出无法停止的液体,完全模糊了她的视线。
“你居然跪下求我?”
他怎会舍得让她下跪求他。他嘴唇颤抖,“起来,”
“你不答应我,我就不起来。”
“我真的,”眼泪从谢扶光的眼纱间滚落下来,“我真的喜欢你,秀秀。”
见他垂泪,沈秀用力咬嘴唇,牙齿将唇瓣咬得出血,“我求你,离开我,走得远远的,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风吹动他的长发,他低喃:“梦醒了。”
轻轻的声音,如同他颊边的泪,消逝在风里。
谢扶光时常怀疑,与沈秀重新在一起,与她成亲,只是一场美梦。现在看来,的确是一场美梦。
只不过,梦该醒了。
他神色苍凉,“你明明就知道,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会答应你。”
“我答应你。”他将她扶起来。@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沈秀捂住抽疼的心脏,用力从胸腔里挤出声音,“我希望你真的离开我,而不是像之前那样,伪装成另一个人,在我身边保护我。我不需要你的保护,我……”
她抖着指尖,“我宁愿死,宁愿被别人杀死,也不需要你的保护。若你要保护我,我宁愿现在就死。”
谢扶光笑了起来,纵声长笑。
笑着笑着,一口血吐了出来。
他边笑,边呕血,鲜血浸透衣袍,惨烈骇人。
红唇沾着血,雪发飞扬中,他道:“好,好。”
“秀秀,我喜欢……”他突然顿下来。
末了,他道:“我爱你,所以,我答应你的所有要求。”
话音落地,他转身,一步步走远。
“等一下。”沈秀喊住他。
他迅速转过来。
她道:“你……好好活着。”
他身形顿了下,“嗯。”
他的身影远去,凉风吹动他深红的衣袍,似要将他吹散架。他宛若被风雨摧残凋零的花,一片一片随风逝去。鲜艳炽烈的深红,逐渐消失在视野。
沈秀世界里的色彩,仿佛被这抹鲜艳炽烈的红色全部带走,世界失去所有色彩,变得灰暗下来。
她跪坐于地,弯下腰,指尖触摸地上温热的鲜血,痛哭出声。
第 165 章
“他为了你连命都不要, 连眼睛都没了,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你,秀秀你, 你,你糊涂啊!”
“娘,你什么都不知道。”沈秀的心里似如熬着一副中药, 浓烈的口苦味在全身蔓延。所有眼泪都在往心里倒灌,试图稀释难捱的苦。
“我不知道什么?我只知道, 人家为了你连命都不要,丢了一双眼睛半点都不怨你, 这都不是喜欢的话, 那这天底下,便没有什么可以说得上是喜欢的了!”
“娘,你出去, 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你……”杨氏唉声叹气,“你……唉!”
杨氏离去后, 沈秀蜷缩起背脊, 神色涣散地凝视某个虚空的地方。
夜色渐深。沈秀保持着同一个姿势, 睁着眼睛直到天亮。晨间,杨氏把早食端进屋, “快吃些罢。”
沈秀没吭声。杨氏:“昨日你跑出去, 一日未进食,到现在还不饿?”
沈秀依旧不吱声。
“多少吃点罢。”杨氏推推沈秀,心里头跟着沈秀一起难受。
午时, 沈秀仍旧没吃东西。杨氏哭着劝她, 余光触及衣架上挂着的红衣,她哀哀抹泪。
谢扶光什么也没拿走, 就一人直接走了。
他留下的东西,得给他收拾了还给他。这般想着,她对沈秀道:“秀秀,扶光留下的东西,我给他收拾了让人送过去。”
沈秀如木偶一般,始终不动,也不出声。杨氏又掉下泪来。她喊了小桃,一起收拾东西。
收捡着梳妆台上的东西,杨氏打开了一个梳妆盒。这盒子还乃是她娘传下来的。她摸到盒子的暗夹层。打开夹层,一块玉坠子露了出来。
这是她娘的玉坠。她娘在她十五岁及笄之时,将玉坠交给她。而她在秀秀十五岁及笄之时,也将玉坠交给了秀秀。
秀秀及笄,刚戴上玉坠没几天,就染上了风寒。秀秀咳出的血滴落到脖子上的玉坠上,杨氏怕玉坠沾血,不吉利,便将玉坠取下来。好生清洗干净后,放进了梳妆盒里。
秀秀发烧发得迷迷糊糊,知道她把玉坠取了下来,只说以后玉坠子不戴着了,把玉坠放进暗夹层里,好生放着,免得她病好以后又沾染了脏污东西,或是磕着碰着。
杨氏想着也是,便把玉坠放置进梳妆盒子的暗夹层。
摩挲着冰凉的玉坠,杨氏看了看床上的沈秀。
完全没有活人气的沈秀,让杨氏泣不成声。她走过去,“秀秀,你把玉重新戴着。”
忆樺
她希望秀秀的姥姥有在天之灵,能好好保佑秀秀,让秀秀以后都好好儿的,别再出什么事。
“秀秀,起来,把玉戴上。”
沈秀不动。杨氏便直接把玉坠子往沈秀脖子里。
玉坠贴在脖子上,冰凉的触感让沈秀微微回魂。她低头,目光触及玉坠的那一刻,她诧异,“这玉……”
这玉坠,居然和她在现代时拥有的玉坠一模一样。
她在现代,也就是她上辈子的时候,十八岁成人礼时,她妈妈将一个玉坠子交给了她。那玉坠子,是她姥姥的。
怎么这辈子,她也有一个同样的玉坠。
一些记忆碎片骤然闪现出来。
这辈子,她及笄之后,杨氏将这玉坠子交与她。她戴上玉坠子没几日,就感染了风寒。还不小心将咳出来的血染到了玉坠子上,尔后杨氏就把玉坠子放到了梳妆盒的暗夹层里。
说来巧合得很,她上辈子,为救人而死的前一段时日,也不小心把血染在了玉坠子上。
那时她在削水果,指腹刺破出了点血,她没发现,去摸玉坠的时候,玉坠染了血,她才发现自己的手受了伤。
真真倒是巧合得很。她这样想着,忽然像是捕捉到了什么关键点,脑子里光芒一闪,瞳孔剧烈收缩。
上辈子,好像是她把血染在了玉坠上之后,就有了万人迷光环。
这辈子,好像也是她把血染在了玉坠上之后,就有了万人迷光环。
此时此刻,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从前看过的各种各样小说影视剧的情节。
主角不小心将自己的血染在玉器上,玉器滴血认主,玉器里面或是有空间,或是有灵泉,或是有系统,然后主角就靠着玉器里的金手指,走上人生巅峰。
她这玉坠,会不会是个有万人迷光环的金手指。玉坠染了她的血,认了她的主,她就有了万人迷光环?
她的万人迷光环,是不是这块玉坠带来的?
极大可能!
沈秀心跳加速,整个人迅速面红耳赤,像是被一盆红墨水浇了个透顶。思绪迅速运转,她握紧玉坠。
“娘,你们先出去一下。”
待杨氏她们离开,沈秀把玉坠放到枕头上,她双手合十,“请你……请您把我身上的万人迷光环收回去,求求您。”
她重重磕了三下头。
她盯紧玉坠,期盼玉坠能出现什么反应。然而玉坠什么反应也没有。
忖了忖,她跑出屋子,飞速来到沈有财面前。她二话不说,一巴掌打到沈有财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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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沈有财脸颊上迅速出现五个鲜红的手指印。
沈有财错愕,“秀……秀啊,你打我做甚么?”
“我就想打你。”
沈有财没生半点气,反而好声好气道:“你打我也行,你别把手打疼了就好。”
万人迷光环兴许没消失。沈秀很失望。若万人迷消失了,沈有财被她打了肯定会生气。
她疾步回屋。想来,求这玉坠没有用。她注视玉坠,面色沉沉。
把这玉坠摔碎了,万人迷光环会不会消失?玉坠毁了,没了玉坠,万人迷光环或许会消失?
她毫不犹豫,高高举起玉坠,砸到地上。
啪!
玉坠粉碎。
再次来到沈有财面前,沈秀再一次打了沈有财一巴掌。
沈有财瞠目结舌。他看沈秀的眼神,不似从前那般柔和,“你!你个死丫头,你翻了天了!你敢打你老爹!”
沈秀神情微闪,“你骂我?”
“我骂你怎的了?还骂不得你了?”沈有财粗声粗气。
像是想到了什么,他露出疑惑不解,以及不可置信的表情,“这些年我真是魔怔了,竟把你惯得如此大逆不道,你这个不孝女,竟还打起你老子来了!”
沈秀胸膛快速起伏,转身就跑。
“你给我站住,你个不孝女!”沈有财在后面咆哮。
在有了万人迷光环之后,沈有财一直对自己很宠溺,这些年来一句重话也舍不得对她说。就算她无缘无故打他,他也不会生气,像方才她第一次打他时,他不仅没发火,反而还担心她手打疼了。
可她第二次打他耳光时,他却破口大骂。态度与第一次打他时前截然不同。他像是变回了从前她还没万人迷光环时的样子。
他的态度变化如此之大,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她的万人迷光环……消失了。
玉坠摔碎,万人迷光环消失。所以万人迷光环真是玉坠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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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只一个沈有财,沈秀还不敢完全断定万人迷消失与否。她飞快往外跑。
跑了一段路,又倒回去。她找到杨氏。告诉杨氏,沈有财方才骂了她。他又恢复从前嫌弃她讨厌她的本性了。
杨氏一惊,“当真?”
“当真!我方才打了他,我怕他会迁怒于你。娘,我从前与你提过很多次和离的事,我还是希望你与他能和离。他现在恢复了本性,我不想再与他待在一起了。”
杨氏怔然,沈有财又恢复本性了?
从前的他,日日都会辱骂她和秀秀。那时,秀秀总和沈有财吵架,总让他们和离。而她,只是一味忍让。
她那时忍让,一是因为她到底对沈有财还是有些感情。二是因为,若真和离了,家里没个男人撑事,她与秀秀两个弱女子,怕是容易被欺负,日子会不好过。这也是她不愿和离的最主要的缘故。
“娘,莫非你还想过从前那样的日子?每日都被他骂,我可受不了了。我们现在有钱,我也有功夫在身,我们娘俩离开他,能过好日子的。”
杨氏踟蹰起来。她不愿再过从前那样的日子,不愿秀秀再被沈有财辱骂出气。@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秀秀有钱,他们家能发财,也都多亏了秀秀。这宅子,还有家里那些铺子,都是秀秀的钱买的。秀秀还武功高强,她与她一起离开沈有财,大抵不会受欺负,也会过上好日子。
若沈有财没恢复本性,她还是想与他一直过下去的,毕竟都多少年的老夫老妻了。但若他恢复了本性……
“秀秀,他当真恢复本性了?”
“对。”沈秀刚说完,就听到外面沈有财的嚷嚷声。
“好你个杨氏!你瞧瞧你生的好女儿,这不孝女,竟打起他老子来了!”沈有财风风火火冲进室内,见沈秀在这里,他横眉倒竖,“你个不孝女,赔钱货!真是反了天了你了!”
“赔钱货”这熟悉的三个字,刺痛了杨氏的神经。她捂嘴,沈有财他,他真的又恢复了从前的本性!
“杨氏,你生的好女儿,我真是造了孽,娶了你这个不会下蛋的母鸡,还生了个这么不孝的女儿!”
他将将说完,整个人就被一阵罡风打在了地上。
沈秀:“你再说一句试试。”
之前被沈秀打了耳光之后,就一直失去理智的沈有财,此刻更是气疯了,“你个天杀的,你这是要打死你老子啊!”
杨氏忙不迭拉住沈秀,“秀秀,住手!”
“娘,你听到他方才怎么骂我和你的了罢。你还想过以前那样的日子吗?”
杨氏看向沈有财。沈有财怒瞪她。从前的怨恨与痛苦一瞬间席卷重来,她心中一定,咬牙道:“和离,我要和离。”
沈有财:“什么?你要和离?你————”
沈秀直接点住他的哑穴,“小桃,取纸笔印泥来。”
取来纸笔印泥,沈秀嗖嗖写完和离书,“娘,来按手印。”
杨氏深深喘了口气,抹了印泥,按上手印。沈秀把沈有财的手拉过来,强行给他按了手印。
“从今往后,我们再无半分瓜葛,以后你若是再敢来烦扰我们,别怪我不客气!”沈秀一拳砸碎旁边的桌子。
目视着粉碎的
忆樺
桌子,沈有财被震得颤了颤,失去的理智回归些许。他整张脸都被惊恐与害怕所占据,脸皮子都快裂开。
沈秀没有耽搁时间,直接让护卫把沈有财扔出沈宅,火速解决掉他这个问题。
杨氏静坐在椅子上,呆滞无言,似如迷失方向的鸟。她和离了,就这么与沈有财和离了。
她的心绪一时有些缓冲不过来。心里发空,四肢的力量也被抽走了一般,整个人变得轻飘飘起来。
忽而,她的手被沈秀一把握住。沉甸甸的力量,将她从飘忽的状态里拉了下来。她全身突然灌满力量,“秀秀,以后咱娘俩好好过。”
“嗯。”
沈秀宽慰了杨氏几句,说自己还有事要办,得出去一趟。杨氏也想一个人静静,便点头。沈秀吩咐所有护卫保护好杨氏,吩咐完,飞快奔出沈家。
“糖葫芦!好吃的糖葫芦!糖葫芦酸又甜,谁吃谁赚大钱!”街道上,卖糖葫芦的小贩扯着嗓子叫卖吆喝着。
沈秀来到小贩前,“能送我一串吗?”
小贩:“姑娘,你看你穿得人模人样的,也不像差钱的样子,咋还想吃白食哩?”
“与你开个顽笑,抱歉。”她取出钱,买了一串糖葫芦。
再次做了几次“实验”后,沈秀确定以及肯定,她的万人迷光环,已经消失。
她沉默地垂着头。
若是她一早就想起这玉坠,她便不用受那么多罪。
若没有这个光环,别人不会被迫喜欢上她,卫风不会因她而死,谢扶光,魏朝清他们不会被她伤害……
这个万人迷光环,带给她苦难,也带给了别人苦难,它并不是什么幸运光环金手指,而是一个厄运光环。
如果她早些发现玉坠该多好。
可当初她感染了风寒,发了高烧,觉醒现代记忆时,一些古代记忆被封存,她完全不知道她这辈子还有一个与她上辈子一模一样的玉坠。
如果……世间没有如果,一切都已经发生,已经不可改变。
抑制不住的苦痛搅动着她的每一根肋骨,她蹲下来。倏地想到了什么,她迅速起身。
“扶光……”
她要去见谢扶光,她要知道他现在还是否爱她。
第 166 章
在沈秀摔碎玉坠的那一刻。
叶府。
叶云川坐在叶家高墙上, 望着前方。凉风吹着他的额发,将他纤白无尘的衣袍吹得猎猎作响。他远望前方的路。那条路,是沈秀从前来他家习武时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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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 某种情绪瞬间从身体里抽空,他疑惑地低了低头。
良久,他从高墙上飞下来。
……
楼兰王宫。
灿烂的日光从花窗外泼进寝殿内, 绚丽的光芒映在精美的琉璃雕花,壁画, 木雕、彩绘,玻璃以及地毯上, 整个室内流光溢彩, 辉光明灿。
月楼迦靠坐于覆盖着华美绸缎的王座上,繁复华丽的的织金蓝月长袍堆积在地面。他微垂眉目,冰莹如雪的眼睛, 注视着手里的锦帕。
帕子上绣着红艳欲滴的石榴花。指尖轻触石榴花,月楼迦神色落寞。
倏然, 他捂住心脏。
须臾后, 眉宇间的落寞尽数褪去, 他捏着锦帕,目光冰冷如雪。
他将锦帕丢在烛火上。火苗迅速将锦帕燃烧成灰烬。
他看也没再看一眼锦帕。
……
醉仙楼。
魏朝清在锅灶边上练习厨艺。他身着绿衣, 身如青松修竹, 站得直挺。锅里的油滋啦作响,他轻轻浇着滚油,复炸鱼笋夹子。
翻动鱼笋夹子时, 他拿锅铲的手猝地一抖。放下锅铲, 他按了自己的心口。站在原地半晌,他转身离开厨房。
回到雅间, 魏朝清看向墙上挂着的画像。他步至画像前,食指轻触画像,清润如水的眉眼微蹙。
一丝叹息从他喉间逸出来。
就在方才的那一瞬间,他意识到,他已不再喜欢沈秀。
大抵是在无望的情况下,这么多年过去,他对她的感情,随着时光的流逝,终究是消耗殆尽了。
……
魏府。
魏长生心不在焉翻着书页。翻着翻着,他面前浮现出沈秀的面容来。他嘴一抿,眸里流溢出水光。
他趴在桌面,低低啜泣。泪水将整个书页浸湿时,他面上的悲伤倏然卡顿。
他疑惑地擦擦泪。奇怪,他怎么好像,突然就一点也不想沈秀了。明明前一刻,他还想念她,想她想得忍不住哭。
他喉咙动了动,俊秀的脸上写满了困顿不解。@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
赫兰王宫。
大祭司突然睁开双目,他若有所感。下意识走到篝火前。清淡的烟雾里,他口中念念有词,把龟甲扔进篝火之中。过了片刻,从篝火里取出龟甲。
端详龟甲许久,他向天跪拜,“神兮灵兮,佑我赫兰。”
跪拜完毕,他疾步离开。
校场,赫兰王手持长弓,身体微向前倾,弓弦拉满。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箭飞如刺,直取目标。
将赫兰王出神入化的箭术收入眼底,大祭司拍手,“陛下好箭术!”
赫兰王转身,斜飞的剑眉扬了下。
大祭司:“陛下,臣有事禀报。”
“说。”
“臣方才占卜了一卦,天象明示,汉女沈秀不再是陛下扫平秀国的阻碍,此女已不足为惧。”
“已不足为惧?”赫兰峥眯眼,漆黑的眼眸锐利如鹰隼。
“是,陛下。”
那么,他便不用再亲自去杀她。赫兰峥拉弓,箭羽飞出去。
“嗖!”
箭羽正中靶子中心。
……
在沈秀到处寻找谢扶光的时候,周阿婆捣着药,回头瞧了瞧床上的谢扶光。
昨夜谢扶光离开沈秀后,呕血昏迷了过去,直到现在还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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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主上,有着坚韧的内核,强大自信无畏,什么都不能摧毁他。
但太执着于沈秀,执着到精神越来越不正常,执着到越来越脆弱。
如今的他,整个人宛如破碎了的花,碎成一瓣一瓣,已经完全粘合不起来。
她正这般想着,忽见谢扶光的手指动了动。
“主上,您醒了!”
“主上,您感觉如何?可有哪里不舒坦?”
谢扶光动了动苍白的嘴唇,自言自语,“没死么……”
“只是昏迷过去了而已。不会死的,我不会让您死的。”
主上救过她的命,她誓死效忠他。她会倾尽她的一生,用她的医术,保他的命。
谢扶光缓缓按住心口,空洞的眼瞳泛着灰,肌肤透着虚弱的,病态的苍白。
薄淡的光影,笼罩在他苍白阴郁的面庞上,似要将他融化成虚无的光影。
周阿婆看着就心疼,主上这是做了什么孽,要如此被沈秀这般折腾!她也不知沈秀到底是怎么回事,都成亲了,还不到三个月,忽然又抛弃了主上。
谢扶光:“退下。”
“主上,先让我先给您把把脉。”
“不必。”
“主上……”
“我说退下。”
周阿婆无奈,只得退出房间。
谢扶光指尖渐渐用力,抓紧心口。紧咬着的嘴唇渗出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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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上剧烈的疼痛,如同一把火,焚烧他的骨血,焚烧他的灵魂。
极度的痛,让他背脊拱起,额上青筋条根暴跳,血管要爆裂般喷张。
心脏上的疼痛,焚烧尽他脸上的血色,汗珠一滴滴往下落,他用力抓着心口。
他试图将心脏上的疼痛抓出来,将痛苦扼杀在自己的手里。然而只是徒劳。
匕首飞出衣袖,他刺向自己的身体,希冀以此来转移心脏上的疼痛。
即将碰到衣衫时,他停下动作。留下伤疤,沈秀会不喜欢。
随之他自嘲一笑。她已经不要他了。也不再需要他的保护。她宁愿死,也不让他保护她。留下伤疤,她也看不到了。
他无力笑了笑,匕首噗嗤刺进身体里。
血液沿着匕首涌出来。伤口瞬间爆发出剧烈的痛。
然而这痛,却转移不了心脏上的痛,覆盖不了心脏上的痛。
“没用。”他又刺了自己一刀。
仍然没用。
他掌心运力,打了自己几掌。依旧没用。
吐着血,他躺在血泊里,心脏上的疼痛越来越剧烈,精致昳丽的面容越来越扭曲。
伤口不断冒血,温热的血凝成一朵朵鲜艳妖冶的血花,泪珠滚落,血与泪在他颊边交织,他痛苦地喘息,“秀秀,我疼,我的心好疼。”
没有人会回应他。
他在极烈的痛里,摸到滑落在床上的匕首。
他不愿再这样痛。
沈秀不要他。宁愿死也不要他保护她。他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
他举高匕首,狠狠刺向心脏。
第 167 章
沈秀找到谢扶光时, 已是三日后。周阿婆:“你来做什么?”
“我要见谢扶光。”
“你见他做什么?”
“我想问他一件事。”
“沈姑娘,不管你要对他说什么,但请你莫要再伤害他了。”
沈秀颔首, “他在哪儿,请带我去见他。”
“他……”周阿婆道,“他现在还昏迷着, 未醒过来。”
“他怎么了?!”
周阿婆神情沉凝,长长吐出一口郁气。她说, 三日前,谢扶光自戕了。她端着药进屋时, 正好看见谢扶光将匕首插进自己的心脏里。
“自戕……”沈秀全身都麻木, 眼里嘴里舌底都在震颤。
“幸好我救得及时,把他救过来了,只是他如今还未醒过来。”
谢扶光心脏受伤, 身上还有其他伤,又受了内伤, 伤得极其严重, 若不是她极力挽救, 恐怕谢扶光此刻早已去了阎王殿见阎王爷。
“他在哪里,带我去见他!”沈秀一把抓住周阿婆。
床上, 谢扶光一动不动地躺着。他双目紧闭, 眼圈发紫,皮肤白得几近透明,血管清晰可见, 嘴唇没有一丝血色。
气息几不可查, 看上去已经死了一般。
沈秀探他鼻息。微弱的气息扫拂她的指尖,确定他还活着, 她如释重负。她想碰触他,却又怕一碰他,全身是伤的他就会碎掉。
克制着颤抖的指尖,她哑声道:“他现在情况如何,何时会醒。”
“好歹是活过来了,至于何时会醒……”周阿婆摇头,“短时间内醒不了。”
沈秀坐在床边,撕心裂肺的疼痛逼出她的眼泪。哭到双目红肿时,她突然问:“他为何会自戕?”
“姑娘这不是明知故问。”周阿婆心里对沈秀有气,语气冷硬了许多,“若不是你这样伤害主上,主上何至于自戕。”
“阿婆,三日前,他是何时自戕的,具体是什么时辰?”
周阿婆不知她问这做甚么,但还是回了她,“傍晚。”
傍晚。那时她的万人迷光环已经消失。在她的万人迷光环已经消失后,他还自杀,是否证明,他是真的爱她,而并不是因为万人迷光环的影响。
见沈秀不停流泪,又看了看昏迷不醒的谢扶光,周阿婆暗自嗟叹。
她的主上,居然为了沈秀自杀。他明明是一个无心无情,残忍嗜血的人。
然而他一旦爱上一个人,就会付出最纯粹赤诚,最热烈极致的爱。
这样血淋淋的,极端痴狂的,至死方休的炽热感情,无法不让人动容。
世间男女,皆薄情,谢扶光这样如此痴情之人,属实是罕见至极。她不禁感慨。
沈秀擦了下泪,“扶光,醒过来,快醒过来。”
“暂时醒不过来的。”周阿婆话音将将落下,她就见谢扶光的眼皮动了一下。
“主上!”
“主上,您快醒醒!”她迅速靠近。
沈秀给她让位置,好让她诊治谢扶光。
“主上,主上?”周阿婆轻唤。
然而谢扶光没了动静。周阿婆捏住谢扶光的脉搏,诊断一番后,她摇摇头。
沈秀急问:“他怎么样?”
周阿婆愁容满面,“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扶光,快醒过来,”沈秀含泪哽咽,“求你快醒过来。”
谢扶光眼皮又动了一下。
“扶光!”沈秀扬声,“扶光,快醒醒,快醒醒!”
他眼皮连续颤动,像是在挣扎着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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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光……”她不停唤他。
他的眼皮颤动得更加剧烈。下一瞬,长睫缓掀,他醒了过来。
“扶光,你醒了!”沈秀嗓音劈叉破了音。
谢扶光苍白的嘴唇缓慢开启,“秀……”
“是我,是我!”
边上,目睹一切的周阿婆有些失语。她算是弄清楚了。方才沈秀唤他,他眼皮就动了下。换成她唤他,他就动也不动了。
这会子沈秀继续唤他,他就挣扎着醒了过来。她治了他三日都没醒过来,沈秀一来,一唤他,他就醒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主上啊,当真是爱沈秀爱到了极点。
谢扶光虚弱地从胸腔里挤出两个字,“秀秀?”
沈秀:“是我,我在。”
他抬手去碰她,却因没力气,抬不起来。沈秀握住他的手,“我在这里。”
他虚弱得像是随时就会失去呼吸,声音断断续续,“是梦么……我看不见你……为何在梦里,你都不愿让我……再亲眼看看你。”
“不是梦,我真的在这里,我来找你了。”
“你……”他没说完便闭了眼。
“扶光!”
周阿婆赶紧上前查看情况。半晌,她舒气,“没事,莫担心。”
方才谢扶光是拼命醒过来的,身体太虚弱,承受不住,才再次昏迷。
沈秀放下心来。她缓了缓神,静静凝视他,渐渐地,眸子里又蓄积起泪水。
她什么也不需要再问。答案已经很明显。谢扶光还爱她。在她的万人迷光环消失之后,仍然爱她。
他是真的爱她。纵然她不漂亮,不优秀,没有任何魅力,普通平凡至极。
他以自己为实例,告诉她,优秀出众的人,的确会对普通人一见钟情。刻在基因里的基因遗传也并不一定绝对正确。无论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被任何人一见钟情的资格。
他以自己为实例,告诉她,无心无情,精神有问题的疯批病娇,连女主都不爱的疯子,也会有真心,也会有真情,也会爱人。任何一个人,都有爱别人的资格。
是她的偏见太深太顽固。
符合常理的理性,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也是一种偏见。
自责与愧疚,让她深深埋下了头。
紧接着,堆积在心头的阴霾云开雾散,世界骤然晴朗明亮起来。
注意到沈秀突然笑起来,周阿婆面色一变。
主上都这样了,沈秀怎的还能笑出来!她满含愠怒,“沈姑娘,你还能笑得出来!”
沈秀收起笑,咳了一声。
周阿婆有许多话想说,最终只化为一句,“沈姑娘,对主上好一点,他很爱你。”
对他好一点,他很爱你。
这句话刺痛了沈秀。她从来就对他不好。无论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
“我会的。”
三日后,谢扶光苏醒。确定不是梦境之后,谢扶光气若游丝道:“你来做什么。”
沈
弋㦊
秀不答反问:“我不是让你好好活着?”
“疼,太疼,忍受不了。”他道,“对不起。”
“要说对不起的是我。”她道,“扶光,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对我的真心。”
他静默几息,“你相信我爱你?”
“相信。”
“还会再怀疑吗?”
“不会,再也不会。是我错了,对不起,原谅我。”
“我原谅你。”他甚至片刻也未曾犹豫。就这么轻易原谅了她。
他这样轻易原谅她,她却并不是很高兴。她感到难过。她说:“你哪怕骂我一句也好。”
“我怎会舍得骂你。”
她轻轻抚摸他白到透明的脸。
他这人,病到极致,别人对他好,他不会感动,不会被温暖,不会被救赎,无法被攻略。
他不像其他小说里的疯批病娇,女主对他好,治愈他,拯救他,女主就会成为他生命里的一束光。
他似乎不需要被救赎,不需要什么光。
因为她没有对他好,没有温暖过他,没有救赎过他,没有做他的光,可他依旧爱她。
就像他说的,他对她的爱,是她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付出,他也会爱她。
她不仅什么也没为他做过,还伤他至深,然他依旧爱她。
有这样一个人,始终这样无条件地爱她。
她道:“谢谢你。”
他声线喑哑,“你还会……抛弃我吗?”
“不会,再也不会。”
他想起身抱她,但虚弱的躯壳,使不出任何力气。
“秀秀,抱我。”
“不行,你身上有伤。”她怕抱他会碰到他的伤口。
“抱我。”他平躺着,漆黑的眼睛潮湿起来。
他目含泪光,脆弱又可怜,她哪里招架得住,“那、那我小心着些。”她伏下去,轻轻抱住他。
他艰难地抬起胳膊,顺着她背脊滑到她腰上,然后用尽全力一箍。
“你轻点!小心伤口!”
“没事。”他一点一点收紧手臂,要将她按进他的身体里,与她融为一体,让她再也无法离开他。
因为窒息而用力的拥抱,一一滴滴血从他的伤口渗出来。
浓郁的血腥味弥漫至鼻尖,沈秀推他,“你流血了!快放开!”
他不松开,死死抱着她。
不得已之下,她运用内力,强行与谢扶光分开。
他一与她分开,便焦躁痛苦起来,“秀秀,秀秀,别离开我。”
焦躁痛苦,让他苍白美丽的脸变得扭曲起来,如一朵扭曲破碎的花。
沈秀安抚他,“我不离开你,别担心。”
“不会离开?”他的手缠紧她的手指。
“嗯!”
再一次得到她的承诺,谢扶光笑起来。
血一滴滴落下,他完全感受不到伤口的疼痛,笑容越来越深,笑里透着兴奋到癫狂的愉悦。
淋漓的鲜血里,沈秀想起他为她自杀,险些死掉的事。
他是血腥与死亡的地狱之花,爱上别人时,也是血腥与死亡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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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再一次承诺,“扶光,我不会再离开你,否则,我就不得好死,不得善终!”
“别发这样的誓,我信你。”他把她发过誓的手,放到他唇边,“呸,呸,呸!”
沈秀:“这是做什么?”
谢扶光:“我呸过了,方才你发的誓已不做数。无论你离开我与否,都不会不得好死,不得善终。”
浓郁的血腥味里,他温柔地亲吻她的手,“你会长命百岁,岁岁平安。”
第 168 章
“你说秀秀她怎么就这么能折腾。”厨房里, 杨氏搅动着乌鸡药汤,没忍住嘀咕起来。
前两日,秀秀带着一身伤的谢扶光回来了。他俩又和好了。杨氏又是高兴又不禁埋怨起闺女来, 秀秀忒能折腾了些。
小桃笑笑,“无论如何,和好了就好。”
“说的也是。”杨氏点头。不过, 她就怕秀秀她哪天又开始犯浑,又折腾起来。
这情啊爱啊的, 能经得起几回秀秀这样的折腾。再深的感情,折腾着, 折腾着, 恐怕都会淡了。
她担心秀秀把谢扶光对她的感情给折腾完了。
鸡汤咕嘟咕嘟作响,完全淹没杨氏的叹息声。
……
“秀秀?”
“嗯?”
“秀秀?”
“我在。”
“秀秀,秀秀?”
“我在, 我在。”
“秀秀,秀秀, 秀秀?”
“我在, 我在, 我在。”
沈秀揉揉谢扶光雪白的长发,“我在的。”
谢扶光枕在她腿上, 他收拢双臂, 把沈秀嵌入自己的身体里。就像某种兽类,亲昵眷恋地蹭她的腰。
注意到他叹了声,她问:“为何叹气。”
“叹时光短暂, 为何不早些遇见你。”
她笑问:“扶光, 若你小时候遇见我,会不会对我一见钟情?”
“会, 无论什么时候遇见你,都会。可惜小时候没遇见你。”
“没什么可惜的,什么时候遇到都不晚,或许现在就是上天最好的安排。”沈秀不自觉想起谢扶光的小时候。
他七岁时被抛弃,那时的她,才五岁。沈有财嫌弃她是个女娃,但也只是嘴上骂骂,没像谢扶光的父亲一样,虐待她,抛弃她。
小时候的她,虽然还没觉醒现代记忆,但本能地觉得重男轻女不对,胆子也挺大,经常跟沈有财吵架,说重男轻女不对。
思及沈有财,她脸色沉下去。
大抵是心有灵犀,谢扶光也想到了沈有财,“这两日,好像没看见爹。”
“沈有财?别叫他爹了,我娘已与他和离,他与我们不再有任何关系。”
谢扶光目光冷凝起来,“他做了什么?”
沈秀想到沈有财就只觉厌烦,“不提他了,反正以后他与我们没任何关系。”
“他到底做了什么?”
“他重男……”沈秀改口,“扶光,我问你一个问题,男尊女卑,你觉得这对吗?”
“你怎么认为?”
“男人和女人是一样的,是平等的,不应该有尊卑之分。”
“你如何认为,我便如何认为。”
“在这方面,你没有自己的想法?”
“从前我从未考虑过这些事。现在,你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
谢扶光总是如此,以她为绝对的中心。
她扶额无奈摇头。旋即脑海里猝不及防闪过一个念头。她忽地一下抓住他的袖子。
谢扶光:“怎么了?”
“我……”她深吸气,“扶光,现在秀国的皇帝,可还听你的话?”
“听。”
“那你能不能让他颁布法令,女子亦可传宗接代,也能继承家产,也能念书上学堂,也能入朝为官……男子能做的,女子也能做,男女都一样,都平等,没有什么男尊女卑之分……”她一口气不停歇,说了很长一段话。
“你想要男女完全一样?”
“是!”
“好。”
“你答应了?”
“你想要怎样我都会答应你。还想要什么?”
她还想要什么?现代社会的记忆一幕一幕闯入脑海,她恍然。
不仅想男女平等,她还想人人平等,想推翻封建制度,改革封建社会,直接一步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
然而她并不懂政治。政策的巨大变化,没有合理的理论和实践支撑,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崩塌。
现代社会的合理政策,都是一步一步推理构建,一步一步反复实践出来的。
她并不擅长政治,她政治课的分并不高。她只了解一点点理论,什么经验也不了解。胡乱改动政策,引起的变化导致的后果,她不能预测。
是以,她只能改动一点小小的政策,大方面的政策,她承担不起。
男女平等的两性矛盾,相较于社会制度的阶级矛盾,改变的话,引起的变化或许不会太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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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她很佩服那些推翻封建制度,建立共和制度的主角。她没这能耐。
即使是在两性平等的政策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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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具体的细节的理论与实践,实施措施,她懂得也不是很多。她在现代时,只是一个刚上大二的普通大学生而已。
拉回扯远的思绪,她定神,道:“我就想要男女平等。如果这条法令真的能实施,那么这将是福泽天下的大善事。”
谢扶光:“好。”
“皇帝他会听你的吗?他要是反对怎么办?”
“他不敢。”
“男女平等的法令,会触犯男人的利益权力,他作为男人,兴许不会同意。”
“不同意?”谢扶光歪头,朱红眼纱映着光影,口吻轻描淡写,“那就杀了他。”
他弯起丹唇,“谁不同意,就杀谁。”
沈秀一顿。
紧接着又听他道:“你说的,这是在做福泽天下的大善事,所以反对的人,都该杀。”
他是一个心狠手辣,杀伐果决,冷酷残忍的疯子。沈秀怔神。一些她忽略的记忆漂浮上来。@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沉静许久,她恍惚地拍拍他的手背,“扶光,我去看看鸡汤炖好了没,马上回来,等我。”
走出屋子后,沈秀面色一变,气息紊乱起来。
失忆时,她忘记了原著的内容,并不知谢扶光手底下有许多不该死的亡魂。
恢复记忆后,她沉浸在悲伤痛苦里,后来与他和好,又沉浸在喜悦里。直到方才,她才想起来,他杀过很多不该杀的人。@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这些人不是指他接悬赏令杀的人。接悬赏令杀人,并不是他主观杀人,那是他的任务。
她是指其他不该杀的人。
因为小时候被虐待,被抛弃,他受了很多苦,性情变得阴暗扭曲,残酷极端。
没人教过他什么是善恶,什么是是非对错。他只按自己心情行事,招惹到他,不顺他心,便随便杀戮。
例如赵金金当初缠着他,他不耐烦,便直接一剑杀了她。
若不是赵金金命大,被神医所救,她早就死了。
赵金金缠着他,站在他的立场上,她确实讨人烦,确实做得不对,但罪不至死。且她还救过他的命。他就这样毫不留情一剑杀了她。何等的残忍无情。
他手底下,有许多像赵金金这样,罪不至死的冤魂。
杀人偿命,他该为那些亡魂偿命。
并不是说他现在为了她不再随便杀人,从前做过的一切就一笔勾销了。
沈秀整个人颤栗起来。
可是,他幼时没人教过他是非善恶,没人教过他怎么做是对,怎么做是错。
若他小时候有人教他,他或许不会犯下杀孽。他幼时被虐待,他那么可怜,他……沈秀猝地一震,她意识到,她居然在为他找借口。
“啪!”她狠狠甩了自己一巴掌。
错了就是错了,他幼时的可怜,不是他做错事的理由。
他做错了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否则那些冤魂,何以安息?
她爱他。但不能在爱里,迷失自己。她的原则,她的三观,不允许她忽略他犯下的罪孽,然后若无其事,与他和和美美在一起。
从前她看到影视剧小说里,主角或者是配角是法外狂徒,结局没任何惩罚,她会狂骂三观不正,令人恶心。所以她又怎能忽略谢扶光从前犯过的错。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他必须偿命。
明媚的天空,变得灰暗起来。云层被裹挟的水分拉得很低,连带着把天空拉坠到了头顶。
空气被拉坠下来的天空,挤压得让人窒息。
整个燕州城仿若被盖上了锅盖,一切生灵都将闷死在里面。沈秀被闷得喘不上气。
喘不上气的缺氧,使她心脏碎裂。一颗心一片一片碎落掉地,变成地上的一滩烂泥。
“秀秀,你站在这做什么?乌鸡药汤炖好了,赶紧端过去让扶光喝了。”杨氏的从身后走过来。
迅速整理好情绪,沈秀低头道:“嗯。”
将乌鸡药汤端到房里,沈秀的视线落在谢扶光身上。
他靠在床边,乖乖巧巧地等她回来。
乌鸡药汤的热雾浸湿了她的眼,她把泪水逼回去,竭力克制情绪,表现得正常一些,“药汤炖好了,你先喝一点。”
喂他喝药汤时,她听到他说:“你说的法令,方才我已派人吩咐下去。”
法令,男女平等的法令。听他提及此事,沈秀心中轰然一响。
他是该偿命,但他不能死!
他得压着秀国皇帝,好让秀国好好实施男女平等的法令。若他死了,秀国皇帝万一把法令撤了呢。她不相信秀国皇帝,她只相信他,只相信他的能力。
他不能死,他一人活,天下万万被压迫的女子便可活。
思及此,她心念电转。
谢扶光做这样福泽天下女子的大善事,能否为他之前犯过的错,赎罪?
他以后多做这样的善事,能否为他之前犯过的错赎罪?
能不能赎罪,还得问问那些亡魂。那些亡魂,会给谢扶光赎罪的机会吗?
谢扶光都没给他们活的机会。他们又怎会给他赎罪的机会?
谢扶光不偿命,他们何以安息?
他不能死,可他又必须偿命。
猝地,一个念头不由自主袭卷至她灵台。他不能死,可又必须偿命的话,她可以替他偿命。
她可以为他偿命,让那些亡魂得以安息。
纷乱痛苦的心,骤然平静下来。
她这条命,原本也是他救回来的,她可以代替他。
甚至半分没有犹豫,就在此时此刻,她已经立刻做好决定。
做好决定,她出神地凝视着谢扶光。
她与他,从相识到相爱,经历过那么多,受了那么多的苦,走过那样长的一条路,直到现在所有误会都已经解除,所有苦难都已经过去。
她原本以为,路走到尽头是柳暗花明,没想到却是穷途末路。
不,从她爱上他开始,他们的路,就已经是穷途末路。
她注定不能与他好好在一起。除非她遇见他时,他还没来得及犯错。
然而一切都已经发生,过去的事不可改变。
“秀秀?”
“秀秀?”
沈秀回神,“什么?”
“你在发呆?”
“我在想一些事情。”
“想些什么?”
她嗫嚅着失色的唇瓣,“我在想,法令一旦实施,天底下所有女子大抵都会感谢你。”
“她们该感谢的是你,是你的提议。”
“但没有你的支持,这条法令恐怕很难颁布出来。多谢你,我替天下女子谢谢你。”
谢扶光还欲说什么,沈秀抢先他一步,“好喝吗?”
“好喝。”
“那再喝点。”她笑笑。
清风吹来,明灿的日光一晃,穿过珠帘。珠帘轻轻脆脆的碰撞声里,道道光影落在沈秀面庞上,她的笑容映得清晰可见。
苍凉与悲怆的笑容里,一滴泪从她弯弯的笑眼里垂落。
第 169 章
秀国新出的法令已经颁布了三个月。经历过反对, 抗议,动荡,镇压之后, 大局已定,一切都已平静下来,稳定下来。
这日, 风雾氤氤,细雨绵绵。两位巡街使正在街上巡逻时, 一位紫衣姑娘扑过来,“大人!大人!我要告发我爹!”
巡街使:“你要告你爹?告他什么?”
“我爹说我一个姑娘家, 不能继承家业, 要把家业交给旁系侄儿!他公然违抗法令!”
巡街立时横眉倒竖,“甚么?如今无论男女,皆有继承权, 你爹竟公然敢违抗律法?走,带我们去你家!”@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多谢大人!”紫衣姑娘喜极而泣, 忙带着巡街使往家里去。
站在街边的沈秀, 目睹这一幕, 笑出声来。谢扶光握紧她的手,“在笑什么?”
“新法令实施得很不错。”她举着天青色的伞, 笑道。
如今秀国实际上归谢扶光, 归曼陀教管,在谢扶光的铁血手段镇压下,新颁布的法令实施得极好。
有他在, 天下万万千千被压迫的女子, 日子定会越过越好。
她与他十指相扣,牵着他往前走。步
弋㦊
至小摊前, 她道:“好香,扶光,要吃鱼笋夹子吗?”
“要。”
“阿婆,我要两包鱼笋夹子。”
“诶,好嘞。”阿婆炸鱼笋夹子时,不着痕迹偷瞄一身红裙的沈秀,与一身红袍的谢扶光。
阿婆暗自感叹,这位朱衣小郎君,真真好颜色。她活了这大半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男子。
这姑娘也是真真有好福气,能觅得如此好颜色的郎君。
只是这位郎君眼睛看不见了,颇有些可惜。
沈秀把炸好的鱼笋夹子喂到谢扶光嘴边,“刚出锅的最好吃了。”
谢扶光低头,咬了一口,神色温柔如水,“好吃。”
她笑吟吟,“我就说好吃罢。”
卖鱼笋夹子的阿婆又暗自啧了声。小郎君不仅好颜色,还温柔得很。
这时雨大起来,转瞬便雨横风狂。沈秀赶紧牵着谢扶光回家。
夜雨潇潇。
谢扶光雪发散落,灯影笼罩着他莹白的肌肤,映出昳丽妖冶逼人的美丽。
他眼尾染上了抹朱砂红,泪水与汗水湿润了睫毛,嫣红的嘴唇里吐出“秀秀”这两个字。
额发汗涔涔,玉白的肌肤氤氲着红潮,他抱紧沈秀。沈秀亲亲他,“扶光,下辈子,你还会爱我吗?”
“会,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会爱,无论何时遇见你,都会对你一见钟情。”
他对她,一眼入心,一念心动,一生绵延。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如此。
“这可是你说的。”她莞尔,“我下辈子也会爱你。”
将将说完,她黯然,“可是,我们下辈子不知是否还会遇见。”
“会的。”
“你怎知会?”
“相爱的人,总会遇见。”@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相爱的人,总会遇见……”她呢喃着,轻轻抚摸他锁骨上的痣,有些怅惘。
沉默良久,她道:“扶光,明天我要出去一趟,我要去做一件事。”
“我与你同去。”
“这件事我要一个人去做。”
“什么事?”
“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可能要好多天才会回来。”
他唇角往下倾斜,又焦躁痛苦起来,“不想与你分开。”
“不行。扶光,听我的话。”
他唇瓣翕动几下,拉起她手腕,贴在他颊边,她触碰到了他颊边微热的水意。
“秀秀,我同你一起去,别离开我。”
他眼角泛红,泪意涟涟,又哭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变得那么爱哭。
若不是遇见他,沈秀不会相信,一个强大无畏的疯批病娇,竟这么爱哭。
她擦擦她的泪,沉气道:“这件事只能我自己一个人去做,你不能跟我一起去。真的不可以。扶光,听我的话。”
“秀秀,我————”
她用食指堵住他的嘴,“你忘了我从前与你说过的话,我想做什么,你要尊重我。”
好半晌,他才垂下如蝶翼的长睫,“我尊重你。”
“不要悄悄跟着我,也不要派人悄悄跟着我。你若这样做,我会很生气,很不高兴。”
“知道了。”
“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照顾自己,要多做善事,多多行善。”
“好。”
“还有,好好照顾我娘。”
“好。”
“等我回来。”
“我等你。”
入睡前,谢扶光像从前的日日夜夜一样,把他的头发与她的头发挑出一缕,绑在一起,“结发为夫妻,恩爱永不离。”
他每晚都会说这句话。
她抚摸他的长发,“恩爱永不离。”
她又要食言,她总是如此,总是对他食言。
这一夜,沈秀睁眼到天亮。谢扶光亦一夜未眠。
用早食时,杨氏得知沈秀要远行,她惊讶,“你要出去一趟,要好些天才会回来,今日就走?”
“对。”
杨氏问她要出去做什么事。她只说现在不便说,回来再与她说。杨氏道:“外面下着雨,不若等雨停了再去?”
“得快点去,等不及了。”
那些亡魂,等不及了。她多活一日,便多一日罪孽,多一日煎熬。如今法令已颁布,大局已稳定,也是时候为那些亡魂偿还性命了。
天气阴晦,长空苍黄。淅淅沥沥的雨滴在伞面上,潮湿的空气,给人心上蒙上了沉重的水气。
沈秀举着伞,问谢扶光:“记得我昨日与你说过的话吗?”
“记得。你不在的时候,我会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照顾娘,多行善事,等你回来。”
她抱住他,“一定要等我回来,我回来的时候要在家里第一时间见到你。要是我回来第一时间没看到你,我会很伤心。”
“你回来的时候,一定会第一时间看到我。”他用力拥紧她,像是要融进她的身体里,这样他便能与她一同离开。
“我走了。”她拍拍他的背脊。
他没放开她。
“扶光,我该走了。”她用力推开他。
“下着雨呢,别送我。”她用极轻松的口吻,“对了,要是我没回来,肯定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但我总会回来的,你要等我。”
“我等你。”
沈秀知道,她这么说了以后,他一定会好好等她。一定会好好活着等她回来。
她需要他好好活着,为了天下女子,她需要他好好活着。
她转身离开。走了一截路,她回过头看他。
他看着离开她的方向,玉□□致的脸上,有泪珠滑落。
她想过去给他擦泪,双脚却凝固在地面上。她离他只几步之远,却似是隔了万水千山,路远迢迢。
指甲陷进掌心里,疼痛让她狠下心来,她继续前行。一路奔行,她来到离燕州城极远的深山老林。
空山寂寥,冷月如钩,河水幽静。沈秀站在溪水边,凝望粼粼水面。
之前她曾对谢扶光发过誓,若再离开他,便不得好死,不得善终。
这一次,她又离开了他。誓言应验,她果然要不得好死,不得善终了。
又哭又笑着,她跪下来,对着虚空里的亡魂道歉,她说自己会替谢扶光偿命,望他们得以安息。
重重磕下三个响头后,她又喃喃:“娘,爸,妈,对不起。”
她把沉甸甸的石头绑在自己身上。
她准备投河。身体沉在河里,不会有人发现她已死。为避免尸体漂上来被人发现,从而被谢扶光知道她已死,她只能沉底。
她曾溺水过两次,她害怕溺水,却没想到到头来,溺水却是她最稳妥的死法。宿命般一样,她注定要死在水里。
带着沉甸甸的石头,她毫不犹豫,义无反顾跳下去。
“噗通!”
荡开波浪的水面,很快恢复平静。
月落日升,长河一如既往幽静美丽。无人知晓,有一位叫沈秀的女子,永远沉睡在了河底。
第 170 章
“阿娘!阿娘!我中了!我中了!”
小桃看话本时, 她女儿飞鸾风风火火奔进屋子里,激动地手舞足蹈,“阿娘, 我中秀才了!”
小桃放下话本,“当真?”
“真的真的!娘我中啦!”
“哎哟,我闺女真真能干!”小桃喜不自胜, 抱住飞鸾,“竟真考中了!”
“娘, 我以后会考个状元回来!”
“嘘!莫说大话,让人听了笑话你。”
“才不是大话, 我定会考个状元回来!”
小桃看着信心十足的飞鸾, 笑了笑。她感慨起来,日子过得真真快,当初生下来没几斤重的小婴儿, 十五年过去,已长成了比她还高的大姑娘, 还是中了秀才的大姑娘。
“那你可真要考个状元回来, 到时候咱家真要光宗耀祖了。”她欣慰地摸摸飞鸾的脑袋。
“我一定会的!”飞鸾拍拍胸脯, 壮志凌云,“我要做当朝第三个女状元!”
自十五年前女子也可以科举之后, 这十五年间, 一共举办了四次科举,当朝已出现了两个女状元。飞鸾想做第三个女状元。@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十五年一共四次科举,就出了两个女状元, 能出女状元, 说明女子也与男子一样聪明。
飞鸾哼笑,直到现在, 都有好些老辈子的人,说女子不如男呢。
她轻蔑地撇撇嘴,以前女子不能念书,不能科举,所以男人才会认为女子不如男子聪明。
呸!
从这四次的科举结果来看,女状元也有,男状元也有,明显男人女人都是一样聪明的。谁说女子不如男?
女与男,都是一样聪明的,没有什么性别之分。
“对了,爹呢?”
“他去了主上那里。”
“主上……
依誮 ”飞鸾语气微顿,“他还在那里等么?”
“还在。”忖了忖,小桃道:“我去叫你爹,把这好消息告诉他。”
她来到沈宅门口。
门口,男人坐在座椅上,一袭朱衣,眼睛上蒙着红纱,玉□□致的面容浅浅笼罩着天光。
十五年过去,已不惑之年的谢扶光,仍同以前那样好颜色。小桃叹了声。
自十五年前,沈秀离开后,谢扶光每日都会在门口等沈秀回来。
一日,两日,三日……
一年,两年,三年……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十五年过去,他一直在等她回来。偏执又执拗地等。
这些年,他在等沈秀的同时,也做了许多善事。如今人人都称他为谢大善人。
他们很多人却不知,这位大善人,从前是位嗜血的杀神。@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从杀神变成大善人,只是因为沈秀。
思及沈秀,小桃眼眶湿热起来。夫人她到底去了何处,为何还不回来?她是不是已经遭遇不测,不然为何还不回来。
主上等了她这么多年,找了她这么多年,始终寻不到她半点踪迹。
她这般想着的时候,见杨氏出现在了谢扶光身边。
十五年过去,杨氏鬓染白霜,已老成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杨对谢扶光道:“扶光,你还要继续等?她或许……永远不会回来了。”
谢扶光:“她说过,若她没回来,肯定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但她总会回来。”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你真的要一直等?”
“我会等她。”谢扶光:“她回来之后,没有在家里第一时间看到我,会很伤心。”
杨氏抹泪,目睹这一幕的小桃,也掉下泪来。
小桃的丈夫,是谢扶光的属下。与丈夫一同回屋时,她问:“主上叫你去做什么?”
“让我们去寻长生不老药。”
“长生不老药?”
“对。”
这一年,四十多岁的谢扶光,在眼角出现皱纹后,后知后觉自己终于开始老了。
他开始畏惧衰老。
并不是怕死。而是怕他活不到沈秀归来之时。
是以,便让人去寻长生不老药。
“长生不老药……”小桃又难过起来,“主上真的要等夫人一辈子。”
“是啊。”丈夫也没想到,主上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痴情。寻常人等个一两年,恐怕就去觅了新欢。主上已等了十五年。人这一生不过百载,能有多少个十五年?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等待,有谁能捱得过这样的煎熬。
……
这世间哪有什么长生不老药。谢扶光派出去的人,寻寻觅觅多年,无果,只是徒劳而已。
这一年,飞鸾已成为当朝首辅。这一年,女帝驾崩,大公主登基。
女帝登基,大赦天下,普天同庆。
所有人都在欢庆新皇登基,只有谢扶光,仍然坐在门口等沈秀。
所有的欢庆与热闹,都不与他相干。他坐在门口,朝着沈秀离开的方向,静静等待。
凉风吹动他雪白的发丝,朱红的衣袂,他岿然不动。
小桃跪求上苍,请上苍让沈秀快些回来。
世上没有长生药,谢扶光用尽全力,也只活到了七十八岁。
临死前,他换上了成亲时穿的“嫁衣”,多年前他亲手绣的喜服。
纵然年华逝去,容颜苍老,他也是最好看的老头子。穿上朱红喜服后,仍然昳丽如花,艳光逼人。@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手里握着荷包。荷包里,是他与沈秀的结发。
“结发为夫妻,恩爱永不离。”他低低道。
尔后他开始交代后事,若沈秀回来了,告诉她,他不是故意不等她,望她原谅他。
“小桃,死后,将我树葬。”
同样白发苍苍的小桃问,什么是树葬。
他说,骨灰与土壤混合,然后在上面种上一棵树,用骨灰土壤来养育树苗,便是树葬。
这是一个生命的流逝,另一个生命的起源,是一个生命的消失,另一个生命的生长。
树葬不仅在死后帮助了另一个生命的成长,且种树还有助于环境保护。
谢扶光:“秀秀说,这也算是在死后,做了一件善事。”
原来他想要树葬,是因为沈秀喜欢树葬。沈秀离开前,让主上多做善事,主上直到死,也没忘记要做善事。
小桃苍老的脸上布满泪痕,“我晓得了,主上。”
“用松柏。她喜欢松柏树。”
“好。”
一切都交代完毕,弥留之际,谢扶光轻喃:“秀秀……”
他最后的遗言,是沈秀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