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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吃了没文化的亏

    凶手终于浮出水面。



    这个男人穿着再寻常不过的短袖衬衫,牛仔长裤,腰间挎着一只略显陈旧但清洗干净的单肩包,看着不像是杀人犯,反而像是个路过的年轻上班族。



    根本不会有人在人群中注意到如此普通的他。



    但此时此刻,这个男人就像是融化在水里的盐,被那正义的太阳晒得析出来了。



    在场一百多双眼睛齐刷刷地锁定在他的身上,让他再也无处遁形。



    “我”



    被林新一视为凶手的那个年轻人脸色有些僵硬。



    但最终,他回应的是:



    “开什么玩笑啊?!”



    “因为几只苍蝇就说我是凶手?我前不久刚吃过冰淇淋,手上沾到了冰淇淋上掉下来的奶油糖霜,这也很正常吧?”



    那年轻人这样激动不已地为自己辩解着。



    “呵呵。”林新一还了他一个不屑的笑。



    的确,飞蝇寻血这招其实局限性很大,非常容易受到干扰。



    像生活中常见的糖霜、奶油、蜂蜜之类的东西,也完全能把苍蝇吸引过来。有苍蝇聚集也并不能说明这个人身上一定有血。



    现在和古代不一样。



    古代可以靠飞蝇寻血让凶手低头认罪,应该是因为



    要是不认罪,凶手是会被带回衙门挨揍的。



    什么指夹板、老虎凳之类的刑具往上一伺候,哪个人能撑住不招供?



    这还不能说那位检官不地道。



    毕竟,那位检官能想着用飞蝇寻血的科学手段来查案,而不是直接把跟死者有仇的几个怀疑对象带回去严刑逼供



    在封建社会,就已经算是法治精神在熠熠生辉了。



    古代有“方便”的办法,但现代就更“麻烦”一些。



    现代查案一切得讲证据,而苍蝇可还远远称不上是可靠的证据。



    但是



    林新一也从来没想过要用苍蝇充当指向凶手的决定性证据。



    飞蝇寻血只是他在迫不得已、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拿出来的从100多个人里尽快锁定嫌疑人的筛选办法而已。



    按照他的想法,人群里或许会有好几个能吸引苍蝇的乘客。



    但这一点没有影响,他只要这少数几个有苍蝇围着的乘客留下来,带到警视厅一个一个做鲁米诺潜血检查,就能进一步确认谁是凶手。



    而现在,一百多个人里正好就只有这么一个被苍蝇喜欢上的。



    都不用再等下一步的检查结果,凶手基本就是他了。



    “不要再负隅顽抗了。”



    “你沾到的是血还是糖霜,科学自会告诉我们答案。”



    林新一一眼就看出这个嫌疑人恐怕根本不知道鲁米诺的存在,所以还存着那么一丝侥幸心理。



    于是,他就干脆再在大家面前科普了一下什么是鲁米诺反应。



    “这能、能找到稀释血迹的试剂?”



    听到这些,那个年轻人的声音微微颤抖起来。



    但他在一番眼神波动之后,却还是沉稳清晰地回答道:



    “那也说明不了什么啊!”



    “我早上才流过鼻血,当时是用手擦的。”



    “所以就算从我身上验出血了,也根本不能证明我杀人吧?”



    这家伙越说语气越坚定,到最后竟是还摆出一副愤慨不已的表情,仿佛真是受了什么过分的冤屈似的。



    “这很简单。”



    说话的不是林新一,而是被大家几乎遗忘了的大侦探工藤:



    “既然锁定了凶手,证据就不难找了。”



    “凶手当时的目的是抢劫,而死者钱包里的现金也全都不翼而飞。”



    “死者的现金现在多半就在凶手身上,所以只要把你身上的钞票全都送去检验,看看上面有没有死者触碰时留下指纹、皮屑,就能确认凶手是不是你了!”



    工藤新一一脸自信地站了出来。



    100选1他没玩过,现在的1V1总该是他擅长的地方了。



    但那个被视作凶手的年轻人却反而露出了一抹“我就知道”的微笑:



    “说的有道理!”



    “那就来查啊——我身上的钱就这么多,你们全都拿去查好了!”



    “要是找不到什么指纹皮屑的话,你们可得用土下座向我谢罪!”



    说着,他直接从单肩包里拿出了几枚面额少得可怜的硬币,在众人面前大大方方地展示出来。



    “这”工藤新一笑容一僵:



    这凶手明摆着是早有准备。



    他多半是在被强行封锁在现场之后,就意识到了自己可能会受到调查。



    所以,这家伙偷偷把抢来的钱藏在了站台上的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准备在调查结束后再想办法回去拿。



    可能是藏在垃圾桶,也可能是售货机,总之,现在他身上一定没有留下任何从死者那里抢来的钞票。



    而且,看这家伙早有准备、有恃无恐的样子,他恐怕在接触钞票的时候都是用衣服裹着拿的,说不定连自己的指纹都没在上面留下。



    这混蛋



    不好好动脑子想个复杂点的杀人诡计,心思全都花在清理痕迹上了。你怎么能这么不柯学?



    平成的福尔摩斯先生有些郁闷。



    这的确是他从未对付过的那一类犯人,意外地让人头疼。



    “不这家伙不可能把方方面面都注意到!”



    “仔细观察说不定还会有突破点。”



    工藤新一铆足了劲,准备跟犯人斗智斗勇。



    但是林新一又出声了:



    “那个”



    “这还用得着从其他地方找证据吗?”



    “你是不是以为,清洗稀释过的血迹没办法鉴定DNA,只有肉眼能看到的血迹才能鉴定出DNA?”



    “是不是觉得血迹少得肉眼都看不见,法医就没办法提取检验了?”



    林新一这样表情古怪地说道。



    “额?”那个年轻人脸色一变:“你、你说什么呢”



    “那么微量的血迹,也、也能验出DNA吗?”



    “当然可以。”



    林新一看着凶手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个表演拙劣的小丑:



    “对微量检材的DNA提取、纯化本来就是法医物证学的研究重点。”



    “而鲁米诺反应也并不会干扰到DNA的提取。”



    “所以,只要对你做鲁米诺潜血测试,再从显示蓝色荧光的部位取下一定量的染血皮屑,就能很轻松地鉴定出那些血液到底是属于谁的。”



    潜血检材的血痕含量极少,常规的DNA提取法受载体体积限制,无法获得PCR扩增所需的模板DNA量,的确很难得到较好的DNA分型。



    但这其实一点不是问题,对微量检材的DNA纯化提取技术可以帮到大忙。



    比如说磁珠法核酸纯化技术,该技术采用了纳米级磁珠微珠,这种磁珠微珠表面标记了一种官能团,能同核酸发生吸附反应。



    此外还有柱纯化法,这种技术使用的核酸纯化柱采用硅胶膜作为核酸的特异性吸附材料,而对其他生物材料基本不吸附,可以保障最大程度地回收样品中的DNA\RNA,同时去除其他杂质。



    这些技术在未来成熟到可以被制成现成的纯化提取试剂盒,只要买回来,按照说明书一步步操作就行了。



    当然,林新一倒是不太清楚在如今的96年,这些技术有没有投入运用。



    说起来,DNA检测是在84年才开始用于刑侦,那DNA纯化技术在现在或许还是什么没有投入实战的前沿科技。



    “应该找机会向宫野志保学习学习”



    “她是生物学家,应该比我更懂。”



    林新一只是使用技术的,不是研究技术的。



    就像挖掘机驾驶员估计也不太了解挖掘机设备的发展历史,他在这方面的确不太了解。



    但就算还没投入运用也没关系,大不了先把这凶手身上沾血的检材收集下来,存到10年之后再检查。



    这段时间里生物科学技术发展迅猛,到21世纪初,那些针对肉眼不可见的微量血迹的检测技术一定都成熟了。



    而曰本的刑事追诉期是15年,这混蛋绝对逃不过法律的惩罚。



    只不过这样会让凶手再逍遥法外很久。



    迟到的正义恐怕很难算是正义。



    所以,林新一干脆不管这些技术目前有没有成熟,只是摆出一副“你死定了”的面孔,语气冰冷地对那个年轻人说道:



    “蠢货,这样的见识还死撑?!”



    “你应该根本不知道吧——”



    “法医只要把你身上显示蓝光的染血皮屑取下放入烧杯,增加消化液进行温育,再提取后过柱抽提洗涤就可以利用纯化柱将大体系的消化液反复过柱抽提,让消化液中有限的DNA在这个过程中浓缩到柱膜上。”



    “最后加入小体积纯水洗脱,就能得到高质量高浓度的DNA了。”



    为了增强说服力,林新一干脆把详细的操作流程也说了一遍:



    “到时候,警方自然会分辨出你身上的血液到底是属于谁。”



    “而如果在你手上发现的血液是死者的”



    “呵,你觉得自己还有狡辩的余地吗?”



    “我我”



    那个年轻人的脸色异常苍白。



    他的确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能够测出潜血DNA的科学技术,也不知道这种科学技术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



    但是,听到林新一那样长篇大论地说着一听就很专业的话



    没有文化的他也只能信了。



    想到这里,那家伙不知不觉地流出冷汗。



    他一边紧张地绷紧身体,一边不自觉地向后倒退。



    “你还想逃走?”



    林新一眉头微皱。



    毛利兰小姐攥紧拳头,激起一阵清脆的响动。



    “我”



    那年轻人的眼里满是不甘。



    但是回想到楼梯口那面被打碎的墙,他还是脸色铁青地停下了脚步:



    “我认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