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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秋风秋雨

    一场悄然而至的秋雨已经整整下了十天,雨势不大,带着一丝深秋的寒意,细细密密扑打在一望无垠的原野上。

    一堆堆深灰色的迷云低低压着大地,已经是深秋了,一片片树林都已光秃,秋雨将老树洗净,但无情地秋天却剥去了它们美丽的衣裳,使它们阴郁地站着,褐色的苔藓掩盖住了它们树皮上的深深皱纹。

    这场延绵了十天的秋雨也使地面变得格外泥泞,就连官道上也到处是浑浊的水洼和泥浆,使行人寸步难行,只有凭借畜力才能勉强在泥泞的官道上缓缓而行。

    这里是大宋王朝河北西路相州辖下的汤阴县,一条宽阔平坦的官道纵贯全县,平时官道上行人南来北往,十分热闹,但在老天爷的作弄下,官道上此时很难再见到行人。

    官道东面则是一望无际的大片麦田,秋麦早已经收割,麦田变得光秃秃一片,到处矗立着人形的麦杆垛,再远处则可看见巨大的水车,有水车就有河流,汤水就在水车下方,静静地向东流淌,最后注入了更加宽阔的波光粼粼的永济渠。

    而在官道西面数里外,一座不大不小的村庄笼罩在蒙蒙的雨雾之中。

    空荡荡的官道上终于出现一个男子,只见他年约三十岁左右,眉眼却长得颇为清秀,一张瘦长的病黄脸,不过相信若是吃上几顿饱饭,他脸上的肤色应该比大姑娘还要白皙,一看就不是摆弄农活的粗鲁庄稼汉,而是一个读书人的模样。

    他没有打伞,单薄而瘦弱的身躯在寒风冷雨的侵袭下冻得瑟瑟发抖,他只得将双手抱在胸前,尽量用白凉衫紧裹紧他那副俨如高粱杆一般的小身板,深一脚浅一脚向官道对面的村庄跑去。

    .......

    村庄名叫李文村,三四十户人家,村中一半人都姓李,大多有着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

    男子刚走到村口,忽然惊喜地叫出声来,他在一棵树下看到了什么,双腿就仿佛丢掉了沉重的铅袋,轻快无比地跑过去,从树下拎起一只奄奄一息的黄鼠狼,黄鼠狼足有两尺长,皮毛光亮完整。

    “哈哈,二十钱到手了!”

    男子顿时心花怒放,兴奋得在原地打转。

    “李捉刀,那是我们先发现的,给我放下!”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

    男子当然不叫李捉刀,他叫李大器,字成材,李捉刀是他的绰号,也是插在他心中的一根毒刺,被人在背后叫了整整五年。

    当然,没有人会当面叫他捉刀,一般都叫他大器,但往往童言无忌,把大人背后的议论当面说了出来。

    李大器脸上挂不住,恼怒地转过身,他对面站着三个约七八岁的孩童,为首是一个脸上长着横肉的小胖子,穿着上好的黑缎面短袄,脚穿鹿皮靴,雄赳赳、气昂昂,活像一只肥胖的小斗鸡,虽然浑身上下挂满水珠,但额头上却有汗渍,头上腾腾冒着热气。

    “原来是福哥儿,今天没上学吗?”

    李大器原本挂着怒色的脸上立刻堆起了笑意,腰也本能地弯下几分,小胖子是大管家刘承弘之子,他可得罪不起。

    后面两个顽童也姓李,按辈分是他的族侄,但他们轻蔑的眼神中哪里有半点见到长辈时应有的尊敬。

    “老子上不上学关你屁事,把你手上的东西放下,快点滚!”小胖子活脱脱将他父亲的嘴脸表现出来。

    李大器已经习惯了这种斥骂,他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手中的黄鼠狼,直觉告诉他,这只黄鼠狼应该是自己家大黑狗的战利品,值二十文钱啊!这些小孩子一定会把它糟蹋掉。

    “福哥儿行行好,这只黄鼠狼就送给我吧!”

    “放屁!”

    小胖子大喊一声,“给我打!”

    三个恶童将早已准备好的泥团向他砸去,李大器措手不及,被烂泥溅了一脸一身,其中一团烂泥中竟然包了一块尖锐的石头,正砸中他的额头,鲜血顿时汩汩流出。

    李大器额头剧痛,只觉一阵头晕眼花,他心慌意乱,却也舍不得放下黄鼠狼,用手捂住额头,慌慌张张向村子里逃去。

    “混蛋,把黄大仙放下!”

    三个恶童不依不饶,追着李大器不放,只管抓起地上的烂泥石块向他背后猛扔猛砸。

    李大器的家位于村子西南角,用树枝和泥土围了一圈半人高的小院墙,院子里只有三间东倒西歪的茅草屋。

    房间里十分生动地演绎了家徒四壁这个成语的含义,房间连窗户都没有,用一片破烂的草席遮风挡雨,不过好歹有扇破旧的木门,整个房间里只有两件家具,屋角放着一口掉光了漆的樟木箱,然后就是土炕上一张用麻绳绑住断腿的小桌子。此时在土炕上盘腿坐着一个孩童,正全身贯注地看书,只见他年约五六岁,穿一件发黄的旧羊皮袄。

    孩童头梳总角,眉毛浓黑,长得长手长脚,虽然眉眼间只有五六岁,但身材却长得很高壮,仿佛七八岁的孩子。

    在他身边蹲着一只雄壮的大黑狗,流着哈喇子,黑亮的小眼睛盯着小桌上一只破碗里的半个菜馍馍。

    它趁小主人不备,偷偷伸头向菜馍探去,狗嘴刚到碗边,却被孩童一把按住了,“已经给你吃了半个了,还不死心!”孩童用书敲了一记狗头笑骂道。

    大黑狗低下头,低声呜咽着,小眼睛还是眼巴巴地盯着半个菜馍。

    “好了!好了!再分你一半。”

    孩童把书放在桌上,把菜馍一撕两半,随手一扔,大黑狗立刻跳下地,可找了半天也没有看见菜馍,它疑惑地回头望去。

    孩童笑吟吟地摊开手,原来两半菜馍都在他手上,黑狗气得仰头汪汪直叫,又跳上土炕,将小主人扑倒,在他脸上狂舔。

    小男孩咯咯大笑,“别舔了!别舔了!给你一半。”

    大黑狗终于吃掉半个菜馍,心满意足地跳下炕,跑去院子玩耍了。

    小男孩叫做李延庆,在另一个世界,他也叫李延庆,从小生活在遥远的南方农村,家境和现在一样贫寒,那年他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考上北方一个著名学府,老父亲借遍全村才给他攒够学费。

    他在大学发奋读书,成绩年年第一,但为了生活,为了给父亲还债,在大三那年,他一念之差做了一件不体面的事,利用自己的出类拔萃的优势替人参加了高考。

    但他没有把握好,让一个连初中数学都不会做的富家子弟考了全区第一,东窗事发,他被学校退了学,还上了新闻,他无颜去见老父亲。

    悔恨交加,心力交瘁,李延庆躺在医院一病不起,不久就被送进了肿瘤科的重症监护室。

    有一天当他醒来时,他却发现自己被人从井中捞起,竟然变成了一个六岁的宋朝小男孩。

    来到宋朝已经一个多月了,李延庆的眉眼间始终有一丝郁郁不乐,他倒不是嫌家中贫寒,而是他已经熟悉这个村子,熟悉了周围的右邻右舍,但他却不了解他所处的这个时代,只知道有契丹蛮子有辽国,应该是北宋,可到底是北宋的哪一个阶段?父亲告诉他现在是政和元年,可政和元年又是哪一年?他还是一头雾水。

    直到十天前,被他问烦了的父亲终于说出了一个他了解的重要信息,十一年前先帝驾崩,庙号叫做哲宗,那么现在的皇帝应该就是历史上的宋徽宗了。

    竟然是北宋末年,让他怎么高兴得起来。

    更让他烦恼的是,父亲四处求人借了一大堆书给他,天天给他灌输科举的重要,他一生中最大的挫折仿佛就在昨天才发生,他发誓这辈子不会再去碰什么考试,不会再去参加什么科举,偏偏这个宋朝父亲却把科举看得比天还重要。

    “这就是现实,你不读书,不参加科举,你就永远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在今天清早他们父子又因科举起了争执,父亲将他严厉训斥一通后,便丢下这句话走了,让他心情恶劣了一天。

    李延庆将一张他整理好的宋朝纪年备忘录小心翼翼折好,他今天有一个小小收获,父亲之前告诉他先帝在十一年前驾崩,他便从靖康之耻的年代和宋徽宗在位二十五年,反推算出今年应该是1111年,距离靖康元年还有十五年,哎!即将国破家亡,父亲还要逼自己参加科举。

    “汪!汪!汪!”院子忽然传来一阵犬吠,叫声十分急促,李延庆心中有点奇怪,便跳下炕来到院子里。

    “大黑,怎么了?”李延庆蹲在大黑狗身旁,轻轻抚摸着他的颈毛问道。

    大黑可不是随便乱叫的狗,既懂事又乖巧,极擅长抓田鼠和家鼠,让李文村的猫都失业了。

    它这个优点赢得了村里人的喜爱,使它吃上了百家饭,也省去了李延庆喂它的烦恼。

    今天它怎么了,有点反常的狂躁,李延庆见大黑站在门缝前拼命向门外狂叫,便站起身顺着门缝向外望去,他一下子绷直了身体,竟看到了令他怒发冲冠的一幕。

    (本章完)